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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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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

姓名:陳雲

出生年月:1905年

籍貫:江蘇青浦(今屬上海市)人

職務:原政治局常務委員

中央副主席

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

陳雲簡介

馬克思主義者,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和經濟管理家,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之一。江蘇青浦(今屬上海市)人。1919年國小畢業後,到上海商務印書館當學徒、店員。1925年參加五卅運動,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並任商務印書館發行所職工會委員長,參加領導了8月的商務印書館大罷工。1927年國共分裂後,受到國民黨政府通緝,回家鄉從事農民運動,先後任中共青浦縣委書記、淞浦特委組織部長、江蘇省委委員兼農委書記等。後回上海,先後擔任閘北、法南區委書記,並從事工人運動。

在1930年中共六屆三中全會上當選爲中央候補委員。1931年六屆四中全會起,爲歷屆中央委員。同年9月,任臨時中央領導成員。1932年擔任全國總工會黨團書記。1933年進入位於江西省南部和福建省西部的中央革命根據地。1934年中共六屆五中全會上被選爲中央政治局委員,並任白區工作部部長。隨後參加長征,任紅五軍團中央代表。在遵義會議後不久,被派回上海恢復黨的祕密工作。同年去莫斯科參加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1937年冬回到延安,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1944年任西北財經辦事處副主任,主持中共中央所在地陝甘寧邊區的財政經濟工作。1945年6月中共七屆一中全會上再次被選爲政治局委員,8月任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抗日戰爭勝利後,歷任中共中央北滿分局書記、南滿分局書記兼遼東軍區政治委員、中共東北局副書記兼東北軍區副政治委員、東北財經委員會主任,對鞏固東北根據地、恢復東北經濟做出了重要貢獻。1948年當選爲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

1949年,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政務院副總理兼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主持全國的財政經濟工作。1950年6月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在建國初期實現全國財政經濟的統一、迅速穩定物價、結束國民黨政權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的嚴重鬥爭中,在對糧食等主要農產品實行統購統銷的重大決策中,在有步驟地開展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特別是對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他是最早堅決反對高崗在1953年進行的分裂黨的活動的中央領導人之一。1954年任國務院副總理,此後兼任過商業部部長、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主任。1956年中共八屆一中全會上被選爲中央委員會副主席和政治局常委。對中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他一貫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不顧現實條件的急於求成的錯誤傾向;主張建設規模一定要和國力相適應,要在安排好人民生活的基礎上擴大建設規模;主張國民經濟計劃必須堅持綜合平衡,實行按比例地發展。他於1962年出任中共中央財經小組組長,和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一起對恢復國民經濟作出了重大貢獻。爲了解決農業發展中所遇到的困難,曾建議對農民實行包產到戶,是今天中國農業改革的思想上的先驅之一。文化大革命期間,他除繼續保留着中共中央委員的名義外,被解除了在中央的一切領導職務。1975年被選爲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重新當選爲政治局常務委員、中央副主席,並任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此後,他提出對比例失調的國民經濟實行全面調整;社會主義經濟不僅要有計劃,而且要有市場調節;執政黨的黨風事有關黨的生死存亡;大量提拔培養德才兼備的中青年幹部是黨中央的當務之急。這些主張,對清除文化大革命的影響,結束經濟指導工作中的"左"的錯誤,恢復黨的優良作風,產生了重要的作用。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屆一中全會上繼續當選爲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中共十三大後,退出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當選爲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中共十四大撤銷中央顧問委員會後,不再擔任領導職務。他的主要著作收入《陳雲文選》。1995年4月10日在北京逝世。

陳雲簡介 第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