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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一百四 田叔列傳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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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叔【索隱】:案下文,字少卿。者,趙陘城人【索隱】:陘音刑。按:縣名也,屬中山。也。其先,齊田氏苗裔也。叔喜劍,學黃老術於樂鉅公【索隱】:本燕人,樂毅之後。【正義】:樂,姓;鉅公,名。所。叔爲人刻廉自喜,喜遊諸公。正義喜音許記反。諸公謂丈人行也。趙人舉之趙相趙午,午言之趙王張敖所,趙王以爲郎中。數歲,切直廉平,趙王賢之,未及遷。
  會陳豨反代,【集解】:徐廣曰:“七年,韓王信反,高帝徵之。十年,代相陳豨反。”漢七年,高祖往誅之,過趙,趙王張敖自持案進食,禮恭甚,高祖箕踞罵之。是時趙相趙午等數十人皆怒,謂張王曰:“王事上禮備矣,今遇王如是,臣等請爲亂。”趙王齧指出血,曰:“先人失國,微陛下,臣等當蟲出。【索隱】:案:謂死而蟲出也。左傳“齊桓公死,未葬,蟲流於戶外”是也。公等柰何言若是!毋復出口矣!”於是貫高等曰:“王長者,不倍德。”卒私相與謀弒上。會事發覺,【集解】:徐廣曰:“九年十二月捕貫高等也。”漢下詔捕趙王及羣臣反者。於是趙午等皆自殺,唯貫高就係。是時漢下詔書:“趙有敢隨王者罪三族。”唯孟舒、田叔等十餘人赭衣自髡鉗,稱王家奴,隨趙王敖至長安。貫高事明白,趙王敖得出,廢爲宣平侯,乃進言田叔等十餘人。上盡召見,與語,漢廷臣毋能出其右者,上說,盡拜爲郡守、諸侯相。叔爲漢中守十餘年,會高後崩,諸呂作亂,大臣誅之,立孝文帝。
  孝文帝既立,召田叔問之曰:“公知天下長者乎?”對曰:“臣何足以知之!”上曰:“公,長者也,宜知之。”叔頓首曰:“故云中守孟舒,長者也。”是時孟舒坐虜大入塞盜劫,雲中尤甚,免。上曰:“先帝置孟舒雲中十餘年矣,虜曾一人,孟舒不能堅守,毋故士卒戰死者數百人。長者固殺人乎?公何以言孟舒爲長者也?”叔叩頭對曰:“是乃孟舒所以爲長者也。夫貫高等謀反,上下明詔,趙有敢隨張王,罪三族。然孟舒自髡鉗,隨張王敖之所在,欲以身死之,豈自知爲雲中守哉!漢與楚相距,士卒罷敝。匈奴冒頓新服北夷,來爲邊害,孟舒知士卒罷敝,不忍出言,士爭臨城死敵,如子爲父,弟爲兄,以故死者數百人。孟舒豈故驅戰之哉!是乃孟舒所以爲長者也。”於是上曰:“賢哉孟舒!”復召孟舒以爲雲中守。
  後數歲,叔坐法失官。樑孝王使人殺故吳相袁盎,景帝召田叔案樑,具得其事,還報。景帝曰:“樑有之乎?”叔對曰:“死罪!有之。”上曰:“其事安在?”田叔曰:“上毋以樑事爲也。”上曰:“何也?”曰:“今樑王不伏誅,是漢法不行也;如其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臥不安席,此憂在陛下也。”景帝大賢之,以爲魯相。
  魯相初到,民自言相,訟王取其財物百餘人。田叔取其渠率二十人,各笞五十,餘各搏二十,【索隱】:搏音博。怒之曰:“王非若主邪?何自敢言若主!”魯王聞之大慚,發中府錢,【正義】:王之財物所藏也。使相償之。相曰:“王自奪之,使相償之,是王爲惡而相爲善也。相毋與償之。”於是王乃盡償之。
  魯王好獵,【正義】:魯共王,景帝子,都兗州曲阜縣故魯城中。相常從入苑中,【正義】:括地誌雲:“矍相圃在兗州曲阜縣南三十里。禮記雲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觀者如堵牆也。”王輒休相就館舍,相出,常暴坐【索隱】:上音步卜反。待王苑外。王數使人請相休,終不休,曰:“我王暴露苑中,我獨何爲就舍!”魯王以故不大出遊。
  數年,叔以官卒,魯以百金祠,少子仁不受也,曰:“不以百金傷先人名。”
  仁以壯健爲衛將軍【集解】:張晏曰:“衛青也。”舍人,數從擊匈奴。衛將軍進言仁,仁爲郎中。數歲,爲二千石丞相長史,失官。其後使刺舉三河。正義百官表雲:“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漢省,丞相遣御史分刺州,不常置也。”案:三河,河南、河東、河內也。上東巡,仁奏事有辭,上說,拜爲京輔都尉。【正義】:百官表雲:“右扶風、左馮翊、京兆尹是爲三輔。元鼎四年,置三輔都尉。”服虔雲:“皆治長安城中也。月餘,上遷拜爲司直。【集解】:漢書百官表曰:“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正義】:百官表雲:“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也。”數歲,坐太子事。【正義】:謂戾太子。時左相自將兵,【集解】:徐廣曰:“劉屈氂時爲丞相也。”令司直田仁主閉守城門,坐縱太子,下吏誅死。仁發兵,長陵令車千秋上變仁,仁族死。陘城今在中山國。【集解】:徐廣曰:“陘城,縣名也。”【正義】:今定州也。
  太史公曰:孔子稱曰“居是國必聞其政”,田叔之謂乎!義不忘賢,明主之美以救過。仁與餘善,餘故並論之。
  褚先生曰:臣爲郎時,聞之曰田仁故與任安相善。任安,滎陽人也。少孤貧困,爲人將車【索隱】:將車猶御車也。之長安,留,求事爲小吏,未有因緣也,因佔著名數。【索隱】:言卜佔而自佔著家口名數,隸於武滬,猶今附籍然也。佔音之豔反。武功,扶風西界小邑也,谷口蜀剗道近山。【正義】:《括地誌》雲:“漢武功縣在渭水南,今盩厔縣西界也。駱谷間在雍州之盩厔縣西葡二十里,開駱穀道以通梁州也。”按:行蝗有棧道也。安以爲武功小邑,無豪,易高也,【索隱】:易音抑酐反。閻邑小無豪,易得高名也。安留,代人爲求盜亭父。【集解】:郭璞曰:“亭卒也。”【正義】:安留武功,替人爲求盜亭父也。應劭雲:“舊時亭有兩卒,其一爲亭父,掌關閉掃除;一爲求盜,掌逐捕盜賊也。”後爲亭長。【正義】:百官表雲:“十里一亭,亭有長也。”邑中人民俱出獵,任安常爲人分麋鹿雉兔,部署老小當壯劇易處,衆人皆喜,曰:“無慫也,任少卿【正義】:少卿,安字。分別平,有智略。”明日複合會,會者數百人。任少卿曰:“某子甲何爲不來乎?”諸人皆怪其見之疾也。其後除爲三老,【正義】:百官表雲:“十亭一鄉,鄉有三老一人,掌教化也。”舉爲親民,出爲三百石長,【正義】:百官表雲:“萬戶已上爲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爲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也。”治民。坐上行出遊共帳不辦,斥免。
  乃爲衛將軍舍人,與田仁會,俱爲舍人,居門下,同心相愛。此二人家貧,無錢用以事將軍家監,家監使養惡齧馬。兩人同牀臥,仁竊言曰:“不知人哉家監也!”任安曰:“將軍尚不知人,何乃家監也!”衛將軍【正義】:衛青也。從此兩人過平陽主,主家令兩人與騎奴同席而食,此二子拔刀列斷席別坐。主家皆怪而惡之,莫敢呵。
  其後有詔募擇衛將軍舍人以爲郎,將軍取捨人中富給者,令具鞍馬絳衣玉具劍,欲入奏之。會賢大夫少府趙禹來過衛將軍,將軍呼所舉舍人以示趙禹。趙禹以次問之,十餘人無一人習事有智略者。趙禹曰:“吾聞之,將門之下必有將類。傳曰‘不知其君視其所使,不知其子視其所友’。今有詔舉將軍舍人者,欲以觀將軍而能得賢者文武之士也。今徒取富人子上之,又無智略,如木偶人衣之綺繡耳,將柰之何?”於是趙禹悉召衛將軍舍人百餘人,以次問之,得田仁、任安,曰:“獨此兩人可耳,餘無可用者。”衛將軍見此兩人貧,意不平。趙禹去,謂兩人曰:“各自具鞍馬新絳衣。”兩人對曰:“家貧無用具也。”將軍怒曰:“今兩君家自爲貧,何爲出此言?鞅鞅如有移德於我者,何也?”【集解】:徐廣曰:“移猶施。”將軍不得已,上籍以聞。有詔召見衛將軍舍人,此二人前見,詔問能略相推第也。田仁對曰;“提桴鼓立軍門,使士大夫樂死戰鬥,仁不及任安。”任安對曰:“夫決嫌疑.定是非,辯治官,使百姓無怨心,安不及仁也。”武帝大笑曰:“善。”使任安護北軍,使田仁護邊田穀於河上。此兩人立名天下。
  其後用任安爲益州刺史,【正義】:地理志雲武帝改曰梁州。百官表雲:“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詔條察州,秩六百石,員十三。”按:若今採訪按察六條也。以田仁爲丞相長史。【正義】:百官表雲:“丞相有兩長史,秩千石。”
  田仁上書言:“天下郡太守多爲奸利,三河尤甚,臣請先刺舉三河。三河太守皆內倚中貴人,與三公有親屬,無所畏憚,宜先正三河以警天下奸吏。”是時河南、河內太守皆御史大夫杜父兄子弟也,【集解】:杜,杜周也。河東太守石丞相子孫也。【正義】:謂石慶。是時石氏九人爲二千石,方盛貴。田仁數上書言之。杜大夫及石氏使人謝,謂田少卿曰:“吾非敢有語言也,原少卿無相誣汙也。”仁已刺三河,三河太守皆下吏誅死。仁還奏事,武帝說,以仁爲能不畏彊禦,拜仁爲丞相司直,威振天下。
  其後逢太子有兵事,丞相自將兵,使司直主城門。司直以爲太子骨肉之親,父子之間不甚欲近,去之諸陵過。是時武帝在甘泉,使御史大夫暴君【集解】:徐廣曰:“暴勝之爲御史大夫。”下責丞相“何爲縱太子”,丞相對言“使司直部守城門而開太子”。上書以聞,請捕系司直。司直下吏,誅死。
  是時任安爲北軍使者護軍,太子立車北軍南門外,召任安,與節令發兵。安拜受節,入,閉門不出。武帝聞之,以爲任安爲詳邪,【集解】:徐廣曰:“佯,或作‘詳’也。”【索隱】:詳音羊。謂詐受節不發兵,不傅會太子也。不傅事,何也?【索隱】:不傅事可也。傅音附,謂不附會也。任安笞辱北軍錢官小吏,小吏上書言之,以爲受太子節,言“幸與我其鮮好者”。【索隱】:鮮音仙。謂太子請其鮮好之兵甲也。書上聞,武帝曰:“是老吏也,見兵事起,欲坐觀成敗,見勝者欲合從之,有兩心。安有當死之罪甚衆,吾常活之,今懷詐,有不忠之心。”下安吏,誅死。
  夫月滿則虧,物盛則衰,天地之常也。知進而不知退,久乘富貴,禍積爲祟。故范蠡之去越,辭不受官位,名傳後世,萬歲不忘,豈可及哉!後進者慎戒之。
  【索隱述贊】田叔長者,重義輕生。張王既雪,漢中是榮。孟舒見廢,抗說相明。按樑以禮,相魯得情。子仁坐事,刺舉有聲。

《史記》卷一百四 田叔列傳第四十四
田叔【索隱】:案下文,字少卿。者,趙陘城人【索隱】:陘音刑。按:縣名也,屬中山。也。其先,齊田氏苗裔也。叔喜劍,學黃老術於樂鉅公【索隱】:本燕人,樂毅之後。【正義】:樂,姓;鉅公,名。所。叔爲人刻廉自喜,喜遊諸公。正義喜音許記反。諸公謂丈人行也。趙人舉之趙相趙午,午言之趙王張敖所,趙王以爲郎中。數歲,切直廉平,趙王賢之,未及遷。
  會陳豨反代,【集解】:徐廣曰:“七年,韓王信反,高帝徵之。十年,代相陳豨反。”漢七年,高祖往誅之,過趙,趙王張敖自持案進食,禮恭甚,高祖箕踞罵之。是時趙相趙午等數十人皆怒,謂張王曰:“王事上禮備矣,今遇王如是,臣等請爲亂。”趙王齧指出血,曰:“先人失國,微陛下,臣等當蟲出。【索隱】:案:謂死而蟲出也。左傳“齊桓公死,未葬,蟲流於戶外”是也。公等柰何言若是!毋復出口矣!”於是貫高等曰:“王長者,不倍德。”卒私相與謀弒上。會事發覺,【集解】:徐廣曰:“九年十二月捕貫高等也。”漢下詔捕趙王及羣臣反者。於是趙午等皆自殺,唯貫高就係。是時漢下詔書:“趙有敢隨王者罪三族。”唯孟舒、田叔等十餘人赭衣自髡鉗,稱王家奴,隨趙王敖至長安。貫高事明白,趙王敖得出,廢爲宣平侯,乃進言田叔等十餘人。上盡召見,與語,漢廷臣毋能出其右者,上說,盡拜爲郡守、諸侯相。叔爲漢中守十餘年,會高後崩,諸呂作亂,大臣誅之,立孝文帝。
  孝文帝既立,召田叔問之曰:“公知天下長者乎?”對曰:“臣何足以知之!”上曰:“公,長者也,宜知之。”叔頓首曰:“故云中守孟舒,長者也。”是時孟舒坐虜大入塞盜劫,雲中尤甚,免。上曰:“先帝置孟舒雲中十餘年矣,虜曾一人,孟舒不能堅守,毋故士卒戰死者數百人。長者固殺人乎?公何以言孟舒爲長者也?”叔叩頭對曰:“是乃孟舒所以爲長者也。夫貫高等謀反,上下明詔,趙有敢隨張王,罪三族。然孟舒自髡鉗,隨張王敖之所在,欲以身死之,豈自知爲雲中守哉!漢與楚相距,士卒罷敝。匈奴冒頓新服北夷,來爲邊害,孟舒知士卒罷敝,不忍出言,士爭臨城死敵,如子爲父,弟爲兄,以故死者數百人。孟舒豈故驅戰之哉!是乃孟舒所以爲長者也。”於是上曰:“賢哉孟舒!”復召孟舒以爲雲中守。
  後數歲,叔坐法失官。樑孝王使人殺故吳相袁盎,景帝召田叔案樑,具得其事,還報。景帝曰:“樑有之乎?”叔對曰:“死罪!有之。”上曰:“其事安在?”田叔曰:“上毋以樑事爲也。”上曰:“何也?”曰:“今樑王不伏誅,是漢法不行也;如其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臥不安席,此憂在陛下也。”景帝大賢之,以爲魯相。
  魯相初到,民自言相,訟王取其財物百餘人。田叔取其渠率二十人,各笞五十,餘各搏二十,【索隱】:搏音博。怒之曰:“王非若主邪?何自敢言若主!”魯王聞之大慚,發中府錢,【正義】:王之財物所藏也。使相償之。相曰:“王自奪之,使相償之,是王爲惡而相爲善也。相毋與償之。”於是王乃盡償之。
  魯王好獵,【正義】:魯共王,景帝子,都兗州曲阜縣故魯城中。相常從入苑中,【正義】:括地誌雲:“矍相圃在兗州曲阜縣南三十里。禮記雲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觀者如堵牆也。”王輒休相就館舍,相出,常暴坐【索隱】:上音步卜反。待王苑外。王數使人請相休,終不休,曰:“我王暴露苑中,我獨何爲就舍!”魯王以故不大出遊。
  數年,叔以官卒,魯以百金祠,少子仁不受也,曰:“不以百金傷先人名。”
  仁以壯健爲衛將軍【集解】:張晏曰:“衛青也。”舍人,數從擊匈奴。衛將軍進言仁,仁爲郎中。數歲,爲二千石丞相長史,失官。其後使刺舉三河。正義百官表雲:“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漢省,丞相遣御史分刺州,不常置也。”案:三河,河南、河東、河內也。上東巡,仁奏事有辭,上說,拜爲京輔都尉。【正義】:百官表雲:“右扶風、左馮翊、京兆尹是爲三輔。元鼎四年,置三輔都尉。”服虔雲:“皆治長安城中也。月餘,上遷拜爲司直。【集解】:漢書百官表曰:“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正義】:百官表雲:“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也。”數歲,坐太子事。【正義】:謂戾太子。時左相自將兵,【集解】:徐廣曰:“劉屈氂時爲丞相也。”令司直田仁主閉守城門,坐縱太子,下吏誅死。仁發兵,長陵令車千秋上變仁,仁族死。陘城今在中山國。【集解】:徐廣曰:“陘城,縣名也。”【正義】:今定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