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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四十六 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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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完者,陳厲公他【索隱】:他音徒何反。此係家以他爲厲公,而左傳厲公名躍,陳系家又有利公躍,利即厲也,是厲公名躍。蓋他是厲公之兄,立未逾年,無諡。今此雲“厲公他”,非也。他一名五父,故經雲“蔡人殺陳他”,傳又云“蔡人殺五父”是也。之子也。完生,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卜完,卦得觀之否:“是爲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而在異國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姜姓。姜姓,四嶽之後。【正義】:杜預雲:“姜姓之先,爲堯四嶽也。”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正義】:陳湣公,周敬王四十一年爲楚惠王滅。齊簡公,周敬王三十九年被田常所殺。
  厲公者,陳文公少子也,其母蔡女。文公卒,厲公兄鮑立,是爲桓公。桓公與他異母。及桓公病,蔡人爲他殺桓公鮑及太子免而立他,爲厲公。厲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於蔡人,數歸,厲公亦數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厲公殺其父與兄,乃令蔡人誘厲公而殺之。林自立,是爲莊公。故陳完不得立,爲陳大夫。厲公之殺,以淫出國,故春秋曰“蔡人殺陳他”,罪之也。
  莊公卒,立弟杵臼,是爲宣公。宣公二十一年,殺其太子禦寇。禦寇與完相愛,恐禍及己,完故奔齊。齊桓公欲使爲卿,辭曰:“羈旅之臣幸得免負檐,君之惠也,不敢當高位。”桓公使爲工正。【正義】:工巧之長,若將作大匠。齊懿仲欲妻完,卜之,佔曰:“是謂鳳皇于蜚,和鳴鏘鏘。有嬀之後,將育於姜。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卒妻完。完之奔齊,齊桓公立十四年矣。
  完卒,諡爲敬仲。仲生■孟夷。【索隱】:系本作“夷孟思”。蓋是名,孟夷字也。敬仲之如齊,以陳字爲田氏。【集解】:徐廣曰:“應劭雲始食菜地於田,由是改姓田氏。”【索隱】:據如此雲,敬仲奔齊,以陳田二字聲相近,遂以爲田氏。應劭雲“始食菜於田”,則田是地名,未詳其處。【正義】:案:敬仲既奔齊,不欲稱本國故號,故改陳字爲田氏。
  田■孟夷生湣孟莊,【集解】:徐廣曰:“一作‘芷’。”【索隱】:系本作“閩孟克”。芷,昌改反。田湣孟莊生文子須無。田文子事齊莊公。
  晉之大夫欒逞【索隱】:音盈。史記多作“逞”字。作亂於晉,來奔齊,齊莊公厚客之。晏嬰與田文子諫,莊公弗聽。
  文子卒,生桓子無宇。田桓子無宇有力,事齊莊公,甚有寵。
  無宇卒,生武子開與釐子乞。【正義】:釐音僖。田釐子乞事齊景公爲大夫,其收賦稅於民以小鬥受之,其稟予民以大斗,行陰德於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齊衆心,宗族益彊,民思田氏。晏子數諫景公,景公弗聽。已而使於晉,與叔向私語曰:“齊國之政卒歸於田氏矣。”
  晏嬰卒後,範、中行氏反晉。晉攻之急,範、中行請粟於齊。田乞欲爲亂,樹黨於諸侯,乃說景公曰:“範、中行數有德於齊,齊不可不救。”齊使田乞救之而輸之粟。
  景公太子死,後有寵姬曰芮子,【集解】:徐廣曰:“一作‘粥子’。”生子荼。【索隱】:音舒。又如字。景公病,命其相國惠子【索隱】:名夏。與高昭子【索隱】:名張。以子荼爲太子。景公卒,兩相高、國立荼,是爲晏孺子。而田乞不說,欲立景公他子陽生。陽生素與乞歡。晏孺子之立也,陽生奔魯。田乞僞事高昭子、國惠子者,每朝代參乘,言曰:“始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既立,君相之,大夫皆自危,謀作亂。”又紿大夫曰:“高昭子可畏也,及未發先之。”諸大夫從之。田乞、鮑牧與大夫以兵入公室,攻高昭子。昭子聞之,與國惠子救公。公師敗。田乞之衆追國惠子,惠子奔莒,遂返殺高昭子。晏圉奔魯。
  田乞使人之魯,迎陽生。陽生至齊,匿田乞家。請諸大夫曰:“常之母有魚菽之祭,幸而來會飲。”會飲田氏。田乞盛陽生橐中,【索隱】:橐音託。橐中謂皮橐之中。置坐中央。發橐,出陽生,曰:“此乃齊君矣。”大夫皆伏謁。將盟立之,田乞誣曰:“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也。”鮑牧怒曰:“大夫忘景公之命乎?”諸大夫欲悔,陽生乃頓首曰:“可則立之,不可則已。”鮑牧恐禍及己,乃復曰:“皆景公之子,何爲不可!”遂立陽生於田乞之家,是爲悼公。乃使人遷晏孺子於駘,【正義】:音臺,又音臺。賈逵雲:“齊地也。”而殺孺子荼。悼公既立,田乞爲相,專齊政。
  四年,田乞卒,子常代立,是爲田成子。
  鮑牧與齊悼公有郄,弒悼公。齊人共立其子壬,是爲簡公。田常成子與監止【集解】:監,一作“闞”。【索隱】:上音如字,又音苦濫反。監,姓也。名止。俱爲左右相,相簡公。田常心害監止,監止幸於簡公,權弗能去。於是田常復脩釐子之政,以大斗出貸,以小鬥收。齊人歌之曰:“嫗乎采芑,歸乎田成子!”【索隱】:言嫗之采芑菜皆歸入於田成子,以刺齊國之政將歸陳。齊大夫朝,御鞅【索隱】:御,官也;鞅,名也。亦田氏之族。諫簡公曰:“田、監不可並也,君其擇焉。”君弗聽。
  子我者,監止之宗人也,【索隱】:案:齊系家雲“子我夕”,賈逵雲“即監止也”。尋其文意,當是監止。今雲“宗人”,蓋太史誤也。常與田氏有卻。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寵。子我曰:“吾欲盡滅田氏適,以豹代田氏宗。”豹曰:“臣於田氏疏矣。”不聽。已而豹謂田氏曰:“子我將誅田氏,田氏弗先,禍及矣。”子我舍公宮,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宮,欲殺子我。子我閉門。簡公與婦人飲檀臺,【正義】:在青州臨淄縣東北一里。將欲擊田常。太史子餘曰:“田常非敢爲亂,將除害。”簡公乃止。田常出,聞簡公怒,恐誅,將出亡。田子行曰:“需,事之賊也。”【索隱】:需音須。需者,疑也。疑必致難,故云事之賊也。田常於是擊子我。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勝,出亡。田氏之徒追殺子我及監止。
  簡公出奔,田氏之徒追執簡公于徐州。【索隱】:徐音舒。徐州,齊邑,薛縣是也,非九州之徐。【正義】:齊之西北界上地名,在勃海郡東平縣也。簡公曰:“蚤從御鞅之言,不及此難。”田氏之徒恐簡公復立而誅己,遂殺簡公。簡公立四年而殺。於是田常立簡公弟驁,是爲平公。平公即位,田常爲相。
  田常既殺簡公,懼諸侯共誅己,乃盡歸魯、衛侵地,西約晉、韓、魏、趙氏,南通吳、越之使,脩功行賞,親於百姓,以故齊復定。
  田常言於齊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之。”行之五年,齊國之政皆歸田常。田常於是盡誅鮑、晏、監止及公族之彊者,而割齊自安平以東【集解】:徐廣曰:“安平在北海。”【索隱】:案:司馬彪郡國志“北海東安平,六國時曰安平”,則徐廣雲在北海是。正義括地誌雲:“安平城在青州臨淄縣東十九里,古紀國之酅邑。”青州即北海郡也。至琅邪,自爲封邑。【正義】:琅邪,沂州也。從安平已東,萊、登、沂、密等州皆自爲田常封邑也。封邑大於平公之所食。
  田常乃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爲後宮,後宮以百數,而使賓客舍人出入後宮者不禁。及田常卒,有七十餘男。【索隱】:案:鮑昱雲“陳成子有數十婦,生男百餘人”,與此亦異。然譙允南案春秋,陳恆爲人,雖志大負殺君之名,至於行事亦脩整,故能自保,固非苟爲禽獸之行。夫成事在德,雖有奸子七十,祇以長亂,事豈然哉?言其非實也。
  田常卒,子襄子盤【集解】:徐廣曰:“盤,一作‘塈’。”【索隱】:徐廣雲一作“塈”。音許既反。系本作“班”。代立,相齊。常諡爲成子。
  田襄子既相齊宣公,三晉殺知伯,【集解】:徐廣曰:“宣公之三年時也。”分其地。襄子使其兄弟宗人盡爲齊都邑大夫,與三晉通使,且以有齊國。
  襄子卒,子莊子白【索隱】:系本名伯。立。田莊子相齊宣公。宣公四十三年,伐晉,毀黃城,圍陽狐。【正義】:括地誌雲:“故黃城在魏州冠氏縣南十里。陽狐郭在魏州元城縣東北三十二里也。”明年,伐魯、葛及安陵。【正義】:括地誌雲:“故魯城在許昌縣南四十里,本魯朝宿邑。長葛故城在許州長葛縣北十三裏,鄭之葛邑也。鄢陵故城在許州鄢陵縣西北十五里。李奇雲六國時爲安陵也。”明年,取魯之一城。
  莊子卒,子太公和立。【索隱】:案:紀年“齊宣公十五年,田莊子卒。明年,立田悼子。悼子卒,乃次立田和”。是莊子後有悼子。蓋立年無幾,所以作系本及記史者不得錄也。而莊周及鬼谷子亦云“田成子殺齊君,十二代而有齊國”。今據系本、系家,自成子至王建之滅,唯祇十代;若如紀年,則悼子及侯剡即有十二代,乃與莊子、鬼谷說同,明紀年亦非妄。田太公相齊宣公。宣公四十八年,取魯之郕。【正義】:音城。括地誌雲:“故郕城在兗州泗水縣西北五十里。說文雲‘郕,魯孟氏邑’是也。”明年,宣公與鄭人會西城。伐衛,取毌丘。【索隱】:毌音貫,古國名,衛之邑。今作“毌”者,字殘缺耳。【正義】:括地誌雲:“故貫城即古貫國,今名蒙澤城,在曹州濟陰縣南五十六裏也。”宣公五十一年卒,田會自廩丘反。【索隱】:紀年“宣公五十一年,公孫會以廩丘叛於趙。十二月,宣公薨”。於周正爲明年二月。
  宣公卒,子康公貸立。【集解】:徐廣曰:“十一年,伐魯,取最。”【索隱】:貸音土代反。最音祖外反。貸立十四年,淫於酒婦人,不聽政。太公乃遷康公於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明年,魯敗齊平陸。【集解】:徐廣曰東平平陸。【正義】:兗州縣也。
  三年,太公與魏文侯會濁澤,【集解】:徐廣曰:“康公之十六年。”【索隱】:徐廣雲“康公十六年”,蓋依年表爲說,而不省此上文“貸立十四年”,又云“明年會平陸”,“又三年會濁澤”,則是十八年,表及此注並誤也。求爲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諸侯,請立齊相田和爲諸侯。周天子許之。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爲齊侯,列於周室,紀元年。
  齊侯太公和立二年,和卒,【集解】:徐廣曰:“伐魯,破之。”子桓公午立。【索隱】:紀年“齊康公五年,田侯午生。二十二年,田侯剡立。後十年,齊田午弒其君及孺子喜而爲公”。春秋後傳亦云“田午弒田侯及其孺子喜而兼齊,是爲桓侯”。與此係家不同也。桓公午五年,秦、魏攻韓,韓求救於齊。齊桓公召大臣而謀【索隱】:謂騶忌、段幹朋。如戰國策威王二十六年邯鄲之役有此謀臣耳。又南樑之難在宣王二年,有騶子、田忌、孫臏之謀。戰國策又有張田。其辭前後交互,是記史者所取各異,故不同耳。曰:“蚤救之孰與晚救之?”騶忌曰:“不若勿救。”段幹朋【索隱】:段幹,姓;朋,名也。戰國策作“段幹綸”。曰:“不救,則韓且折而入於魏,不若救之。”田臣思【索隱】:戰國策作“田期思”,紀年謂之徐州子期,蓋即田忌也。曰:“過矣君之謀也!秦、魏攻韓、楚,趙必救之,是天以燕予齊也。”桓公曰:“善”。乃陰告韓使者而遣之。韓自以爲得齊之救,因與秦、魏戰。楚、趙聞之,果起兵而救之。齊因起兵襲燕國,取桑丘。【正義】:括地誌雲:“桑丘故城俗名敬城,在易州遂城縣。”爾時齊伐燕桑丘,魏、趙來救之。魏、趙世家並雲“伐齊至桑丘”,皆是易州。
  六年,救衛。桓公卒,【索隱】:案紀年,梁惠王十二年當齊桓公十八年,後威王始見,則桓公十九年而卒,與此不同。子威王因齊立。是歲,故齊康公卒,絕無後,奉邑皆入田氏。
  齊威王元年,三晉因齊喪來伐我靈丘。【正義】:靈丘,河東蔚州縣。案:靈丘此時屬齊,三晉因喪伐之。韓、魏、趙世家雲“伐齊至靈丘”,皆是蔚州。三年,三晉滅晉後而分其地。六年,魯伐我,入陽關。【集解】:徐廣曰:“在鉅平。”【正義】:括地誌雲:“魯陽關故城在兗州博城縣南二十九里,西臨汶水也。”晉伐我,至博陵。【正義】:在濟州西界也。七年,衛伐我,取薛陵。九年,趙伐我,取甄。【正義】:音絹。即濮州甄城縣也。
  威王初即位以來,不治,委政卿大夫,九年之間,諸侯並伐,國人不治。於是威王召即墨大夫而語之曰:“自子之居即墨也,【正義】:萊州膠水縣南六十里即墨故城是也。毀言日至。然吾使人視即墨,田野闢,民人給,官無留事,東方以寧。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譽也。”封之萬家。召阿大夫語曰:“自子之守阿,譽言日聞。然使使視阿,田野不闢,民貧苦。昔日趙攻甄,子弗能救。衛取薛陵,子弗知。是子以幣厚吾左右以求譽也。”是日,烹阿大夫,及左右嘗譽者皆並烹之。遂起兵西擊趙、衛,敗魏於濁澤而圍惠王。惠王請獻觀以和解,趙人歸我長城。於是齊國震懼,人人不敢飾非,務盡其誠。齊國大治。諸侯聞之,莫敢致兵於齊二十餘年。
  騶忌子以鼓琴見威王,威王說而舍之右室。須臾,王鼓琴,騶忌子推戶入曰:“善哉鼓琴!”王勃然不說,去琴按劍曰:“夫子見容未察,何以知其善也?”騶忌子曰:“夫大弦濁以春溫者,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相也;【集解】:琴操曰:“大弦者,君也,寬和而溫。小弦者,臣也,清廉而不亂。”【索隱】:大弦濁以溫者君也。案:春秋後語“溫”字作“春”,春氣溫,義亦相通也。蔡邕曰:“凡弦以緩急爲清濁。琴,緊其弦則清,縵其弦則濁。”攫【集解】:徐廣曰:“以爪持弦也。攫音己足反。”之深,醳【集解】:徐廣曰:“一作‘舒’。”之愉者,【索隱】:醳音釋,與下文舍字並同。愉音舒也。政令也;鈞諧以鳴,大小相益,回邪而不相害者,四時也:吾是以知其善也。”王曰:“善語音。”騶忌子曰:“何獨語音,夫治國家而弭人民皆在其中。”王又勃然不說曰:“若夫語五音之紀,信未有如夫子者也。若夫治國家而弭人民,又何爲乎絲桐之間?”騶忌子曰:“夫大弦濁以春溫者,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相也;攫之深而舍之愉者,政令也;鈞諧以鳴,大小相益,回邪而不相害者,四時也。夫復而不亂者,所以治昌也;連而徑者,所以存亡也:故曰琴音調而天下治。夫治國家而弭人民者,無若乎五音者。”王曰:“善。”
  騶忌子見三月而受相印。淳于髡見之曰:“善說哉!髡有愚志,原陳諸前。”騶忌子曰:“謹受教。”淳于髡曰:“得全全昌,【索隱】:案:得全,謂人臣事君之禮全具無失,故云得全也。全昌者,謂若無失則身名獲昌,故云全昌也。失全全亡。”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毋離前。”【索隱】:謂佩服此言,常無離心目之前。淳于髡曰:“豨膏棘軸,所以爲滑也,然而不能運方穿。”【索隱】:豨膏,豬脂也。棘軸,以棘木爲車軸,至滑而堅也。然而穿孔若方,則不能運轉,言逆理反經也。故下忌曰“請謹事左右”,言每事須順從。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事左右。”淳于髡曰:“弓膠昔幹,【集解】:徐廣曰:“一作‘乾’。”【索隱】:音孤捍反。昔,久舊也。幹,弓幹也。徐廣又曰一作“乾”。考工記作“啗幹”,則啗昔音相近。言作弓之法,以膠被昔幹而納諸檠中,則是以勢令合耳。所以爲合也,然而不能傅合疏罅。”【索隱】:傅音附。罅音五嫁反。以言膠幹可以勢暫合,而久亦不能常傅合於疏罅隙縫。以言人臣自宜彌縫得所,豈待拘以禮制法式哉。故下雲“請自附於萬人”是也。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自附於萬民。”淳于髡曰:“狐裘雖敝,不可補以黃狗之皮。”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擇君子,毋雜小人其間。”淳于髡曰:“大車不較,【索隱】:較者,校量也。言有常制,若大車不較,則車不能載常任,琴不能成五音也。不能載其常任;琴瑟不較,不能成其五音。”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脩法律而督奸吏。”淳于髡說畢,趨出,至門,而面其僕曰:“是人者,吾語之微言五,其應我若響之應聲,是人必封不久矣。”【集解】:新序曰:“齊稷下先生喜議政事。騶忌既爲齊相,稷下先生淳于髡之屬七十二人皆輕騶忌,以爲設以微辭,騶忌必不能及,乃相與俱往見騶忌。淳于髡之徒禮倨,騶忌之禮卑。淳于髡等稱辭,騶忌知之如應響,淳于髡等辭詘而去,騶忌之禮倨,淳于髡之禮卑。故所以尚干將、莫邪者,貴其立斷也。所以尚騏驥者,爲其立至也。必且歷日曠久,則系氂能挈石,駑馬亦能致遠。是以聰明捷敏,人之美材也。”居期年,封以下邳,號曰成侯。
  威王二十三年,與趙王會平陸。二十四年,與魏王會田於郊。魏王問曰:“王亦有寶乎?”威王曰:“無有。”【索隱】:案:韓嬰詩外傳以爲齊宣王,其說異也。樑王曰:“若寡人國小也,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奈何以萬乘之國而無寶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爲寶與王異。吾臣有檀子者,【索隱】:檀子,齊臣。檀,姓;子,美稱,大夫皆稱子。朌子,田朌也。黔夫及種首皆臣名。事悉具戰國策也。使守南城,則楚人不敢爲寇東取,泗上十二諸侯【索隱】:邾、莒、宋、魯之比。皆來朝。吾臣有朌子者,使守高唐,則趙人不敢東漁於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則燕人祭北門,趙人祭西門,【集解】:賈逵曰:“齊之北門西門也。言燕、趙之人畏見侵伐,故祭以求福。”徙而從者七千餘家。吾臣有種首者,使備盜賊,則道不拾遺。將以照千里,豈特十二乘哉!”梁惠王慚,不懌而去。
  二十六年,魏惠王圍邯鄲,趙求救於齊。齊威王召大臣而謀曰:“救趙孰與勿救?”騶忌子曰:“不如勿救。”段幹朋曰:“不救則不義,且不利。”威王曰:“何也?”對曰:“夫魏氏並邯鄲,其於齊何利哉?且夫救趙而軍其郊,是趙不伐而魏全也。故不如南攻襄陵【正義】:襄陵故城在兗州鄒縣也。以弊魏,邯鄲拔而乘魏之弊。”威王從其計。
  其後成侯騶忌與田忌不善,公孫閱【索隱】:戰國策作“公孫閎”。謂成侯忌曰:“公何不謀伐魏,田忌必將。戰勝有功,則公之謀中也;戰不勝,非前死則後北,而命在公矣。”於是成侯言威王,使田忌南攻襄陵。十月,邯鄲拔,齊因起兵擊魏,大敗之桂陵。【索隱】:在威王二十六年。【正義】:在曹州乘氏縣東北二十一里。於是齊最彊於諸侯,自稱爲王,以令天下。
  三十三年,殺其大夫牟辛。【集解】:徐廣曰:“一作‘夫人’。”【索隱】:牟辛,大夫姓字也。徐廣曰一作“夫人”。案:年表亦作“夫人”。王劭案紀年雲“齊桓公十一年殺其君母。宣王八年殺王后”。然則夫人之字,或如紀年之說。
  三十五年,公孫閱又謂成侯忌曰:“公何不令人操十金卜於市,曰‘我田忌之人也。吾三戰而三勝,聲威天下。欲爲大事,亦吉乎不吉乎’?”卜者出,因令人捕爲之卜者,驗其辭於王之所。田忌聞之,因率其徒襲攻臨淄,求成侯,不勝而餎。【索隱】:案:戰國策田忌前敗魏於馬陵,因被構,不得入齊,非是居齊歷十年乃出奔也。是時齊都臨淄,且孟嘗列傳雲“田忌襲齊之邊邑”,其言爲得,即與系家不同也。
  三十六年,威王卒,子宣王闢彊立。
  宣王元年,秦用商鞅。周致伯於秦孝公。
  二年,魏伐趙。趙與韓親,共擊魏。趙不利,戰於南樑。【索隱】:晉太康地記曰:“戰國謂樑爲南樑者,別之於大梁、少樑也。”【正義】:括地誌雲:“故樑在汝州西南二百步。晉太康地記雲‘戰國時謂南樑者,別之於大梁、少樑也’。古蠻子邑也。”宣王召田忌復故位。韓氏請救於齊。宣王召大臣而謀曰:“蚤救孰與晚救?”騶忌子曰:“不如勿救。”田忌曰:“弗救,則韓且折而入於魏,不如蚤救之。”【索隱】:案:紀年威王十四年,田朌伐樑,戰馬陵。戰國策南樑之難,有張田對曰“蚤救之”。此雲鄒忌者,王劭雲“此時鄒忌死已四年,又齊威時未稱王,故戰國策謂之田侯。今此以田侯爲宣王,又橫稱鄒忌,皆謬矣”。孫子【索隱】:孫臏也。曰:“夫韓、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韓受魏之兵,顧反聽命於韓也。且魏有破國之志,韓見亡,必東面而愬於齊矣。吾因深結韓之親而晚承魏之弊,則可重利而得尊名也。”宣王曰:“善。”乃陰告韓之使者而遣之。韓因恃齊,五戰不勝,而東委國於齊。齊因起兵,使田忌、田嬰將,【集解】:徐廣曰:“嬰,一作‘朌’。”孫子爲師,救韓、趙以擊魏,大敗之馬陵,【索隱】:在宣王二年。殺其將龐涓,虜魏太子申。其後三晉之王皆因田嬰朝齊王於博望,【正義】:括地誌雲:“博望故城在鄧州向城縣東南四十五里。”盟而去。【集解】:徐廣曰:“表曰三年,與趙會博望伐魏。”
  七年,與魏王會平阿南。【正義】:沛郡平阿縣也。明年,復會甄。魏惠王卒。【索隱】:明年,梁惠王卒。案紀年,梁惠王乃是齊湣王爲東帝,秦昭王爲西帝時。此時梁惠王改元稱一年,未卒也。而系家以其後即爲魏襄王之年,又以此文當齊宣王時,實所不能詳考。明年,與魏襄王會徐州,諸侯相王也。十年,楚圍我徐州。十一年,與魏伐趙,趙決河水灌齊、魏,兵罷。十八年,秦惠王稱王。
  宣王喜文學遊說之士,自如騶衍、淳于髡、【正義】:贅婿,齊之稷下先生也。田駢、【正義】:白眠反。藝文志雲田駢,齊人,遊稷下,號天口駢,作田子二十五篇也。接予、【正義】:齊人。藝文志雲接予二篇,在道家流。慎到、【正義】:趙人,戰國時處士。藝文志作慎子四十二篇也。環淵【正義】:楚人。孟子傳雲環淵著書上下篇也。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爲上大夫,不治而議論。是以齊稷下學士復盛,且數百千人。【集解】:劉向別錄曰:“齊有稷門,城門也。談說之士期會於稷下也。”【索隱】:劉向別錄曰“齊有稷門,齊城門也。談說之士期會於其下”。齊地記曰“齊城西門側,系水左右有講室,趾往往存焉”。蓋因側系水出,故曰稷門,古側稷音相近耳。又虞喜曰“齊有稷山,立館其下以待遊士”,亦異說也。春秋傳曰“莒子如齊,盟於稷門”。
  十九年,宣王卒,子湣王地【索隱】:系本名遂。立。
  湣王元年,秦使張儀與諸侯執政會於齧桑。三年,封田嬰於薛。四年,迎婦於秦。七年,與宋攻魏,敗之觀澤。
  十二年,攻魏。楚圍雍氏,【集解】:徐廣曰:“在陽翟,屬韓。”秦敗屈丐。蘇代謂田軫曰:“臣原有謁於公,其爲事甚完,使楚利公,成爲福,不成亦爲福。今者臣立於門,客有言曰魏王謂韓馮、【集解】:徐廣曰:“韓之公仲侈也。”張儀曰:‘煮棗將拔,【集解】:徐廣曰:“在濟陰宛朐。”齊兵又進,子來救寡人則可矣;不救寡人,寡人弗能拔。’【索隱】:能猶勝也。言不勝其拔,故聽齊拔之耳。此特轉辭也。秦、韓之兵毋東,旬餘,則魏氏轉韓從秦,秦逐張儀,【索隱】:逐,隨也。交臂而事齊楚,此公之事成也。”田軫曰:“柰何使無東?”對曰:“韓馮之救魏之辭,必不謂韓王曰‘馮以爲魏’,必曰‘馮將以秦韓之兵東卻齊宋,馮因摶【集解】:徐廣曰:“音專。專猶併合制領之謂也。”【索隱】:摶音團,團謂握領也。徐作“專”,亦通。三國之兵,乘屈丐之弊,【正義】:屈丐,楚將,爲秦所敗,今更欲乘之。南割於楚,故地必盡得之矣’。張儀救魏之辭,必不謂秦王曰‘儀以爲魏’,必曰‘儀且以秦韓之兵東距齊宋,儀將摶三國之兵,乘屈丐之弊,南割於楚,名存亡國,實伐三川【索隱】:韓也。而歸,此王業也’。公令楚王【索隱】:公謂陳軫。與韓氏地,使秦制和,謂秦王曰‘請與韓地,而王以施三川,【正義】:施,張設也。言秦王於天子都張設迫脅也。韓氏之兵不用而得地於楚’。韓馮之東兵之辭且謂秦何?曰‘秦兵不用而得三川,伐楚韓以窘魏,魏氏不敢東,是孤齊也’。張儀之東兵之辭且謂何?曰‘秦韓欲地而兵有案,聲威發於魏,魏氏之慾不失齊楚者有資矣’。魏氏轉秦韓爭事齊楚,楚王欲而無與地,【集解】:徐廣曰:“楚王欲得魏來事己,而不欲與韓地也。”公令秦韓之兵不用而得地,有一大德也。【正義】:蘇代謂陳軫,今秦韓之兵不戰伐而得地,陳軫於秦韓豈不有大恩德。秦韓之王劫於韓馮、張儀而東兵以徇服魏,公常執左券【索隱】:券,要也。左,不正也。言我以右執其左而責之。以責於秦韓,此其善於公而惡張子多資矣。”【正義】:左券下,右券上也。蘇代說陳軫以上券令秦韓不用兵得地,而以券責秦韓卻韓馮、張儀以徇服魏,故秦韓善陳軫而惡張儀多取矣。
  十三年,秦惠王卒。二十三年,與秦擊敗楚於重丘。【集解】:徐廣曰:“表曰與秦擊楚,使公子將,大有功。”二十四年,秦使涇陽君質於齊。二十五年,歸涇陽君於秦。孟嘗君薛文入秦,即相秦。文亡去。二十六年,【集解】:徐廣曰:“孟嘗君爲相。”齊與韓魏共攻秦,至函谷軍焉。二十八年,秦與韓河外以和,兵罷。二十九年,趙殺其主父。齊佐趙滅中山。【集解】:徐廣曰:“三十年,田甲劫王,相薛文走。”
  三十六年,王爲東帝,秦昭王爲西帝。蘇代自燕來,入齊,見於章華東門。【集解】:左思齊都賦注曰:“齊小城北門也。”而此言東門,不知爲是一門非邪?【正義】:括地誌雲:“齊城章華之東有閭門、武鹿門也。”齊王曰:“嘻,善,子來!秦使魏厓致帝,子以爲何如?”對曰:“王之問臣也卒,而患之所從來微,原王受之而勿備稱也。秦稱之,天下安之,王乃稱之,無後也。且讓爭帝名,無傷也。秦稱之,天下惡之,王因勿稱,以收天下,此大資也。且天下立兩帝,王以天下爲尊齊乎?尊秦乎?”王曰:“尊秦。”曰:“釋帝,天下愛齊乎?愛秦乎?”王曰:“愛齊而憎秦。”曰:“兩帝立約伐趙,孰與伐桀宋之利?”【集解】:宋世家雲:“宋王偃,諸侯皆曰桀宋也。”王曰:“伐桀宋利。”對曰:“夫約鈞,然與秦爲帝而天下獨尊秦而輕齊,釋帝則天下愛齊而憎秦,伐趙不如伐桀宋之利,故原王明釋帝以收天下,倍約賓秦,無爭重,而王以其間舉宋。夫有宋,衛之陽地危;【集解】:陽地,濮陽之地。【正義】:案:衛此時河南獨有濮陽也。有濟西,趙之阿東國危;【正義】:阿,東阿也。爾時屬趙,故云東國危。有淮北,楚之東國危;【正義】:淮北,徐、泗也。東國謂下相、僮、取慮也。有陶、平陸,樑門不開。【正義】:陶,定陶,今曹州也。平陸,兗州縣也,縣在大梁東界。釋帝而貸之以伐桀宋之事,國重而名尊,燕楚所以形服,天下莫敢不聽,此湯武之舉也。敬秦以爲名,而後使天下憎之,此所謂以卑爲尊者也。原王孰慮之。”於是齊去帝復爲王,秦亦去帝位。
  三十八年,伐宋。秦昭王怒曰:“吾愛宋與愛新城、陽晉同。【正義】:括地誌雲:“新城故城在宋州宋城縣界。陽晉故城在曹州乘氏縣西北三十七裏。”韓聶與吾友也,而攻吾所愛,何也?”蘇代爲齊謂秦王曰:“韓聶之攻宋,所以爲王也。齊彊,輔之以宋,楚魏必恐,恐必西事秦,是王不煩一兵,不傷一士,無事而割安邑也,【正義】:年表雲秦昭王二十一年,魏納安邑及河內。此韓聶之所禱於王也。”秦王曰:“吾患齊之難知。一從一衡,其說何也?”對曰:“天下國令齊可知乎?齊以攻宋,其知事秦以萬乘之國自輔,不西事秦則宋治不安。【索隱】:戰國策作“宋地不安”。中國白頭遊敖之士皆積智欲離齊秦之交,伏式結軼【索隱】:軼音侄。軼者,車轍也,言車轍往還如結也。戰國策作“結靷”。西馳者,未有一人言善齊者也,伏式結軼東馳者,未有一人言善秦者也。何則?皆不欲齊秦之合也。何晉楚之智而齊秦之愚也!晉楚合必議齊秦,齊秦合必圖晉楚,請以此決事。”秦王曰:“諾。”於是齊遂伐宋,宋王出亡,死於溫。【正義】:懷州有溫城。齊南割楚之淮北,西侵三晉,欲以並周室,爲天子。泗上諸侯鄒魯之君皆稱臣,諸侯恐懼。
  三十九年,秦來伐,拔我列城九。
  四十年,燕、秦、楚、三晉合謀,各出銳師以伐,敗我濟西。【集解】:徐廣曰:“案其餘諸傳無楚伐齊事。年表雲楚取淮北。”王解而卻。燕將樂毅遂入臨淄,盡取齊之寶藏器。湣王出亡,之衛。衛君闢宮舍之,稱臣而共具。湣王不遜,人侵之。湣王去,走鄒、魯,有驕色,鄒、魯君弗內,遂走莒。楚使淖齒【索隱】:淖音女教反。將兵救齊,因相齊湣王。淖齒遂殺湣王而與燕共分齊之侵地滷器。【正義】:滷掠齊寶器也。
  湣王之遇殺,其子法章變名姓爲莒太史敫【集解】:徐廣曰:“音躍,一音皎。”家庸。太史敫女奇法章狀貌,以爲非恆人,憐而常竊衣食之,而與私通焉。淖齒既以去莒,莒中人及齊亡臣相聚求湣王子,欲立之。法章懼其誅己也,久之,乃敢自言“我湣王子也”。於是莒人共立法章,是爲襄王。以保莒城而佈告齊國中:“王已立在莒矣。”
  襄王既立,立太史氏女爲王后,是爲君王后,生子建。太史敫曰:“女不取媒因自嫁,非吾種也,汙吾世。”終身不睹君王后。君王后賢,不以不睹故失人子之禮。
  襄王在莒五年,田單以即墨攻破燕軍,迎襄王於莒,入臨菑。齊故地盡復屬齊。齊封田單爲安平君。【正義】:安平城在青州臨淄縣東十九里,古紀之酅邑也。
  十四年,秦擊我剛壽。十九年,襄王卒,子建立。
  王建立六年,秦攻趙,齊楚救之。秦計曰:“齊楚救趙,親則退兵,不親遂攻之。”趙無食,請粟於齊,齊不聽。周子【索隱】:蓋齊之謀臣,史失名也。戰國策以“周子”爲“蘇秦”,而“楚”字皆作“燕”,然此時蘇秦死已久矣。曰:“不如聽之以退秦兵,不聽則秦兵不卻,是秦之計中而齊楚之計過也。且趙之於齊楚,扞蔽也,【正義】:此時秦伐趙上黨欲克,無意伐齊、楚,故言趙之於齊、楚爲扞蔽也。猶齒之有脣也,脣亡則齒寒。今日亡趙,明日患及齊楚。且救趙之務,宜若奉漏甕沃焦釜也。夫救趙,高義也;卻秦兵,顯名也。義救亡國,威卻彊秦之兵,不務爲此而務愛粟,爲國計者過矣。”齊王弗聽。秦破趙於長平四十餘萬,遂圍邯鄲。
  十六年,秦滅周。君王后卒。二十三年,秦置東郡。二十八年,王入朝秦,秦王政置酒咸陽。三十五年,秦滅韓。三十七年,秦滅趙。三十八年,燕使荊軻刺秦王,秦王覺,殺軻。明年,秦破燕,燕王亡走遼東。明年,秦滅魏,秦兵次於歷下。四十二年,秦滅楚。明年,虜代王嘉,滅燕王喜。
  四十四年,秦兵擊齊。齊王聽相後勝計,不戰,以兵降秦。秦虜王建,遷之共。【集解】:地理志河內有共縣。【正義】:今衛州共城縣也。遂滅齊爲郡。天下壹並於秦,秦王政立號爲皇帝。始,君王后賢,事秦謹,與諸侯信,齊亦東邊海上,秦日夜攻三晉、燕、楚,五國各自救於秦,以故王建立四十餘年不受兵。君王后死,後勝相齊,多受秦間金,多使賓客入秦,秦又多予金,客皆爲反間,勸王去從朝秦,不脩攻戰之備,不助五國攻秦,秦以故得滅五國。五國已亡,秦兵卒入臨淄,民莫敢格者。王建遂降,遷於共。故齊人怨王建不蚤與諸侯合從攻秦,聽奸臣賓客以亡其國,歌之曰:“鬆耶柏耶?住建共者客耶?”【集解】:徐廣曰:“戰國策雲秦處建於共松柏間也。”【索隱】:耶音邪。謂是建客邪,客說建住言遂乃失策,令建遷共。共,今在河內也。疾建用客之不詳也。【索隱】:謂不詳審用客,不知其善否也。
  太史公曰:蓋孔子晚而喜易。易之爲術,幽明遠矣,非通人達才孰能注意焉!故周太史之卦田敬仲完,佔至十世之後;及完奔齊,懿仲卜之亦云。田乞及常所以比犯二君,【索隱】:比如字,又頻律反。二君即悼公、簡公也。僖子廢晏孺子,鮑牧以乞故殺悼公,而成子又殺簡公,故云田氏比犯二君也。專齊國之政,非必事勢之漸然也,蓋若遵厭兆祥雲。
  【索隱述贊】田完避難,奔於大姜;始辭羈旅,終然鳳皇。物莫兩盛,代五其昌。二君比犯,三晉爭強。和始擅命,威遂稱王。祭急燕、趙,弟列康、莊。秦假東帝,莒立法章。王建失國,松柏蒼蒼。

《史記》卷四十六 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陳完者,陳厲公他【索隱】:他音徒何反。此係家以他爲厲公,而左傳厲公名躍,陳系家又有利公躍,利即厲也,是厲公名躍。蓋他是厲公之兄,立未逾年,無諡。今此雲“厲公他”,非也。他一名五父,故經雲“蔡人殺陳他”,傳又云“蔡人殺五父”是也。之子也。完生,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卜完,卦得觀之否:“是爲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而在異國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姜姓。姜姓,四嶽之後。【正義】:杜預雲:“姜姓之先,爲堯四嶽也。”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正義】:陳湣公,周敬王四十一年爲楚惠王滅。齊簡公,周敬王三十九年被田常所殺。
  厲公者,陳文公少子也,其母蔡女。文公卒,厲公兄鮑立,是爲桓公。桓公與他異母。及桓公病,蔡人爲他殺桓公鮑及太子免而立他,爲厲公。厲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於蔡人,數歸,厲公亦數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厲公殺其父與兄,乃令蔡人誘厲公而殺之。林自立,是爲莊公。故陳完不得立,爲陳大夫。厲公之殺,以淫出國,故春秋曰“蔡人殺陳他”,罪之也。
  莊公卒,立弟杵臼,是爲宣公。宣公二十一年,殺其太子禦寇。禦寇與完相愛,恐禍及己,完故奔齊。齊桓公欲使爲卿,辭曰:“羈旅之臣幸得免負檐,君之惠也,不敢當高位。”桓公使爲工正。【正義】:工巧之長,若將作大匠。齊懿仲欲妻完,卜之,佔曰:“是謂鳳皇于蜚,和鳴鏘鏘。有嬀之後,將育於姜。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卒妻完。完之奔齊,齊桓公立十四年矣。
  完卒,諡爲敬仲。仲生■孟夷。【索隱】:系本作“夷孟思”。蓋是名,孟夷字也。敬仲之如齊,以陳字爲田氏。【集解】:徐廣曰:“應劭雲始食菜地於田,由是改姓田氏。”【索隱】:據如此雲,敬仲奔齊,以陳田二字聲相近,遂以爲田氏。應劭雲“始食菜於田”,則田是地名,未詳其處。【正義】:案:敬仲既奔齊,不欲稱本國故號,故改陳字爲田氏。
  田■孟夷生湣孟莊,【集解】:徐廣曰:“一作‘芷’。”【索隱】:系本作“閩孟克”。芷,昌改反。田湣孟莊生文子須無。田文子事齊莊公。
  晉之大夫欒逞【索隱】:音盈。史記多作“逞”字。作亂於晉,來奔齊,齊莊公厚客之。晏嬰與田文子諫,莊公弗聽。
  文子卒,生桓子無宇。田桓子無宇有力,事齊莊公,甚有寵。
  無宇卒,生武子開與釐子乞。【正義】:釐音僖。田釐子乞事齊景公爲大夫,其收賦稅於民以小鬥受之,其稟予民以大斗,行陰德於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齊衆心,宗族益彊,民思田氏。晏子數諫景公,景公弗聽。已而使於晉,與叔向私語曰:“齊國之政卒歸於田氏矣。”
  晏嬰卒後,範、中行氏反晉。晉攻之急,範、中行請粟於齊。田乞欲爲亂,樹黨於諸侯,乃說景公曰:“範、中行數有德於齊,齊不可不救。”齊使田乞救之而輸之粟。
  景公太子死,後有寵姬曰芮子,【集解】:徐廣曰:“一作‘粥子’。”生子荼。【索隱】:音舒。又如字。景公病,命其相國惠子【索隱】:名夏。與高昭子【索隱】:名張。以子荼爲太子。景公卒,兩相高、國立荼,是爲晏孺子。而田乞不說,欲立景公他子陽生。陽生素與乞歡。晏孺子之立也,陽生奔魯。田乞僞事高昭子、國惠子者,每朝代參乘,言曰:“始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既立,君相之,大夫皆自危,謀作亂。”又紿大夫曰:“高昭子可畏也,及未發先之。”諸大夫從之。田乞、鮑牧與大夫以兵入公室,攻高昭子。昭子聞之,與國惠子救公。公師敗。田乞之衆追國惠子,惠子奔莒,遂返殺高昭子。晏圉奔魯。
  田乞使人之魯,迎陽生。陽生至齊,匿田乞家。請諸大夫曰:“常之母有魚菽之祭,幸而來會飲。”會飲田氏。田乞盛陽生橐中,【索隱】:橐音託。橐中謂皮橐之中。置坐中央。發橐,出陽生,曰:“此乃齊君矣。”大夫皆伏謁。將盟立之,田乞誣曰:“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也。”鮑牧怒曰:“大夫忘景公之命乎?”諸大夫欲悔,陽生乃頓首曰:“可則立之,不可則已。”鮑牧恐禍及己,乃復曰:“皆景公之子,何爲不可!”遂立陽生於田乞之家,是爲悼公。乃使人遷晏孺子於駘,【正義】:音臺,又音臺。賈逵雲:“齊地也。”而殺孺子荼。悼公既立,田乞爲相,專齊政。
  四年,田乞卒,子常代立,是爲田成子。
  鮑牧與齊悼公有郄,弒悼公。齊人共立其子壬,是爲簡公。田常成子與監止【集解】:監,一作“闞”。【索隱】:上音如字,又音苦濫反。監,姓也。名止。俱爲左右相,相簡公。田常心害監止,監止幸於簡公,權弗能去。於是田常復脩釐子之政,以大斗出貸,以小鬥收。齊人歌之曰:“嫗乎采芑,歸乎田成子!”【索隱】:言嫗之采芑菜皆歸入於田成子,以刺齊國之政將歸陳。齊大夫朝,御鞅【索隱】:御,官也;鞅,名也。亦田氏之族。諫簡公曰:“田、監不可並也,君其擇焉。”君弗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