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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四十二 鄭世家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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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桓公友者,周厲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集解】:徐廣曰:“年表雲母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於鄭。【索隱】:鄭,縣名,屬京兆。秦武公十一年“初縣杜、鄭”是也。又系本雲“桓公居棫林,徙拾”。宋忠雲“棫林與拾皆舊地名”,是封桓公乃名爲鄭耳。至秦之縣鄭,蓋是鄭武公東徙新鄭之後,其舊鄭乃是故都,故秦始縣之。封三十三歲,百姓皆便愛之。幽王以爲司徒。【集解】:韋昭曰:“幽王八年爲司徒。”【索隱】:韋昭據國語以幽王八年爲司徒也。和集周民,周民皆說,河雒之間,人便思之。爲司徒一歲,幽王以襃後故,王室治多邪,諸侯或畔之。於是桓公問太史伯【集解】:虞翻曰:“周太史。”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太史伯對曰:“獨雒之東土,河濟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對曰:“地近虢、鄶,【集解】:徐廣曰:“虢在成皋,鄶在密縣。”駰案:虞翻曰“虢,姬姓,東虢也。鄶,妘姓”。【正義】:括地誌雲:“洛州氾水縣,古東虢叔之國,東虢君也。”又云:“故鄶城在鄭州新鄭縣東北三十二里。”虢、鄶之君貪而好利,【索隱】:鄭語云“虢叔恃勢,鄶仲恃險,皆有驕侈,又加之以貪冒”是也。虢叔,文王弟。鄶,妘姓之國也。百姓不附。今公爲司徒,民皆愛公,公誠請居之,虢、鄶之君見公方用事,輕分公地。公誠居之,虢、鄶之民皆公之民也。”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對曰:“昔祝融爲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於周未有興者,楚其後也。周衰,楚必興。興,非鄭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索隱】:國語曰:“公曰‘謝西之九州何如’。”韋昭雲“謝,申伯之國。謝西有九州。二千五百家爲州”。其說蓋異此。對曰:“其民貪而好利,難久居。”公曰:“周衰,何國興者?”對曰:“齊、秦、晉、楚乎?夫齊,姜姓,伯夷之後也,伯夷佐堯典禮。秦,嬴姓,伯翳之後也,伯翳佐舜懷柔百物。及楚之先,皆嘗有功於天下。而周武王克紂後,成王封叔虞於唐,【集解】:徐廣曰:“晉世家曰唐叔虞,姓姬氏,字子於。”【索隱】:唐者,古國,堯之後,其君曰叔虞。何以知然者?據此系家下文雲“唐人之季代曰唐叔虞。當武王邑姜方動大叔,夢天命而子曰虞,與之唐。及生有文在手曰‘虞’,遂以名之。及成王滅唐而國太叔,故因以稱唐叔虞”。杜預亦曰“取唐君之名”是也。其地阻險,以此有德與周衰並,亦必興矣。”桓公曰:“善。”於是卒言王,東徙其民雒東,而虢、鄶果獻十邑,【集解】:虞翻曰:“十邑謂虢、鄶、鄢、蔽、補、丹、依、弢、歷、莘也。”【索隱】:國語云:“太史伯曰‘若克二邑,鄢、蔽、補、丹、依、弢、歷、莘君之土也’。”虞翻注皆依國語爲說。竟國之。【集解】:韋昭曰:“後武公竟取十邑地而居之,今河南新鄭也。”
  二歲,犬戎殺幽王於驪山下,並殺桓公。鄭人共立其子掘突,【正義】:上求勿反,下戶骨反。是爲武公。【索隱】:譙周雲“名突滑”,皆非也。蓋古史失其名,太史公循舊失而妄記之耳。何以知其然者?按下文其孫昭公名忽,厲公名突,豈有孫與祖同名乎?當是舊史雜記昭厲忽突之名,遂誤以掘突爲武公之字耳。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正義】:括地誌雲:“故申城在鄧州南陽縣北三十里。”左傳雲“鄭武公取於申也。”爲夫人,曰武姜。生太子寤生,生之難,及生,夫人弗愛。後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愛之。【集解】:徐廣曰:“年表雲十四年生寤生,十七年生太叔段。”二十七年,武公疾。夫人請公,欲立段爲太子,公弗聽。是歲,武公卒,寤生立,是爲莊公。
  莊公元年,封弟段於京,【集解】:賈逵曰:“京,鄭都邑。”杜預曰:“今滎陽京縣。”號太叔。祭仲曰:“京大於國,非所以封庶也。”莊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奪也。”段至京,繕治甲兵,與其母武姜謀襲鄭。二十二年,段果襲鄭,武姜爲內應。莊公發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正義】:鄔音烏古反。今新鄭縣南鄔頭有村,多萬家。舊作“鄢”,音偃。杜預雲:“鄢,今鄢陵也。”鄢潰,段出奔共。【集解】:賈逵曰:“共,國名也。”杜預曰:“今汲郡共縣也。”【正義】:按:今衛州共城縣是也。於是莊公遷其母武姜於城潁,【集解】:賈逵曰:“鄭地。”【正義】:疑許州臨潁縣是也。誓言曰:“不至黃泉,【集解】:服虔曰:“天玄地黃,泉在地中,故言黃泉。”毋相見也。”居歲餘,已悔思母。潁谷之考叔【集解】:賈逵曰:“潁谷,鄭地。”【正義】:括地誌雲:“潁水源出洛州嵩高縣東南三十里陽乾山,今俗名潁山泉。源出山之東谷。其側有古人居處,俗名爲潁墟,故老雲是潁考叔故居,即酈元注水經所謂潁谷也。”有獻於公,公賜食。考叔曰:“臣有母,請君食賜臣母。”莊公曰:“我甚思母,惡負盟,柰何?”考叔曰:“穿地至黃泉,則相見矣。”於是遂從之,見母。
  二十四年,宋繆公卒,公子馮奔鄭。鄭侵周地,取禾。【索隱】:隱二年左傳“鄭武公、莊公爲平王卿士。王貳於虢,及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夏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是。二十五年,衛州籲弒其君桓公自立,與宋伐鄭,以馮故也。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桓王怒其取禾,弗禮也。【索隱】:杜預曰:“桓王即位,周鄭交惡,至是始朝,故言始也。”左傳又曰:“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善鄭以勸來者,猶懼不蔇,況不禮焉,鄭不來矣’。”二十九年,莊公怒周弗禮,與魯易祊、許田。【索隱】:許田,近許之田,魯朝宿之邑。祊者,鄭所受助祭太山之湯沐邑。鄭以天子不能巡守,故以祊易許田,各從其近。三十三年,宋殺孔父。三十七年,莊公不朝周,周桓王率陳、蔡、虢、衛伐鄭。莊公與祭仲、【索隱】:左傳祭仲足,蓋祭是邑,其人名仲字仲足,故傳雲祭封人仲足是也。此繻葛之戰在魯桓公五年。高渠彌【索隱】:一作“彌”,一作“眯”,併名卑反。發兵自救,王師大敗。祝聸【索隱】:左傳作“祝摐”。射中王臂。祝聸請從之,鄭伯止之,曰:“犯長且難之,況敢陵天子乎?”乃止。夜令祭仲問王疾。
  三十八年,北戎伐齊,齊使求救,鄭遣太子忽將兵救齊。齊釐公欲妻之,忽謝曰:“我小國,非齊敵也。”時祭仲與俱,勸使取之,曰:“君多內寵,【集解】:服虔曰:“言庶子有寵者多。”太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所謂三公子者,太子忽,其弟突,次弟子亹也。【索隱】:此文則數太子忽及突、子亹爲三,而杜預雲不數太子,以子突、子亹、子儀爲三,蓋得之。
  四十三年,鄭莊公卒。初,祭仲甚有寵於莊公,莊公使爲卿;公使娶鄧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爲昭公。
  莊公又娶宋雍氏女,【集解】:賈逵曰:“雍氏,黃帝之孫,姞姓之後,爲宋大夫。”生厲公突。雍氏有寵於宋。【集解】:服虔曰:“爲宋正卿,故曰有寵。”宋莊公聞祭仲之立忽,乃使人誘召祭仲而執之,曰:“不立突,將死。”亦執突以求賂焉。祭仲許宋,與宋盟。以突歸,立之。昭公忽聞祭仲以宋要立其弟突,九月丁亥,忽出奔衛。己亥,突至鄭,立,是爲厲公。
  厲公四年,祭仲專國政。厲公患之,陰使其婿雍糾欲殺祭仲。【集解】:賈逵曰:“雍糾,鄭大夫。”糾妻,祭仲女也,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母曰:“父一而已,人盡夫也。”【集解】:杜預曰:“婦人在室則天父,出則天夫。女以爲疑,故母以所生爲本解之。”女乃告祭仲,祭仲反殺雍糾,戮之於市。厲公無柰祭仲何,怒糾曰:“謀及婦人,死固宜哉!”夏,厲公出居邊邑櫟。【集解】:宋忠曰:“今潁川陽翟縣。”【索隱】:按:櫟音歷,即鄭初得十邑之歷也。祭仲迎昭公忽,六月乙亥,復入鄭,即位。
  秋,鄭厲公突因櫟人殺其大夫單伯,【集解】:杜預曰:“鄭守櫟大夫也。”【索隱】:依左傳作“檀伯”。檀伯,鄭守櫟大夫,事在桓十五年。此文誤爲“單伯”者,蓋亦有所因也。按魯莊公十四年,厲公自櫟侵鄭,事與周單伯會齊師伐宋相連,故誤耳。遂居之。諸侯聞厲公出奔,伐鄭,弗克而去。宋頗予厲公兵,自守於櫟,鄭以故亦不伐櫟。
  昭公二年,自昭公爲太子時,父莊公欲以高渠彌爲卿,太子忽惡之,莊公弗聽,卒用渠彌爲卿。及昭公即位,懼其殺己,冬十月辛卯,渠彌與昭公出獵,射殺昭公於野。祭仲與渠彌不敢入厲公,乃更立昭公弟子亹爲君,是爲子亹也,無諡號。
  子亹元年七月,齊襄公會諸侯於首止,【集解】:服虔曰:“首止,近鄭之地。”杜預曰:“首止,衛地。陳留襄邑縣東南有首鄉。”鄭子亹往會,高渠彌相,從,祭仲稱疾不行。所以然者,子亹自齊襄公爲公子之時,嘗會鬥,相仇,及會諸侯,祭仲請子亹無行。子亹曰:“齊彊,而厲公居櫟,即不往,是率諸侯伐我,內厲公。我不如往,往何遽必辱,且又何至是!”卒行。於是祭仲恐齊並殺之,故稱疾。子亹至,不謝齊侯,齊侯怒,遂伏甲而殺子亹。高渠彌亡歸,【索隱】:左氏雲轘高渠彌。歸與祭仲謀,召子亹弟公子嬰於陳而立之,是爲鄭子。【索隱】:左傳以鄭子名子儀,此雲嬰,蓋別有所見。是歲,齊襄公使彭生醉拉殺魯桓公。
  鄭子八年,齊人管至父等作亂,弒其君襄公。十二年,宋人長萬弒其君湣公。鄭祭仲死。
  十四年,故鄭亡厲公突在櫟者使人誘劫鄭大夫甫假,【索隱】:左傳作“傅瑕”。此本多假借,亦依字讀。要以求入。假曰:“舍我,我爲君殺鄭子而入君。”厲公與盟,乃舍之。六月甲子,假殺鄭子及其二子而迎厲公突,突自櫟復入即位。初,內蛇與外蛇鬥於鄭南門中,內蛇死。居六年,厲公果復入。入而讓其伯父原【索隱】:左傳謂之原繁。曰:“我亡國外居,伯父無意入我,亦甚矣。”原曰:“事君無二心,人臣之職也。原知罪矣。”遂自殺。厲公於是謂甫假曰:“子之事君有二心矣。”遂誅之。假曰:“重德不報,誠然哉!”
  厲公突後元年,齊桓公始霸。
  五年,燕、衛與周惠王弟穨伐王,【索隱】:惠王,莊王孫,僖王子。子穨,莊王之妾王姚所生。事在莊十九年。王出奔溫,立弟穨爲王。六年,惠王告急鄭,厲公發兵擊周王子穨,弗勝,於是與周惠王歸,王居於櫟。七年春,鄭厲公與虢叔襲殺王子穨而入惠王於周。
  秋,厲公卒,子文公踕【索隱】:音在接反。系本雲文公徙鄭。宋忠雲即新鄭。立。厲公初立四歲,亡居櫟,居櫟十七歲,復入,立七歲,與亡凡二十八年。
  文公十七年,齊桓公以兵破蔡,遂伐楚,至召陵。
  二十四年,文公之賤妾曰燕姞,【集解】:賈逵曰:“姞,南燕姓。”夢天與之蘭,【集解】:賈逵曰:“香草也。”曰:“餘爲伯鯈。餘,爾祖也。【集解】:賈逵曰:“伯鯈,南燕祖。”以是爲而子,【集解】:王肅曰:“以是蘭也爲汝子之名。”蘭有國香。”以夢告文公,文公幸之,而予之草蘭爲符。遂生子,名曰蘭。
  三十六年,晉公子重耳過,文公弗禮。文公弟叔詹曰:“重耳賢,且又同姓,窮而過君,不可無禮。”文公曰:“諸侯亡公子過者多矣,安能盡禮之!”詹曰:“君如弗禮,遂殺之;弗殺,使即反國,爲鄭憂矣。”文公弗聽。
  三十七年春,晉公子重耳反國,立,是爲文公。秋,鄭入滑,滑聽命,已而反與衛,於是鄭伐滑。【索隱】:僖二十四年左傳“鄭公子士泄、堵俞彌帥師伐滑”。周襄王使伯餜【索隱】:音服。左傳“王使伯服、遊孫伯如鄭請滑”。杜預雲“二子周大夫”。知伯餜即伯服也。請滑。鄭文公怨惠王之亡在櫟,而文公父厲公入之,而惠王不賜厲公爵祿,【索隱】:此言爵祿,與左氏說異。左傳雲“鄭伯享王,王以後之鞶鑑與之。虢公請器,王予之爵”。則爵酒器,是太史公與丘明說別也。又怨襄王之與衛滑,故不聽襄王請而囚伯餜。王怒,與翟人伐鄭,弗克。冬,翟攻伐襄王,襄王出奔鄭,鄭文公居王於氾。三十八年,晉文公入襄王成周。
  四十一年,助楚擊晉。自晉文公之過無禮,故背晉助楚。四十三年,晉文公與秦穆公共圍鄭,討其助楚攻晉者,及文公過時之無禮也。初,鄭文公有三夫人,寵子五人,皆以罪蚤死。公怒,溉【集解】:徐廣曰:“一作‘瑕’。”【索隱】:音蔇。左傳作“瑕”。逐羣公子。子蘭奔晉,從晉文公圍鄭。時蘭事晉文公甚謹,愛幸之,乃私於晉,以求入鄭爲太子。晉於是欲得叔詹爲僇。鄭文公恐,不敢謂叔詹言。詹聞,言於鄭君曰:“臣謂君,君不聽臣,晉卒爲患。然晉所以圍鄭,以詹,詹死而赦鄭國,詹之原也。”乃自殺。鄭人以詹屍與晉。晉文公曰:“必欲一見鄭君,辱之而去。”鄭人患之,乃使人私於秦曰:“破鄭益晉,非秦之利也。”秦兵罷。晉文公欲入蘭爲太子,以告鄭。鄭大夫石癸曰:“吾聞姞姓乃后稷之元妃,【集解】:杜預曰:“姞姓之女,爲后稷妃。”其後當有興者。子蘭母,其後也。且夫人子盡已死,餘庶子無如蘭賢。今圍急,晉以爲請,利孰大焉!”遂許晉,與盟,而卒立子蘭爲太子,晉兵乃罷去。
  四十五年,文公卒,子蘭立,是爲繆公。
  繆公元年春,秦繆公使三將將兵欲襲鄭,至滑,逢鄭賈人弦高詐以十二牛勞軍,故秦兵不至而還,晉敗之於崤。初,往年鄭文公之卒也,鄭司城繒賀以鄭情賣之,秦兵故來。三年,鄭發兵從晉伐秦,敗秦兵於汪。
  往年【集解】:徐廣曰:“繆公之二年。”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二十一年,與宋華元伐鄭。華元殺羊食士,不與其御羊斟,怒以馳鄭,鄭囚華元。宋贖華元,元亦亡去。晉使趙穿以兵伐鄭。
  二十二年,鄭繆公卒,子夷立,是爲靈公。
  靈公元年春,楚獻黿於靈公。子家、子公將朝靈公,【集解】:賈逵曰:“二子鄭卿也。”子公之食指動,【集解】:服虔曰:“第二指。”謂子家曰:“佗日指動,必食異物。”及入,見靈公進黿羹,子公笑曰:“果然!”靈公問其笑故,具告靈公。靈公召之,獨弗予羹。子公怒,染其指,【集解】:左傳曰:“染指於鼎。”嘗之而出。公怒,欲殺子公。子公與子家謀先。夏,弒靈公。鄭人慾立靈公弟去疾,去疾讓曰:“必以賢,則去疾不肖;必以順,則公子堅長。”堅者,靈公庶弟,【集解】:徐廣曰:“年表雲靈公庶兄。”去疾之兄也。於是乃立子堅,是爲襄公。
  襄公立,將盡去繆氏。繆氏者,殺靈公、子公之族家也。去疾曰:“必去繆氏,我將去之。”乃止。皆以爲大夫。
  襄公元年,楚怒鄭受宋賂縱華元,伐鄭。鄭背楚,與晉親。五年,楚復伐鄭,晉來救之。六年,子家卒,國人復逐其族,以其弒靈公也。
  七年,鄭與晉盟鄢陵。八年,楚莊王以鄭與晉盟,來伐,圍鄭三月,鄭以城降楚。楚王入自皇門,鄭襄公肉袒掔羊以迎,曰:“孤不能事邊邑,使君王懷怒以及弊邑,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聽。君王遷之江南,及以賜諸侯,亦惟命是聽。若君王不忘厲、宣王,桓、武公,哀不忍絕其社稷,錫不毛之地,【集解】:何休曰:“墝埆不生五穀曰不毛。謙不敢求肥饒。”使復得改事君王,孤之原也,然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惟命是聽。”莊王爲卻三十里而後舍。楚羣臣曰:“自郢至此,士大夫亦久勞矣。今得國舍之,何如?”莊王曰:“所爲伐,伐不服也。今已服,尚何求乎?”卒去。晉聞楚之伐鄭,發兵救鄭。其來持兩端,故遲,比至河,楚兵已去。晉將率或欲渡,或欲還,卒渡河。莊王聞,還擊晉。鄭反助楚,大破晉軍於河上。十年,晉來伐鄭,以其反晉而親楚也。
  十一年,楚莊王伐宋,宋告急於晉。晉景公欲發兵救宋,伯宗諫晉君曰:“天方開楚,未可伐也。”乃求壯士得霍人解揚,字子虎,誆楚,令宋毋降。過鄭,鄭與楚親,乃執解揚而獻楚。楚王厚賜與約,使反其言,令宋趣降,三要乃許。於是楚登解揚樓車,【集解】:服虔曰:“樓車所以窺望敵軍,兵法所謂‘雲梯’也。”杜預曰:“樓車,車上望櫓也。”令呼宋。遂負楚約而致其晉君命曰:“晉方悉國兵以救宋,宋雖急,慎毋降楚,晉兵今至矣!”楚莊王大怒,將殺之。解揚曰:“君能制命爲義,臣能承命爲信。受吾君命以出,有死無隕。”【集解】:服虔曰:“隕,墜也。”莊王曰:“若之許我,已而背之,其信安在?”解揚曰:“所以許王,欲以成吾君命也。”將死,顧謂楚軍曰:“爲人臣無忘盡忠得死者!”楚王諸弟皆諫王赦之,於是赦解揚使歸。晉爵之爲上卿。
  十八年,襄公卒,子悼公晞【索隱】:劉音祕。鄒本一作“沸”,一作“弗”。左傳作“費”,音扶味反。立。
  悼公元年,鄦公【集解】:徐廣曰:“鄦音許。許公,靈公也。”惡鄭於楚,悼公使弟睔【索隱】:公遜反。於楚自訟。訟不直,楚囚睔。於是鄭悼公來與晉平,遂親。睔私於楚子反,子反言歸睔於鄭。
  二年,楚伐鄭,晉兵來救。是歲,悼公卒,立其弟睔,是爲成公。
  成公三年,楚共王曰“鄭成公孤有德焉”,使人來與盟。成公私與盟。秋,成公朝晉,晉曰“鄭私平於楚”,執之。使欒書伐鄭。四年春,鄭患晉圍,公子如乃立成公庶兄繻【索隱】:音須。鄒氏雲:“一作‘纁’,音訓。”爲君。其四月,晉聞鄭立君,乃歸成公。鄭人聞成公歸,亦殺君繻,迎成公。晉兵去。
  十年,背晉盟,盟於楚。晉厲公怒,發兵伐鄭。楚共王救鄭。晉楚戰鄢陵,楚兵敗,晉射傷楚共王目,俱罷而去。十三年,晉悼公伐鄭,兵於洧上。【集解】:服虔曰:“洧,水名。”【正義】:括地誌雲:“洧水在鄭州新鄭縣北三裏,古新鄭城南。韓詩外傳雲‘鄭俗,二月桃花水出時,會於溱、洧水上,以自祓除’。”按:在古城城南,與溱水合。鄭城守,晉亦去。
  十四年,成公卒,子惲【索隱】:紆紛反。左傳作“髡頑”。立。是爲釐公。
  釐公五年,鄭相子駟朝釐公,釐公不禮。子駟怒,使廚人藥殺釐公,【集解】:徐廣曰:“年表雲子駟使賊夜弒僖公。”赴諸侯曰“釐公暴病卒”。立釐公子嘉,嘉時年五歲,是爲簡公。
  簡公元年,諸公子謀欲誅相子駟,子駟覺之,反盡誅諸公子。二年,晉伐鄭,鄭與盟,晉去。冬,又與楚盟。子駟畏誅,故兩親晉、楚。三年,相子駟欲自立爲君,公子子孔使尉止殺相子駟而代之。子孔又欲自立。子產曰:“子駟爲不可,誅之,今又效之,是亂無時息也。”於是子孔從之而相鄭簡公。
  四年,晉怒鄭與楚盟,伐鄭,鄭與盟。楚共王救鄭,敗晉兵。簡公欲與晉平,楚又囚鄭使者。
  十二年,簡公怒相子孔專國權,誅之,而以子產爲卿。十九年,簡公如晉請衛君還,而封子產以六邑。【集解】:服虔曰:“四井爲邑。”子產讓,受其三邑。二十二年,吳使延陵季子於鄭,見子產如舊交,謂子產曰:“鄭之執政者侈,難將至,政將及子。子爲政,必以禮;不然,鄭將敗。”子產厚遇季子。二十三年,諸公子爭寵相殺,又欲殺子產。公子或諫曰:“子產仁人,鄭所以存者子產也,勿殺!”乃止。
  二十五年,鄭使子產於晉,問平公疾。平公曰:“卜而曰實沈、臺駘爲祟,史官莫知,敢問?”對曰:“高辛氏有二子,長曰閼伯,季曰實沈,居曠林,【索隱】:賈逵曰:“曠,大也。”不相能也,日操干戈以相征伐。后帝弗臧,【集解】:賈逵曰:“后帝,堯也。臧,善也。”遷閼伯於商丘,主辰,【集解】:賈逵曰:“商丘在漳南。”杜預曰:“商丘,宋地。”服虔曰:“辰,大火,主祀也。”商人是因,故辰爲商星。【集解】:服虔曰:“商人,契之先,湯之始祖相土封閼伯之故地,因其故國而代之。”遷實沈於大夏,主參,◇ 集解服虔曰:“大夏在汾澮之間,主祀參星。”杜預曰;“大夏,今晉陽縣。”唐人是因,服事夏、商,【集解】:賈逵曰:“唐人謂陶唐氏之胤劉累事夏孔甲,封於大夏,因實沈之國,子孫服事夏、商也。”【正義】:括地誌雲:“故唐城在絳州翼城縣西二十里。徐才宗國都城記雲‘唐國,帝堯之裔子所封。春秋雲“夏孔甲時有堯苗胄劉累者,以豢龍事孔甲,夏後嘉之,賜曰御龍氏,以更豕韋之後。龍一雌死,潛醢之以食夏後。既而使求之,懼而遷於魯縣”。夏後蓋別封劉累之後於夏之墟,爲唐侯。至周成王時,唐人作亂,成王滅之而封太叔,遷唐人子孫於杜,謂之杜伯,範氏所云在周爲唐杜氏也’。地記雲‘唐氏在大夏之墟,屬河東安縣。今在絳城西北一百里有唐城者,以爲唐舊國’。”然則叔虞之封即此地也。其季世曰唐叔虞。【集解】:杜預曰:“唐人之季世,其君曰叔虞。”當武王邑姜方娠大叔,夢帝謂己:【集解】:賈逵曰:“帝,天也。己,武王也。”‘餘命而子曰虞,【集解】:杜預曰:“取唐君之名。”乃與之唐,屬之參而蕃育其子孫。’及生有文在其掌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滅唐而國大叔焉。故參爲晉星。【集解】:賈逵曰:“晉主祀參,參爲晉星。”由是觀之,則實沈,參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爲玄冥師,【集解】:服虔曰:“金天,少昚也。玄冥,水官也。師,長也。昧爲水官之長。”生允格、臺駘。【集解】:服虔曰:“允格、臺駘,兄弟也。”臺駘能業其官,【集解】:服虔曰:“脩昧之職。”宣汾、洮,【集解】:賈逵曰:“宣猶通也。汾、洮,二水名。”障大澤,【集解】:服虔曰:“陂障其水也。”以處太原。【集解】:服虔曰:“太原,汾水名。”杜預曰:“太原,晉陽也,臺駘之所居者。”帝用嘉之,國之汾川。【集解】:服虔曰:“帝顓頊也。”沈、姒、蓐、黃實守其祀。【集解】:賈逵曰:“四國臺駘之後也。”今晉主汾川而滅之。【集解】:賈逵曰:“滅四國。”由是觀之,則臺駘,汾、洮神也。然是二者不害君身。山川之神,則水旱之菑禜之;【集解】:服虔曰:“禜爲營,攢用幣也。若有水旱,則禜祭山川之神以祈福也。”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不時禜之;若君疾,飲食哀樂女色所生也。”平公及叔鄉曰:“善,博物君子也!”厚爲之禮於子產。
  二十七年夏,鄭簡公朝晉。冬,畏楚靈王之彊,又朝楚,子產從。二十八年,鄭君病,使子產會諸侯,與楚靈王盟於申,誅齊慶封。
  三十六年,簡公卒,子定公寧立。秋,定公朝晉昭公。
  定公元年,楚公子棄疾弒其君靈王而自立,爲平王。欲行德諸侯。歸靈王所侵鄭地於鄭。
  四年,晉昭公卒,其六卿彊,公室卑。子產謂韓宣子曰:“爲政必以德,毋忘所以立。”
  六年,鄭火,公欲禳之。子產曰:“不如修德。”
  八年,楚太子建來奔。十年,太子建與晉謀襲鄭。鄭殺建,建子勝奔吳。
  十一年,定公如晉。晉與鄭謀,誅周亂臣,入敬王於周。【索隱】:王避弟子朝之亂出居狄泉,在昭二十三年;至二十六年,晉、鄭入之。經曰“天王入於成周”是也。
  十三年,定公卒,子獻公蠆立。獻公十三年卒,子聲公勝立。當是時,晉六卿彊,侵奪鄭,鄭遂弱。
  聲公五年,鄭相子產卒,【正義】:括地誌雲:“子產墓在新鄭縣西南三十五里。酈元注水經雲‘子產墓在潩水上,累石爲方墳,墳東北向鄭城,杜預雲言不忘本’。”鄭人皆哭泣,悲之如亡親戚。子產者,鄭成公少子也。爲人仁愛人,事君忠厚。孔子嘗過鄭,與子產如兄弟雲。及聞子產死,孔子爲泣曰:“古之遺愛也!”【集解】:賈逵曰:“愛,惠也。”杜預曰:“子產見愛,有古人遺風也。”
  八年,晉範、中行氏反晉,告急於鄭,鄭救之。晉伐鄭,敗鄭軍於鐵。【集解】:杜預曰:“戚城南鐵丘。”【正義】:括地誌雲:“鐵丘在滑州衛南縣東南十五里。”
  十四年,宋景公滅曹。二十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而常相於齊。二十二年,楚惠王滅陳。孔子卒。
  三十六年,晉知伯伐鄭,取九邑。
  三十七年,聲公卒,子哀公易立。【集解】:年表雲三十八年。哀公八年,鄭人弒哀公而立聲公弟醜,是爲共公。共公三年,三晉滅知伯。三十一年,共公卒,子幽公已立。幽公元年,韓武子伐鄭,殺幽公。鄭人立幽公弟駘,是爲繻公。【集解】:年表雲鄭立幽公子駘繻。或作“繚”。
  繻公十五年,韓景侯伐鄭,取雍丘。鄭城京。
  十六年,鄭伐韓,敗韓兵於負黍。【集解】:徐廣曰:“在陽城。”【正義】:括地誌雲:“負黍亭在洛州陽城縣西南三十五里,故周邑也。”二十年,韓、趙、魏列爲諸侯。二十三年,鄭圍韓之陽翟。
  二十五年,鄭君殺其相子陽。二十七,子陽之黨共弒繻公駘而立幽公弟乙爲君,是爲鄭君。【集解】:徐廣曰:“一本雲‘立幽公弟乙陽爲君,是爲康公’。六國年表雲立幽公子駘,又以鄭君陽爲鄭康公乙。班固雲‘鄭康公乙爲韓所滅’。”
  鄭君乙立二年,鄭負黍反,復歸韓。十一年,韓伐鄭,取陽城。
  二十一年,韓哀侯滅鄭,並其國。
  太史公曰:語有之,“以權利合者,權利盡而交疏”,甫瑕是也。甫瑕雖以劫殺鄭子內厲公,厲公終背而殺之,此與晉之裏克何異?守節如荀息,身死而不能存奚齊。變所從來,亦多故矣!
  【索隱述贊】厲王之子,得封於鄭。代職司徒,緇衣在詠。虢、鄶獻邑,祭祝專命。莊既犯王,厲亦奔命。居櫟克入,夢蘭毓慶。伯服生囚,叔瞻屍聘。釐、簡之後,公室不競。負黍雖還,韓哀日盛。

《史記》卷四十二 鄭世家第十二
鄭桓公友者,周厲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集解】:徐廣曰:“年表雲母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於鄭。【索隱】:鄭,縣名,屬京兆。秦武公十一年“初縣杜、鄭”是也。又系本雲“桓公居棫林,徙拾”。宋忠雲“棫林與拾皆舊地名”,是封桓公乃名爲鄭耳。至秦之縣鄭,蓋是鄭武公東徙新鄭之後,其舊鄭乃是故都,故秦始縣之。封三十三歲,百姓皆便愛之。幽王以爲司徒。【集解】:韋昭曰:“幽王八年爲司徒。”【索隱】:韋昭據國語以幽王八年爲司徒也。和集周民,周民皆說,河雒之間,人便思之。爲司徒一歲,幽王以襃後故,王室治多邪,諸侯或畔之。於是桓公問太史伯【集解】:虞翻曰:“周太史。”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太史伯對曰:“獨雒之東土,河濟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對曰:“地近虢、鄶,【集解】:徐廣曰:“虢在成皋,鄶在密縣。”駰案:虞翻曰“虢,姬姓,東虢也。鄶,妘姓”。【正義】:括地誌雲:“洛州氾水縣,古東虢叔之國,東虢君也。”又云:“故鄶城在鄭州新鄭縣東北三十二里。”虢、鄶之君貪而好利,【索隱】:鄭語云“虢叔恃勢,鄶仲恃險,皆有驕侈,又加之以貪冒”是也。虢叔,文王弟。鄶,妘姓之國也。百姓不附。今公爲司徒,民皆愛公,公誠請居之,虢、鄶之君見公方用事,輕分公地。公誠居之,虢、鄶之民皆公之民也。”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對曰:“昔祝融爲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於周未有興者,楚其後也。周衰,楚必興。興,非鄭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索隱】:國語曰:“公曰‘謝西之九州何如’。”韋昭雲“謝,申伯之國。謝西有九州。二千五百家爲州”。其說蓋異此。對曰:“其民貪而好利,難久居。”公曰:“周衰,何國興者?”對曰:“齊、秦、晉、楚乎?夫齊,姜姓,伯夷之後也,伯夷佐堯典禮。秦,嬴姓,伯翳之後也,伯翳佐舜懷柔百物。及楚之先,皆嘗有功於天下。而周武王克紂後,成王封叔虞於唐,【集解】:徐廣曰:“晉世家曰唐叔虞,姓姬氏,字子於。”【索隱】:唐者,古國,堯之後,其君曰叔虞。何以知然者?據此系家下文雲“唐人之季代曰唐叔虞。當武王邑姜方動大叔,夢天命而子曰虞,與之唐。及生有文在手曰‘虞’,遂以名之。及成王滅唐而國太叔,故因以稱唐叔虞”。杜預亦曰“取唐君之名”是也。其地阻險,以此有德與周衰並,亦必興矣。”桓公曰:“善。”於是卒言王,東徙其民雒東,而虢、鄶果獻十邑,【集解】:虞翻曰:“十邑謂虢、鄶、鄢、蔽、補、丹、依、弢、歷、莘也。”【索隱】:國語云:“太史伯曰‘若克二邑,鄢、蔽、補、丹、依、弢、歷、莘君之土也’。”虞翻注皆依國語爲說。竟國之。【集解】:韋昭曰:“後武公竟取十邑地而居之,今河南新鄭也。”
  二歲,犬戎殺幽王於驪山下,並殺桓公。鄭人共立其子掘突,【正義】:上求勿反,下戶骨反。是爲武公。【索隱】:譙周雲“名突滑”,皆非也。蓋古史失其名,太史公循舊失而妄記之耳。何以知其然者?按下文其孫昭公名忽,厲公名突,豈有孫與祖同名乎?當是舊史雜記昭厲忽突之名,遂誤以掘突爲武公之字耳。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正義】:括地誌雲:“故申城在鄧州南陽縣北三十里。”左傳雲“鄭武公取於申也。”爲夫人,曰武姜。生太子寤生,生之難,及生,夫人弗愛。後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愛之。【集解】:徐廣曰:“年表雲十四年生寤生,十七年生太叔段。”二十七年,武公疾。夫人請公,欲立段爲太子,公弗聽。是歲,武公卒,寤生立,是爲莊公。
  莊公元年,封弟段於京,【集解】:賈逵曰:“京,鄭都邑。”杜預曰:“今滎陽京縣。”號太叔。祭仲曰:“京大於國,非所以封庶也。”莊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奪也。”段至京,繕治甲兵,與其母武姜謀襲鄭。二十二年,段果襲鄭,武姜爲內應。莊公發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正義】:鄔音烏古反。今新鄭縣南鄔頭有村,多萬家。舊作“鄢”,音偃。杜預雲:“鄢,今鄢陵也。”鄢潰,段出奔共。【集解】:賈逵曰:“共,國名也。”杜預曰:“今汲郡共縣也。”【正義】:按:今衛州共城縣是也。於是莊公遷其母武姜於城潁,【集解】:賈逵曰:“鄭地。”【正義】:疑許州臨潁縣是也。誓言曰:“不至黃泉,【集解】:服虔曰:“天玄地黃,泉在地中,故言黃泉。”毋相見也。”居歲餘,已悔思母。潁谷之考叔【集解】:賈逵曰:“潁谷,鄭地。”【正義】:括地誌雲:“潁水源出洛州嵩高縣東南三十里陽乾山,今俗名潁山泉。源出山之東谷。其側有古人居處,俗名爲潁墟,故老雲是潁考叔故居,即酈元注水經所謂潁谷也。”有獻於公,公賜食。考叔曰:“臣有母,請君食賜臣母。”莊公曰:“我甚思母,惡負盟,柰何?”考叔曰:“穿地至黃泉,則相見矣。”於是遂從之,見母。
  二十四年,宋繆公卒,公子馮奔鄭。鄭侵周地,取禾。【索隱】:隱二年左傳“鄭武公、莊公爲平王卿士。王貳於虢,及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夏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是。二十五年,衛州籲弒其君桓公自立,與宋伐鄭,以馮故也。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桓王怒其取禾,弗禮也。【索隱】:杜預曰:“桓王即位,周鄭交惡,至是始朝,故言始也。”左傳又曰:“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善鄭以勸來者,猶懼不蔇,況不禮焉,鄭不來矣’。”二十九年,莊公怒周弗禮,與魯易祊、許田。【索隱】:許田,近許之田,魯朝宿之邑。祊者,鄭所受助祭太山之湯沐邑。鄭以天子不能巡守,故以祊易許田,各從其近。三十三年,宋殺孔父。三十七年,莊公不朝周,周桓王率陳、蔡、虢、衛伐鄭。莊公與祭仲、【索隱】:左傳祭仲足,蓋祭是邑,其人名仲字仲足,故傳雲祭封人仲足是也。此繻葛之戰在魯桓公五年。高渠彌【索隱】:一作“彌”,一作“眯”,併名卑反。發兵自救,王師大敗。祝聸【索隱】:左傳作“祝摐”。射中王臂。祝聸請從之,鄭伯止之,曰:“犯長且難之,況敢陵天子乎?”乃止。夜令祭仲問王疾。
  三十八年,北戎伐齊,齊使求救,鄭遣太子忽將兵救齊。齊釐公欲妻之,忽謝曰:“我小國,非齊敵也。”時祭仲與俱,勸使取之,曰:“君多內寵,【集解】:服虔曰:“言庶子有寵者多。”太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所謂三公子者,太子忽,其弟突,次弟子亹也。【索隱】:此文則數太子忽及突、子亹爲三,而杜預雲不數太子,以子突、子亹、子儀爲三,蓋得之。
  四十三年,鄭莊公卒。初,祭仲甚有寵於莊公,莊公使爲卿;公使娶鄧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爲昭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