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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紀》後漢光武皇帝紀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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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景帝生長沙定王發。武帝世,諸侯得分封子弟〔一〕,以泠道縣舂陵封發中子買,爲舂陵節侯。買生鬱林太守外,外生鉅鹿都尉回,回生南頓令欽,欽生光武皇帝。元帝時,節侯之孫孝侯以南方卑溼〔二〕,請徙南陽。於是以蔡陽白水鄉爲舂陵侯封邑,而與從昆弟鉅鹿君及宗親俱徙焉。湖陽人樊重女曰歸都〔三〕,自爲童兒,不正容不出於房。南頓君聘焉,生齊武王縯、魯哀王仲、世祖、〔湖陽〕、新野、寧平公主〔四〕。
〔一〕 漢書主文偃傳曰:“偃說上曰:‘古者諸侯地不過百里,彊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爲淫亂,急則阻其彊,而合從以逆京師。今以法割削,則逆節萌起,前日朝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餘雖骨肉,無尺地之封,則仁孝之道不宣。願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施,實分其國,必稍其銷弱矣。’於是上從其計。”

〔二〕 按:范曄後漢書城陽恭王祉傳曰(以下簡稱範書):“熊渠卒,子考侯仁嗣。”文選卷四南都賦李善注曰:“東觀漢記曰:‘舂陵節侯,長沙定王中子買。節侯生戴侯,戴侯生考侯。考侯仁以爲舂陵地勢下溼,難以久處,上書願徙南陽,守墳墓。元帝許之,於是北徙。’考或作孝,非也。”範書祉傳李賢注引東觀記亦作“考侯”。清人編四庫全書,改東觀漢記原輯文“孝侯”爲“考侯”,即以範書和李善注爲據。殊不知漢書王子侯表明載:“元康元 年,孝侯仁嗣。”東觀記之光武帝紀,乃班固主持撰寫,自不當與漢書相牴牾。且範書安城孝侯賜傳、藝文類聚(以下簡稱類聚)卷十二引東觀記均作“
孝侯”。孝、考形近易訛,恐當以孝侯爲是。袁紀此文亦可謂有力佐證。

《後漢紀》後漢光武皇帝紀卷第一

〔三〕 範書北海靖王興傳作“嫺都 ”。

〔四〕 範書北海靖王興傳曰:“生三男三女:長男伯升,次仲,次光武;長女黃,次元,次伯姬。”又曰:“建武二年,封黃爲湖陽長公主,伯姬爲寧平長公主。元與仲俱歿於小長安,追爵元爲新野長公主。十五年,追諡仲爲魯哀王。”據此則袁紀脫“ 湖陽”二字,故補之。

世祖諱秀,字文叔。初,南頓君爲濟陽令而世祖生,夜有赤光,室中皆明。使卜者筮之,曰:“貴不可言!”是歲,嘉禾生,縣界大熟,因名曰秀。爲人隆準,日角,大口,美鬚眉,長七尺三寸。樂施愛人,勤於稼穡。嘗之長安,受尚書,大義略舉〔一〕。兄縯,字伯升,慷慨有大節。王莽篡漢,劉氏抑廢,常有興復之志,不事產業,傾身以結豪傑,豪傑以此歸之。

〔一〕 東觀記光武帝紀曰:“年九歲,而南頓君卒。隨其叔父在蕭,入國小。後至長安,受尚書於中大夫廬江許子威。資用乏,與同舍生韓子合錢買驢,令從者僦以給諸公費。大義略舉,因學世事,朝政每下,必先聞知,具爲同舍解說。高才好學,然亦喜遊俠,鬥雞走馬,具知閭里奸邪,吏治得失。時會朝請,舍長安尚冠裏,南陽大人賢者,往來長安,爲之邸,闇稽疑議。”按:“其叔父”者,趙孝王劉良也。良,漢平帝時舉孝廉,爲蕭令。光武兄弟少孤,良撫養甚篤。

新野人鄧晨,字偉卿,家富於財。晨少受易,好節義。世祖與之善,以姊妻之,是爲新野公主。世祖與晨遊宛,穣人蔡少公,道術之士也,言“劉秀當爲天子 ”。或曰:“是國師公劉子駿也。”〔一〕世祖笑曰: “何知非僕耶?”坐者皆笑。當是時,莽行一切之法,犯罪輒斬之,名曰“不順時令”〔二〕。晨謂世祖曰: “王莽暴虐,盛夏斬人,此天亡之時,宛下言儻能應也。”世祖笑而不應。

〔一〕 子駿,劉歆之字。漢書楚元王傳曰:“初,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穎叔。及王莽篡位,歆爲國師。”應劭注曰,“河圖赤伏符雲‘劉秀髮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鬥野,四七之際火爲主’,故改名,幾以趣也。”

〔二〕 漢書王莽傳下曰:“地皇元年正月乙未,赦天下。下書曰:‘方出軍行師,敢有趨讙犯法者,輒論斬,毋須時,盡歲止。’於是春夏斬人都市,百姓震懼,道路以目。”又曰:“自莽爲不順時令,百姓怨恨,莽猶安之,又下書曰:‘惟設此壹切之法以來,常安六卿巨邑之都,枹鼓稀鳴,盜賊衰少,百姓安土,歲以有年,此乃立權之力也。今胡虜未滅誅,蠻僰未絕焚,江湖海澤麻沸,盜賊未盡破殄,又興奉宗廟社稷之大作,民衆動搖。今復壹切行此令,盡二年止之,以全元元,救愚奸。’”師古曰:“一切者,權時之事,非經常也。猶如以刀切物,苟取整齊,不顧長短縱橫,故言一切。”據上可知,王莽因起義所在蜂起,故行一切之法,凡犯法者立斬決,不待秋後。於是春夏斬人,故又稱之曰“不順時令”。

宛人李通,字次元〔一〕。父守爲王莽宗卿師〔二〕。守身長八尺〔三〕,容貌絕異,治家與子孫如官府。少事劉歆,好星曆讖記之言,雲:“漢當復興,李氏爲輔。”私竊議之,非一朝也。通嘗爲吏,有能名〔四〕。見王莽政令凌遲,挾父守所言,又居家富佚〔五〕,爲閭里豪,自免歸。從弟軼,亦好事者,謂通曰: “今四方兵起,王氏且亡,劉氏當興。南陽宗室,獨有劉伯升兄弟泛愛衆,可以謀大事。”通甚然之。世祖常避吏於宛〔六〕,通遣軼候世祖。初,通同母弟申屠臣善爲醫術〔七〕,以其難使也,縯殺之,故世祖不欲見軼。軼輒來不止,世祖乃彊見之。軼徐達通意,殊不以申屠臣爲恨,世祖不得已,乃許之往。時通病臥室內,世祖與通兄倏、弟寵及軼語。倏等喜悅,並言天下兵起、王莽亡敗之狀。世祖初以士君子道相慕,故往答之。及聞其語,大驚,不敢應,起入室候通,通握手極歡。移日復言及兵起及讖文,世祖微難通曰〔八〕:“即如是,當如宗卿師何?”通曰:“已自有度。”世祖深知通意,遂相結〔九〕。

〔一〕 汪文臺七家後漢書所輯華嶠書李通傳作“字文元”。汪注曰引自初學記卷十一、北堂書鈔卷五十一(以下簡稱書鈔)。今按:初學記作“ 文元”,而書鈔所引實出卷五十二。明陳禹謨本脫“字文元”三字,清孔廣陶影刻宋鈔本則作“字次元”,與袁紀同。恐當作“
次元”爲是。又東觀記光武帝紀曰:“宛大姓李伯玉從弟軼,數遣客求帝。”據此則通又字伯玉。然袁紀曰通有兄倏”,故字不當稱“伯”,作 “伯玉”亦恐誤。

〔二〕 李賢曰:“平帝五年,王莽攝政,郡國置宗師以主宗室,蓋特尊之,故曰宗卿師也。”胡三省曰:“餘按莽置宗師,主漢宗室耳。此宗卿師,莽篡時所置也。”胡說是。

〔三〕 範書李通傳作“身長九尺” 。

〔四〕 據範書本傳,通曾任五威將軍從事,出補巫丞。

〔五〕 佚通逸,荀子堯問篇曰:“ 舍佚而爲勞。”

〔六〕 範書光武紀曰:“光武避吏新野,因賣谷於宛。”注云“續漢書曰:‘伯升賓客劫人,上避吏於新野鄧晨家。’東觀記曰:‘時南陽旱飢,而上田獨收。’”常即嘗,古通用。

〔七〕 按申屠臣,東觀記光武紀作 “公孫臣”。範書李通傳注引續漢書作“申徒臣”。又按:吳樹平風俗通義佚文曰:“(申徒氏)本申屠氏,隨音改爲申徒氏。”則申徒臣即申屠臣。申屠一作勝屠,見史記酷吏傳索隱引風俗通。又王符潛夫論志氏姓曰:“信都者,司徒也。俗前音不正,曰信都,或曰申徒,或勝屠,然其本共一司徒耳。”據此則申徒、勝屠、申屠,皆司徒之音轉。按東觀記李通傳亦作“
申屠臣”,故紀作“公孫臣”,非也。

〔八〕 範書李通傳作“微觀通”。王先謙曰:“穀梁傳:‘常事曰視,非常曰觀。’謂以其家重大事指示之,感動其意慮也。”按“觀”,文義較“難”爲長。

〔九〕 東觀記光武紀曰:“(李通)兄弟爲帝言天下擾亂飢餓,下江兵盛,南陽豪右雲擾。因具言讖文事,劉氏當復起,李氏爲輔。帝殊不意,獨內念李氏富厚,父爲宗卿師,語言譎詭,殊非次第;嘗疾毒諸家子數犯法令,李氏家富厚,何爲如是,不然諾其言。諸李遂與南陽府掾史張順等連謀。帝深念良久,天變已成,遂市兵弩、絳衣、赤幘。”按:張順事蹟,諸家後漢書唯此一見,錄以補袁紀不足。

初,琅邪呂母之子爲縣長所殺。呂母家產數百金〔一〕,志欲報怨,乃治酒多買刀兵,少年隨其所乏而與之。如此數歲,財產單盡,少年相與償母。母涕泣曰:“所以相待,非治產求利也,欲以爲子報怨耳!諸君寧能相哀也?”〔二〕少年壯之,又素被恩,皆許諾。聚衆數百人,母自號將軍,攻縣長及掾吏。既而解掾吏曰:“諸卿無罪,唯欲報長耳。”諸吏叩頭爲長請。母曰:“吾子犯小罪,不當死,長殺之。殺人當死,又何請乎?”母遂手殺之,以其首祭子墓。自是莒人樊崇〔三〕、東〔莞〕(宛)人逄安〔四〕、東海人徐宣、謝祿併爲盜賊,一歲間衆各數萬人。王莽沐陽侯田況大破之〔五〕,遂殘州郡,所過抄掠百姓。

〔一〕 範書劉盆子傳作“貲產數百萬”。按:漢書食貨志載,王莽時,“黃金重一斤,直錢萬”。範書作“數百萬”,乃指錢而言,實與數百金值相當。

〔二〕 報怨即復讎,兩漢時此風極盛。報怨以報父母之仇爲主,兼及爲兄弟、舉主、師長、友朋復讎。參與其事者,上自天子,下至百姓,不分男女老幼,遍及城鄉僻野。甚而子孫相報,後忿深前,至於滅戶殄業。兩漢諸史,多有記述,此不一一論列。呂母即以報子仇爲起因,而發展爲農民起義。

〔三〕 鈕永建後漢紀校釋曰:“按:劉盆子傳雲琅玡人樊崇起兵於莒,是樊崇非莒人也。 ”今按:範書劉盆子傳曰:“或說崇曰:‘莒,父母之國,奈何攻之?’乃解去。”則樊崇是莒人無疑。莒屬琅邪郡,故傳雲“琅邪人樊崇”,是泛以郡國名稱代出生地。又如逄安,東莞人,屬琅邪郡,故傳稱“崇同郡人”。徐宣、謝祿、楊音均系臨沂人,皆以所屬郡稱“ 東海人”。鈕說失考。

〔四〕 按範書劉盆子傳注引東觀記曰:“‘逄’音龐。安字少子,東莞人也。”又漢書地理志琅邪郡只有東莞縣,無東宛,故據改。又“逄”原誤作“逢”,據黃本逕改。

〔五〕 鈕永建曰:“沐陽侯,據盆子傳作‘探湯侯’。李賢注云:‘王莽改北海益縣曰探湯。’今考地理志,雲:‘益,莽曰探陽。’三文互異。”今按:王莽改易郡縣名,多據經義。益之改名,乃封田況鎮壓赤眉起義軍之功,其意蓋本論語季氏篇之“ 見不善如探湯”。故作“探湯”者是。漢書地理志作“ 探陽”,乃形近而訛。袁紀作“
沐陽”,則失之 遠矣。又按:範書劉盆子傳曰:“因擊王莽探湯侯田況,大破之,殺萬餘人,遂北入青州,所過虜掠。”又御覽卷四二引郡國志曰:“東海有謝祿山。按漢書,王莽時,東海徐宣、謝祿等擊王莽將田況,大破之,曾屯兵於此,因名謝祿山。”據上二引,則袁紀“王莽沐陽侯田況”上似脫“擊”字。此事通鑑略而不述,必有疑焉。今按漢書王莽傳曰:“唯翼平連率田況素果敢,發民年十八以上四萬餘人,授與庫兵,與刻石爲約,赤眉聞之,不敢入界。田況有此聲威,則此前必無敗績。又田況於天鳳六年始進封爲伯,則封探陽侯必在是年之後。王莽傳地皇二年曰:“後況自請出界擊賊,所向皆破。莽以璽書令況領青、徐二州牧事。”況所任翼平郡,乃分北海郡而置,屬青州。謝祿山在東海,屬徐州。戰役發生於謝祿山一帶,則必系況出界擊賊時事。若況一敗塗地,豈能得探湯侯之封?又豈能兼領青、徐二州牧事?則袁紀不誤,範書之說不足取也。

初,崇等以困窮爲賊,無攻城略地之心。結聚浸盛,乃相與爲約殺人號令〔一〕。最尊者稱三老,其次從事、卒〔史〕(吏)〔二〕。王莽遣平均公廉丹〔三〕、太師王匡東擊之。軍至定陶,莽詔丹曰:“倉廩盡矣,府庫空矣,可以怒矣,可以戰矣。”丹惶恐,夜召掾馮衍,以書示之。衍因說丹曰:“張良以五世相韓,椎秦始皇於博浪之中,勇冠乎賁、育〔四〕,名高乎泰山。將軍之先,爲漢信臣〔五〕。新室之興,英俊不附。今海內潰亂,百姓塗炭,民之思漢,甚於詩人之思邵公也,愛其甘棠,況其子孫〔六〕?民所歌舞,天必從之〔七〕。方今爲將軍計,莫若先據大郡,鎮撫吏士,百里之內,牛酒日賜,納雄傑之士,詢忠智之謀,興社稷之計,除萬民之害,則福流於無窮,勳着於不朽。與其軍覆於中原,身分於草野,功敗名滅,恥及先祖者哉?聖人轉禍而爲福,智士因敗而爲功,願明公深計而無與俗同。”丹不能從。進及睢陽,復說丹曰:“蓋聞明者見於無形,智者慮於未萌〔八〕,況其昭哲者乎?凡患生於所忽,禍發於細微,敗不可悔,時不可失。公孫鞅曰:‘有高人之行,負非於世;有獨見之慮,見疑於人。’〔九〕故信庸庸之論,破金石之策,襲當世之操,失高明之德。夫決者智之君也,疑者事之役也。時不重至,公勿再計。”丹不聽。衍,奉世曾孫也〔十〕。

〔一〕 範書劉盆子傳曰:“衆既寖盛,乃相與爲約:殺人者死,傷人者償創。以言辭爲約束,無文書、旌旗、部曲、號令。”袁紀恐有脫文。

〔二〕 據劉攽東漢刊誤改。又範書 “卒史”下尚有“泛相稱曰巨人”句。

〔三〕 按漢書王莽傳作“更始將軍平均侯之兗州”,至攻拔無鹽後,始進爵爲公。袁紀下文有“進爵爲公”句,此當作“平均侯”爲是。

〔四〕 即孟賁、夏育,皆衛國之勇士。史稱賁生拔牛角,育力舉千鈞。

〔五〕 李賢曰:“廉褒,襄武人,宣帝時爲後將軍,即丹之先。”又惠棟曰:“案廉範傳,帝問範雲:‘卿與右將軍褒,大司馬丹,有親屬乎? ’範對曰:‘褒,臣之曾祖。丹,臣之祖也。’案此褒乃丹之父也。”

〔六〕 邵公,周宣王時名相。曾出巡南國,舍於甘棠樹下。既去,民思其德政,愛及此樹,作詩以詠之。其辭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發。蔽芾甘棠,勿翦勿敗,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說。”見詩召南甘棠之章。

〔七〕 詩小雅車轄曰:“雖無德與汝,式歌且舞。”又尚書泰誓曰:“天矜於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

〔八〕 語見商君書更法篇,亦見史記商君列傳。

〔九〕 商君書更法篇曰:“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負於世。有獨智之慮者,必見驁於民。 ”史記商君列傳“負”作“非”,“驁”作“
敖”。驁、敖均爲謷之借字,作嘲笑解。索隱引商君書又作“訾”,與袁紀作“疑”,三解均可通,然恐當以“敖”最近原本。

〔十〕 馮奉世,漢馮唐之後。元帝時官至左將軍、光祿勳,爲折衝宿將,功次趙充國。漢書有傳。

崇等欲戰,恐其衆與莽兵亂,乃皆朱眉,以相識別,由是號曰赤眉。赤眉別校董憲等衆數萬人,在樑郡。匡、丹攻拔無鹽,莽遣中郎將奉璽書勞匡、丹,進爵爲公。王匡〔欲〕(故)進擊憲〔一〕,廉丹以爲新拔城罷勞,當且休士養威。匡不聽,引兵獨進,丹隨之。合戰成昌,兵敗,匡走。丹使吏持其印韍、符節付匡曰:“小兒可走,吾不可!”遂止,戰死。校尉汝雲、王隆等二十餘人別鬥,聞之皆曰:“廉公已死,吾誰爲生!”馳奔賊,皆戰死。莽傷之,下書曰:“
惟公多擁選士精兵,衆郡駿馬、倉谷、帑藏,皆得自調,忽於詔策,離其威節,騎馬呵噪,爲狂刃所害,嗚呼哀哉!賜諡曰果公。”

〔一〕 據陳澧校而改。

國將褒章謂莽曰〔一〕:“皇祖考黃帝之時,中黃直爲將,破殺蚩尤。今臣居中黃直之位,願平山東。 ”莽遣章馳東,與太師匡併力。又遣大將軍陽浚守敖倉,司徒王尋將十餘萬屯雒陽填南宮,大司馬董忠養士習射中軍北壘〔二〕,大司空王邑兼三公之職。司徒尋初發長安,宿霸昌廄,亡其黃鉞。尋士房揚素狂直,迺哭曰:“此經所謂‘喪其齊斧’者也〔三〕。”自劾去。莽擊殺揚。

〔一〕 漢書、範書、通鑑“褒章” 均作“哀章”。

〔二〕 胡三省曰:“恐當作‘北軍中壘’。”

〔三〕 見易巽卦。

四方盜賊往往數萬人,攻城邑,殺二千石以下。太師王匡等戰,數不利。莽知天下潰畔,事窮計迫,迺議遣風俗大夫司國憲等分行天下〔一〕,除井田、奴婢、山澤、六管之禁〔二〕即位以來,詔令不便於民者皆收還之。待見未發,會世祖與通定謀議,期以材官都試騎士日〔三〕,欲劫前隊大夫甄阜及屬正樑丘賜〔四〕,因以號令大衆。乃使世祖與軼歸舂陵,舉兵以相應。遣從兄子季之長安,以事報父李守。季於道病死。守密知之,欲亡歸。素與邑人黃顯相善,時顯爲中郎將,聞之謂守曰:“今關門禁嚴,君狀貌非凡,將以此安之?不如詣闕自歸。事既未然,脫可免禍。”守從其計,即上書歸死,章未及報,留闕下。會事發覺,通得亡走,莽聞之,乃系守於獄。而黃顯爲請曰:“守聞子無狀〔五〕,不敢逃亡,守義自信〔六〕,歸命宮闕。臣顯願質守俱東,曉說其子。如遂悖逆,令守北向刎首,以謝大恩。”莽然其書。會前隊覆上通起兵之狀,莽怒,欲殺守,顯爭之,遂並被誅,及守家在長安者盡殺之。南陽亦誅通兄弟、門宗六十四人,皆焚屍宛市。

〔一〕 先師陳直漢書新證曰:“風俗大夫官名,姓司國名憲,此句歷來無注。十六金符齋續百家姓譜十一頁,有‘司國奮’、‘司國勝’、‘司國漢成’三印。十鐘山房印舉舉二十六,二十頁,有‘ 司國黽’二印。漢印文字徵第四,九頁,有‘司國鸞印 ’。足證司國在兩漢爲習見之姓,但此姓在古籍中,僅此一見。亦不見於元和姓纂、姓氏急就篇等姓書。”按袁紀此文實錄自漢書,雖使“司國”之姓再見於古籍,其源一也。又姓解卷三載“司國”之姓,其注曰:“姓苑:漢有朝議郎司國吉。”則此姓亦見載於古姓書也。 ”

〔二〕 按漢書王莽傳,始建國元年,莽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始建國二年,又設六管之令,命縣官酤酒,賣鹽鐵器,鑄錢,諸採取名山大澤衆物者稅之。又令市官收賤賣貴,賒貸予民,收息百月三。

〔三〕 李賢曰:“漢法以立秋日都試騎士,謂課殿最也。翟義誅王莽,以九月都試日勒車騎材官士是也。”又漢官儀曰:“平地用車騎,山阻用材官。”騎士乃騎兵,材官乃步卒。

〔四〕 李賢曰:“王莽置六隊,郡置大夫一人,職如太守。南陽爲前隊,河內爲後隊,潁川爲左隊,弘農爲右隊,河東爲北隊,滎陽爲祈隊。隊音遂。”又屬正者,都尉也,亦王莽所改。

〔五〕 李賢注:“無狀,謂禍大不可名言其狀也。”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曰:“李說非也。前書東方朔傳“妾無狀”。顏注:“狀,形貌也。無狀,猶言無顏面以見人也。一日自言所行醜惡無善狀。 ”顏有二說,後說尤長。皇甫規傳注云:“無狀者,謂無善狀。”是也。”楊說甚是。

〔六〕 馮班曰:“信,告也。”

時劉縯召諸豪傑計議曰:“王莽暴虐,百姓分崩。今枯旱連年,兵革並起。此亦天亡之時,復高祖之業,定萬世之秋也。”衆皆然之。於是分遣親客,使鄧晨起新野,世祖與李通、李軼起於宛。伯升自發舂陵子弟。諸家子弟恐懼,皆亡逃自匿,曰:“伯升殺我!”及見世祖絳衣大冠〔一〕,皆驚曰:“謹厚者亦復爲之! ”乃稍自安。凡得子弟七八千人,部署賓客,自稱“柱天都部”。

〔一〕 東觀記光武帝紀曰:“上時絳衣大冠,將軍服也。”

使宗室劉嘉往誘新市、平林兵與其帥王鳳、陳牧等,合軍而進,〔一〕西擊長聚。世祖初乘牛,殺新野尉乃得馬。進屠唐子鄉,殺湖陽尉。軍中分財物不均,衆恚恨,欲反攻諸劉;世祖斂宗人所得物,悉與之,衆乃悅,進拔棘陽。與莽前隊大夫甄阜、屬正樑丘賜戰於小長安,漢軍大敗,還保棘陽。阜、賜乘勝留輜重藍鄉,引兵南渡。伯升饗士設盟,潛師夜襲藍鄉,盡獲其輜重。

〔一〕 範書齊武王縯傳“王鳳”作 “王匡”。二人雖俱爲新市兵領袖,然推其首帥當以王匡爲是。

十一月,有星孛於張,東南行五日不見。孛星者,惡氣所生,或謂之慧星;張爲周分。其後世祖都洛陽,除穢布新之象。

更始元年〔一〕(癸未、二三)
〔一〕 惠棟曰:“張衡以爲更始居位,人無異望。光武初爲其將,然後即真,宜以更始年號,建於光武之初。東觀諸書,不爲更始立紀,蔚宗集中亦言其失。其作漢書,獨書更始元年者,蓋從平子之說也。”按袁紀有此紀年,則從平子之說者,非自范曄始明矣。
  正月,斬阜、賜,死者萬餘人〔一〕。嚴尤、陳茂聞阜、賜死,馳欲據宛。伯升乃焚積聚,破釜甑,與茂戰於育陽,大破之,斬首二千餘級〔二〕。尤、茂走汝南,漢兵遂圍宛。伯升自號柱天將軍,聖公稱更始將軍。王莽惡之,購伯升五萬戶,黃金十萬斤,使長安中諸宮署及天下鄉亭皆畫伯升像〔三〕,使旦起射之。

〔一〕 範書齊武王縯傳作“死者二萬餘人”。

〔二〕 範書齊武王縯傳作“斬首三千餘級”。

〔三〕 範書齊武王縯傳“宮署”作 “官署”,恐當以範書爲是。

自阜、賜死後,降者十餘萬,無所統一,諸將請立君。南陽英雄及王常皆投歸伯升,然漢兵以新市、平林爲本,其將帥起草野,苟樂放縱,無爲國之略,皆憚伯升而狎聖公。

二月辛巳〔一〕,朱鮪等於濟水上設壇場〔二〕,立聖公爲天子,議示諸將。伯升曰:“諸公妄尊宗室,甚厚無益,然愚竊有所難。聞赤眉起青徐,衆數十萬,其中必有諸劉,若南陽有所立,此必將內爭。王莽未滅而宗室相攻,是疑天下而自損權,非所以破莽之道也。且首兵唱號,鮮有能遂,陳涉、項羽是也。舂陵去宛才三百里,功德未有所施,遽自尊立,爲天〔下〕(子)準的〔三〕,後人將得承吾弊,非計之善者也。爲將軍計,不如且稱王,王勢亦足以斬諸將。今赤眉所立者賢,相率而往從之,必不奪吾爵位;如無所立,破莽降赤眉,然後舉尊號,亦未晚也。”諸將多曰:“善!可且爲更始王。”〔四〕將軍張斤拔劍擊地〔五〕,曰: “疑事無功〔六〕,今日之議,不得有二!”乃立聖公。聖公素懦弱,流汗不敢言〔七〕。以次拜諸將,劉良爲國三老,王匡爲定國上公,王鳳爲成國上公,朱鮪爲大司馬,劉縯爲大司徒,陳牧爲大司空,世祖爲太常卿,餘皆九卿將軍〔八〕。改元爲更始元年。於是豪傑失望。

〔一〕 範書與袁紀同,而漢書王莽傳作“三月辛巳朔”,惠棟以爲漢書誤。楊樹達曰:“ 莽改歷,以建醜爲正月,則莽之三月正漢之二月,前書據莽歷言之,不爲誤也。”楊說是。

〔二〕 範書劉玄傳“濟水”作“淯水”。按水經注卷三十一淯水曰:“王莽地皇二年,朱鮪等共於城南會諸將,設壇燔燎,立聖公爲天子於斯水上。”又按卷八濟水,其一出王屋山,與黃河相交後,又平行東入於海;其二出河北贊皇山,於鉅鹿南匯入泜水。二水所經均與綠林軍活動地區無涉。袁紀作濟水誤。

〔三〕 據陳澧校而改。

〔四〕 東觀記劉玄載記曰:“馬武、王匡以爲王莽未滅,不如且稱王。”

〔五〕 東觀記劉玄載記作“張卬” 範書亦同。通鑑考異曰:“司馬彪續漢書‘卬’作‘印 ’,袁宏後漢紀作‘斤’,皆誤。今 從范曄後漢書。”考異之說是。今仍其舊文而明其誤。

〔六〕 語見戰國策趙策二。

〔七〕 觀劉玄結客報怨,復以詐死拔父於獄;誅莽後,納鄭興之諫,斷然西都長安,絕非一般怯懦無能之輩。袁紀此文因襲東觀記,實東漢史臣美諛光武、貶惡劉玄之曲筆也。

〔八〕 胡三省曰:“匡、鳳皆位上公而加定國、成國美號也。九卿將軍,職爲九卿,各帶將軍之號,仍王莽之制也。”按範書光武帝紀曰“光帝爲太常偏將軍”,即其例也。

劉稷擊魯陽,聞更始立,怒曰:“本宗室謀討王莽復社稷者,伯升兄弟也。更始何爲者!”不肯詣宛。更始大臣不悅,世祖惡之,謂伯升曰:“事欲不善。” 伯升笑曰:“如是耳。”李軼初與世祖善,後諂新貴而疏世祖。世祖誡伯升曰:“此人不可親也!”伯升不從。平林兵圍新野,不能下,其宰潘臨登城曰:“願得劉公一信。”伯升降之。伯升威名日盛,更始君臣內不自安。頃時,詔示縯七尺寶劍,〔一〕申屠建隨獻王玦示。樊宏曰:“昔鴻門之會,範曾舉玦示項羽,指在高祖,建得無不善乎?”而縯不應。及世祖將至潁川,復深誡伯升。

〔一〕 範書齊武王縯傳作“更始取伯升寶劍視之”。

三月,世祖與諸將略地潁川,父城人馮異、內鄉人銚期〔一〕、潁陽人王霸、襄城人俊傅、棘陽人馬成皆從世祖。

〔一〕 按兩漢志潁川郡無內鄉縣,範書作郟人,袁紀恐誤。或其爲長社縣之向鄉亦未可知。

異字公孫,通左氏春秋,好孫子兵法,爲郡功曹,監五縣事〔一〕,與父城令苗萌共守。異出行屬縣,爲漢兵所得。異曰:“老母在城中,且一夫之用,不足爲彊,願據五城以效功。”世祖善之。異歸謂萌曰:“ 觀諸將皆壯士屈起,如劉將軍非庸人也,可以歸身,死生同命。”萌曰:“願從公計。”〔二〕

〔一〕 鈕永建曰:“爲郡功曹,範書馮異傳雲,異以郡據監五縣。按續漢志,郡有功曹史,主選署功勞。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諸曹事。其監屬縣,有五部督郵,曹掾一人。據此則掾與功曹不同,馮異蓋以功曹兼督郵之職者。範書雲郡掾,蓋以督郵有曹掾之稱而偏舉也。”

〔二〕 範書馮異傳作“敬從子計” 。

期字次況,身長八尺二寸,容貌壯異。父卒,期行喪三年,鄉里義之。世祖聞其氣勇有志義,召爲掾。

霸字元伯,家世獄官。霸爲獄吏,不樂文法,慷慨有大志,其父奇之,使學於長安。數年歸,會世祖過潁陽,以賓客見世祖曰:“聞將軍興義兵,誅篡逆,竊不自量,貪慕威德,願充行伍,故敢求見。”世祖曰: “今天下散亂,兵革並興,得士者昌,失士者亡。夢想賢士,共成功業,豈有二哉!”霸父謂霸曰:“吾老矣,不任軍旅,汝往,勉之!”

俊字子衛,成字君遷,以縣吏、亭長從〔一〕。

〔一〕 俊爲亭長,成乃縣吏,均見範書本傳。

夏五月,王莽遣大司徒王尋、大司空王邑將四十萬兵,號百萬衆,至潁川。嚴尤、陳茂復與二公遇。莽之遣二公也,欲盛威武,以震山東,至賚猛獸、車甲攻戰之具,輜重千里。世祖與下江、新市、平林兵數萬人,擊之於陽關。二公〔兵盛,漢〕兵反走〔一〕,世祖入昆陽,諸將惶怖,各欲歸保所得城。世祖曰:“昆陽即破,一日之間,諸將亦滅。不同力救之,及欲歸守妻子財物耶?”諸將怒曰:“劉將軍何以敢如此!”世祖乃笑而去,唯王常然世祖之計。會候還言:“大兵來,長數百里,不見頭尾,頗至城北矣!”諸將乃遽更請劉將軍計之,世祖復爲陳相救之勢。諸將素輕世祖,及追急,世祖爲畫成敗,皆從所言。時漢兵在城中者八九千人,世祖留王鳳、王常守昆陽,夜與宗佻、李軼、鄧晨十三騎出城。

〔一〕 東觀記光武帝紀:“帝邀之於陽關。尋、邑兵盛,漢兵反走,帝馳入昆陽,諸將惶恐,各欲散歸。”範書光武帝紀亦同。袁紀有脫文,故據以補。

時二公至城下者且十萬人,世祖幾不得出。嚴尤說王邑曰:“昆陽城小而堅,今稱尊號者在宛,然進大兵向宛〔一〕,彼必奔走;宛下兵敗,昆陽自服。”邑不聽。遂環昆陽作營,圍之數重,雲車十餘丈,旗幟蔽野,金鼓之聲聞數十里。或爲地窟,或作衝車,弩射城中如雨,城中負戶以汲〔二〕。二公自以功在刻漏,校尉、司馬請託郡縣,取受賄賂,不以軍事爲憂。有流星墮營中,正書有云氣若壞山,直於營而墮,不及地尺而滅〔三〕,吏士皆壓僕。

〔一〕 “然”恐是“亟”之誤,範書作“亟”。

〔二〕 範書此句下有“王鳳等乞降,不許”句。又惠棟曰:“言戶內穿井,故云負戶。通典一百五十八卷作負楯。”按周壽昌曰:“此說非也。戶,門扇也,所以避弩矢之亂髮也。”周說是。

〔三〕 楊樹達曰:“莊七年公羊傳雲:‘雨星不及地尺而復。’”

世祖既至定陵,晨悉發諸營精兵救昆陽。諸將戀輜重,欲留兵守之。世祖曰:“今同心併力以破二公,珍寶萬倍,大功可成。如爲所敗,身首無餘,何財物之有!”諸將聞二公兵盛,皆震懼。世祖爲陳天命歷數,說其意請爲前行。諸將不得已皆從世祖。世祖將步騎千餘人居諸將前,二公遣步騎千餘人來合戰,斬首數十級。諸將喜曰:“
劉將軍平生見小敵怯,今見大敵勇,甚可怪!”世祖復進,諸將乘之,斬首數百級〔一〕。連戰輒勝,諸將益奮。

〔一〕 東觀記、範書均作“數百千級”。

棘陽人岑彭,字君然,以郡吏共嚴說守宛城〔一〕。伯升攻之數月,城中相食。是月,岑彭、嚴說舉城降。諸將欲誅之,伯升曰:“
彭爲郡吏,執心堅守,是其節也。舉大事,當表義士,不如封之,以勸後人。”更始乃封彭爲歸德侯。更始入都太守府,封宗室諸將,皆爲列侯者百餘人。

〔一〕 按範書岑彭傳,彭本守棘陽長。嚴說,注引東觀記作“貳師嚴尤”,誤。說乃前隊貳,即李賢所謂甄阜之副也。

宛城之拔,昆陽未知也。世祖爲書與城中,言“ 宛下兵復至昆陽”,墜其書〔一〕,二公得書,恐。六月己卯,世祖選精兵三千,從城西水上奔二公陣,二公兵走北,殺司徒王尋。而昆陽城中兵亦鼓譟而出,中外並擊。會大風雷雨,滍水盛〔二〕,二公大衆遂潰,奔走赴水溺死以數萬,滍水爲之不流。王邑、嚴尤、陳茂輕騎逃去。漢軍獲其輜重、車甲,連月不盡,或焚燃其餘。

〔一〕 陳璞校記據範書改“昆”爲 “而”,作“言‘宛下兵復至’,而陽墜其書”。

〔二〕 東觀記、範書“盛”下有“ 溢”字,袁紀恐脫。

於是劉稷詣宛、李軼等共譖之,更始乃陳兵收稷。伯升固爭之,遂並殺伯升。以光祿勳劉賜爲大司徒。時世祖在父城,乃詣宛謝之,不伐昆陽之功。更始以是慚,拜世祖爲破虜大將軍,封武信侯。

秋八月,故鍾武侯劉望據汝南,自立爲定漢王〔一〕,嚴尤、陳茂皆歸之。

〔一〕 望,長沙定王發之孫,鍾武節侯度之子也。漢書王莽傳“望”作“聖”。又範書劉玄傳作“自立爲天子”,而袁紀冬十月始自立爲天子,恐別有所據。通鑑從範書。

王莽遣太師王匡、國將褒章守洛陽,以距更始。更始遣西屏將軍申屠建、司直李鬆攻關,定國王匡攻洛陽〔一〕,三輔震動。長安中兵起,共攻莽。

〔一〕 司直,乃丞相司直。李鬆,李通之從弟也。關,武關,非如常例指函谷關。定國是定國上公之省文也。

九月丙子,東海公孫賓就斬莽首〔一〕。會申屠建、李鬆至,傳莽首及璽綬詣宛。更始視之曰:“莽不如是,當與霍光等。”更始韓夫人言云:“不如此者,帝當那得之?”

〔一〕 漢書王莽傳曰:“商人杜吳殺莽,取其綬。校尉東海公賓就斬莽首。”師古曰:“ 公賓,姓也。就,名也。”風俗通曰:“公賓,姓也。魯大夫公賓庚之後。”東觀記、範書亦作“公賓就”,惟兩漢紀均作“公孫賓就”,恐誤。

是月,王匡亦拔洛陽,執太師公王匡、國將褒章,至宛斬之。

冬十月,劉望自立爲天子,嚴尤爲大司馬,陳茂爲丞相。更始使劉信擊之〔一〕,望兄子回殺望降,嚴尤、陳茂走朗陵,爲故吏所殺。

〔一〕 劉信,更始大司徒劉賜兄顯之子,官拜奮威大將軍。

更始欲北之洛陽,以世祖爲司隸校尉。初,三輔官府吏東迎者,見更始諸將數十輩,皆冠幘而衣婦人衣〔一〕,大爲長安所笑〔二〕,智者或亡入邊郡。及司隸官屬至,衣冠制度皆如舊儀。父老、舊吏見之,莫不垂涕悲喜曰:“何幸今日又見漢官威儀!”

〔一〕 漢官儀曰:“幘者,古之卑賤執事不冠者之所服也。”範書“婦人衣”下有“諸於繡镼”四字。李賢曰:“前書音義 曰:‘諸於,大掖衣也,如婦人之褂衣。’”又曰:“揚雄方言曰:‘襜褕,其短者,自關之西謂之裗□。’郭璞注云:‘俗名□掖。’據此,即是諸於上加繡□,如今之半臂也。”

〔二〕 長安者,三輔官府吏東迎者也。

更始至洛陽,遣使降樊崇等。樊崇等與渠帥二十餘人至洛陽降,皆封爲列侯。其留者相率叛之,崇等即皆亡去,復領其衆,分爲二隊,崇自開封出南陽,徐宣、謝祿等從陽翟擊河南。

是時豪傑並起:〔李憲起〕廬江〔一〕,張步起琅邪,劉芳起安定,董憲起東海,秦豐起黎丘,其餘赤眉、銅馬、青犢、高湖、董達〔二〕等衆各數萬,旬月之間,天下皆遍。

〔一〕 據範書李憲傳補。憲,王莽時爲廬江屬令。莽敗後,據郡自守。更始元年,自稱淮南王。觀袁紀下文亦可知。

〔二〕 董達,下又作董連,皆誤。他書均作“重連”。

隗囂字季孟,天水成紀人,少爲郡吏,着名敘州。季父崔,豪俠能得衆情。聞莽兵敗昆陽,更始立於宛,謀起兵以應漢。囂止之曰:“兵,凶事也。宗族何幸!”崔不從,收兵得數千人,攻莽鎮夷大尹李育〔一〕,殺之。既而推囂爲主,不得已乃聘平陵人方望爲軍帥。〔二〕望說囂曰:“今欲承天順民,輔漢而〔起,今〕立者乃在南陽〔三〕,莽尚據長安,言爲漢,無所受命,何以見信於衆乎?宜急立漢高廟,稱臣奉祠,所謂 ‘神道設教’〔四〕,求助民神者也。且禮有損益,質文無常。茅茨土階,致其肅(也)敬〔五〕。雖未備物,神明其舍諸。”囂從其言,遂立漢祖宗廟。祀畢,相與盟曰:“凡我同盟,允承天道,與輔劉宗。或懷奸慮,神明殛之!”囂乃勒兵十萬,將攻安定。安定太守王向〔六〕,莽從弟譚之子,威行郡中,屬縣未敢叛。囂喻向以天命,向不從。囂復爲言“重頓兵,血刃,傷害吏士”,終不聽。乃進兵虜向,以徇百姓,然後行戮,安定悉降。而長安中亦起兵誅莽。囂遂分遣諸將徇隴西、武都、全城、武威、張掖、酒泉、燉煌,皆下之。

〔一〕 範書隗囂傳作“鎮戎大尹” 。又漢書地理志亦作“填戎”。此乃天水郡守之意,袁紀誤。

〔二〕 軍帥,他書均作“軍師”。袁紀乃避晉諱也。

〔三〕 據東觀記、範書補。

〔四〕 出自易觀卦。

〔五〕 據陳璞校記刪“也”字。

〔六〕 範書隗囂傳作“安定大尹” 。按袁紀王莽官屬皆依新制,此偶失之耳。又漢書王莽傳作“安定卒正王旬”,未知孰是。

公孫述字子陽,茂陵人。成帝時,爲清水長,兼治五縣,奸不得發,郡中謂有神。王莽時,守導江卒正〔一〕,復有能名。更始之立,南陽人宗成自稱將軍〔二〕,收兵漢中,衆數萬人,遂至成都。是時導江治臨邛,述召縣中豪傑,謂之曰:“天下同苦新室,思劉氏矣,故聞漢將軍至,馳迎道路。今百姓無辜,父子俘獲〔三〕,室家燒燔,此寇賊,非義兵也。吾欲執郡自守,以待真主。諸公併力者即留,不欲者即去。”豪傑皆叩頭願效死,乃發城中兵千餘人。述使人詐稱漢使者自東方來,拜受印綬,因號曰“輔漢將軍”、兼益州牧。北至成都〔四〕,衆數千人,遂攻宗成,大破之,盡有益州。

〔一〕 即蜀郡太守。

〔二〕 華陽國志作“宗成垣”。

〔三〕 範書公孫述傳作“婦子係獲 ”。

〔四〕 按範書及通鑑均作“西擊成等”。胡三省曰:“按臨邛在成都西南,述兵自臨邛迎擊宗成等,非西向也。”袁紀作北向是。

李憲,穎川人。王莽時,(於)廬江賊起〔一〕,衆至十餘萬。莽以憲爲偏將軍,連年擊平之〔二〕。莽敗,憲據郡守,自稱淮南王。張步〔三〕,琅邪人。漢兵起,步亦聚衆千餘人,擊攻傍縣數十城〔四〕。劉芳〔五〕,安定三川人〔六〕,本姓廬。王莽末,天下鹹思漢,芳由是詐自稱武帝后,變姓名爲劉文伯。及莽敗,芳與三川屬國羌胡起兵北邊。董憲字僑卿,東海朐人。父爲人所殺,憲聚客報冤,衆稍多,遂攻屬縣。秦豐,南郡黎〔丘〕鄉人〔七〕。少時受律令,爲縣吏。漢兵起,與同鄉蔡張、趙京等起兵,衆數千人,攻宜城、襄陽諸縣,下之,自稱黎丘王〔八〕。

〔一〕 範書李憲傳曰:“莽末,江賊王州公等起衆數餘萬,攻掠郡縣。”“於”系衍文,刪。

〔二〕 陳璞曰:“連年恐連率之誤。”按範書正作“廬江連率”,此句恐當作“莽以憲爲偏將軍、廬江連率擊平之”。

〔三〕 張步字文公。琅邪不其人。

〔四〕 範書張步傳作“下數城”。

〔五〕 劉芳字君期。

〔六〕 按漢書地理志,安定郡無“ 三川”,有“三水”。範書廬芳傳正作“安定三水人” ,袁紀誤。三水系屬國都尉治,袁紀下文“三川屬國” ,亦系“三水屬國”之誤。

〔七〕 據上文“起黎丘”補。參閱下注。

〔八〕 範書光武帝紀作“自號楚黎王”。李賢注引習鑿齒襄陽記曰:“秦豐,黎丘鄉人。黎丘楚地,故稱楚黎王。”又惠棟引餘知古渚宮故事曰:“豐少有雄氣,王莽末,結鄉里豪傑起兵,掠荊州十二縣,據襄陽之黎邱,自稱楚黎王。”王先謙曰:“續志□有犁丘城是也。”又引水經注曰:“沔水東南逕黎邱故城西,其城下對繕洲,秦豐居之,故更名秦洲。” 據此,則“黎丘王”當作“楚黎王”。

更始封劉永爲樑王〔一〕。永,故樑王子也〔二〕。王莽時廢爲家人,更始立,詣洛陽,故得封。

〔一〕 樑孝王劉武八世孫。

〔二〕 故樑王,劉立也。據漢書所載,元始中,坐與平帝外家中山衛氏交通,廢爲庶人,徙漢中,遂自殺。

更始將使大將平河北,劉賜〔言〕諸宗室無可使者〔一〕,獨有世祖也。朱鮪等以爲不可,而左丞相曹競父子用事〔二〕,馮異勸世祖厚結焉,由是以世祖爲大司馬,遣平河北。於是馮異銚期、堅鐔、祭遵、臧宮、王霸皆以爲掾吏,從至河北。賓客多去者,世祖謂霸曰:“穎川從我者皆已亡矣,疾風知勁草,爾其勉之! ”

〔一〕 據範書補。

〔二〕 範書作“曹竟”。按漢書王貢兩龔鮑傳曰:山陽曹竟子期,儒生也。“去官不仕於莽。莽死,漢更始徵竟以爲丞相,封侯。竟不受侯爵。會赤眉入長安,欲降竟,竟手劍格死。”又鈕永建曰: “漢人名字,其義多相應,竟字子期,謂以終相期也。紀文作競,不可通。”

堅鐔字子伋,襄城人也,以縣吏從世祖。祭遵字弟孫,穎陽人。家富給而遵惡衣服,不自修飾,又好經學。母死,負土成墳,以孝謹聞。常爲亭長所侵辱,遵結客殺亭長,縣中稱其儒而有勇也。世祖破二公於昆陽,還穎陽,遵以縣吏數進見,上愛其姿容,謂遵曰:“ 欲從我乎?”曰:“願從。”因署門下吏。臧宮字君翁,郟人。爲縣亭長,率賓客入下江兵中。昆陽之戰,諸將稱其勇。世祖察宮勤力少言,獨親納之。

初,伯升之遇害,世祖不敢制服,飲食笑言語如平常〔一〕。馮異見世祖獨居,不御酒肉,被席有涕泣處。異獨寬解世祖。世祖曰:“卿勿妄言,何有是乎? ”異因曰:“天下同苦王氏,思漢家。今下江諸將縱橫恣意,所至虜掠財物,略人婦女,百姓已復失望,無所戴矣。今公專命方面,廣施恩德。有桀紂之亂,乃見湯武之功;民之飢渴,易爲飲食時也〔二〕。宜急分遣官屬,理冤結,施恩惠。”於是乃遣異與銚期乘傳撫循百姓,所至二千石、長吏、三老皆具食,宥囚徒,除苛政,反漢官,申舊章。吏民大喜,牛酒盈路,皆辭而不受。

〔一〕 東觀記有“語”無“言”,範書有“言”無“語”。陳璞曰“應刪言字”。

〔二〕 孟子公孫丑上曰:“飢者易爲食,渴者易爲飲。”

南陽新野人鄧禹,字仲華。少以德行稱,嘗遊學長安,見世祖,知非常人也。更始立,人多薦舉禹,不肯從。聞世祖平河北,乃杖策追之,及世祖於鄴。世祖見禹甚喜,謂禹曰:“欲仕乎?”曰:“不願。”世祖曰:“即如是,欲何爲?”對曰:“使明公威德加於海內,禹得效其尺寸之功,垂名竹素〔一〕,此其願也。 ”世祖留禹宿,禹因進說曰:“古人有言:聖人不得違時,時亦不可失也。歷觀往古聖明之興,因時立功,二科而已,天事與人事也。今以天事觀之,更始既立而〔災〕變方興〔二〕;人事觀之,帝王大業非凡夫所任,更始既是庸才,而其輔佐無有忠良明智,深謀遠慮,欲尊王安民者也。以古人度觀之,今敗可見也。公推誠接士,總覽英雄,天下之人,皆樂爲驅馳,公之德衆所歸也。初戰昆陽,破王莽四十萬衆,天下聞之,莫不震靡,公之武衆所服也。軍政齊肅,少長有禮,賞善如不及,討惡如慮遙,公之文衆所安也。聰明神武,所謂天下聖人也。民之歸治,如水趨海。以公之威德,應民之望,收天下英雄而分授之。河內被山帶河,足以爲固,其土地富貴,殷之舊都,公之有此,猶高祖之有關中也。進兵定冀州,北取幽並,胡馬之用;東舉青徐,引負海之利。三州既集,南面以號令天下,天下不足定也。” 上笑曰:“且相隨北去。”因敕左右,號禹曰鄧將軍。

〔一〕 竹,竹簡也;素,縑素也。竹素者,以喻史冊。

〔二〕 “歷觀”以下,範書所不載。通鑑略引之,“變”上有“災”字,今據補。

鉅鹿宋子人耿純,字伯山。說李軼曰:“將軍以龍虎之姿,〔遭〕風雲之時〔一〕,奮迅而起,期月之間,兄弟富貴。德信不聞於士民,功勞未施於百姓,而寵祿暴興,此智者之所忌也。競競自危,猶懼不終,而況沛然自足,可以成功者乎?”軼奇之,乃授純節,令安集趙魏。是時世祖在邯鄲,純見世祖長者,官屬齊肅,遂求自納焉。

〔一〕 據南監本補。

南陽宛人朱佑〔一〕,字仲先,世祖之舊也。伯升之起,以佑爲護軍。伯升敗,佑常獨怨望,世祖每短絕之。佑自洛陽將之河北,劉嘉問佑曰:“子將何之? ”佑曰:“將之長安。”嘉素奇世祖,知佑有舊,謂佑曰:“子與劉公善,胡不北乎?嘉有勞苦吏,欲託之劉公。”佑曰:“若是,願與之俱。”乃給其車馬,使賈復、陳俊與佑俱北,及世祖於柏人。世祖復以佑爲護軍,常居中親倖。佑從容問世祖曰:“更始政亂,公有日角之相,天之所命也。”世祖怒,將收之,乃不敢言。

〔一〕 李賢曰:“東觀記‘佑’作 ‘福’,避安帝諱。”後漢書集解曰:“劉攽曰:‘案注引東觀記安帝諱,則此人當名祜,前後皆誤矣。’王先謙曰:考異雲範書、袁紀祜皆作佑,東觀記皆作福,避安帝諱。說文祜字無解,雲上諱。然則祜名當作示旁古,古今之古,不當作左右之右也。案考異說至晰,今刊範書仍作佑,以存其真。”通鑑徑改佑作祜。今仿集解之意,辨其僞而存其舊文。

賈復字君文,南陽冠軍人。初事武陰李生〔一〕,李生奇之,謂門人曰:“賈生容貌志氣如此,而勤於學,將相之器也。”嘗爲縣吏,迎鹽河東,會盜賊起,同輩十餘人皆棄鹽去,復獨送至縣〔二〕,縣中稱其信。及漢兵起,復聚衆數百人於羽山,既而將其兵屬劉嘉,爲校尉。復見更始綱紀日替,令嘉遠爲之慮,乃說嘉曰:“臣聞圖堯舜之事而不能至者,湯武是也;圖湯武之事而不能至者,桓文是也;圖桓文之事而不能至者,六國是也;圖六國之事而不能至者,亡六國是也。今漢氏中興,大王以親戚爲輔,天下未定而安所保〔三〕,所保得無不可保乎?”嘉曰:“公言大,非吾任也。大司馬劉公在河北,可往投之。”去見上。上覆奇之,又鄧禹亦稱有將帥才,於是署復爲都督〔四〕,解左驂以賜之〔五〕。

〔一〕 範書賈復傳“武陰”作“舞陰”。按兩漢志均作“舞陰”,此作“武陰”誤。

〔二〕 東觀記曰:“等輩欺沒其鹽,復獨完致縣中。”

〔三〕 據範書本傳,“安”下有“ 守”字。

〔四〕 鈕永建曰:“按光武時未有都督之官。範書賈復傳雲:於是署復破虜將軍督盜賊。據此則復所署者破虜將軍也。紀文作都督,殆必舊史有督盜賊句,相涉而誤。”按:通鑑亦作“秀以復爲破虜將軍”。然範書光武帝紀明言“乃遣光武以破虜將軍行大司馬事”,賈復豈能再任此職!通鑑與鈕說大謬。沈欽韓曰:“光武以破虜將軍行大司馬事:故署復爲督盜賊,亦如太守府有門下督盜賊。”又曰:“袁宏紀置復爲都督,蓋漢魏以來,領兵將軍帳下有護軍,有都督。呂範請於孫策曰:‘願暫領都督,佐將軍部份’是也。光武以來,佑爲護軍,而稱復曰賈督,實始於此。”沈說是。

〔五〕 李賢曰:“驂者,服外之馬也。東觀記、續漢書‘左’並作‘右’。”按唯袁紀與範書同。

陳俊字子昭,南陽西鄂人也。少學長安,歸爲郡吏。漢兵起,爲劉嘉長史。既遇世祖,調補曲陽長,謂世祖曰:“欲與君爲左右,小縣長何足以留之!”俊即解印綬去〔一〕。世祖以俊爲彊弩將軍,將中堅士〔二〕。俊教習進退,皆應旗鼓,臨敵奮擊,所向皆破。世祖曰:“諸將皆如此,復何憂哉!”

〔一〕 範書陳俊傳注引東觀記曰: “俊初調補曲陽長,上曰:‘欲與君爲左右,小縣何足貪乎?’俊即拜,解印綬,上以 爲安集掾。”袁紀恐有誤。

〔二〕 範書同。而華嶠書作“拜爲彊弩偏將軍”,又曰“賜絳衣九百領”。東觀記作“三百領”。又惠棟曰:“中堅,謂中軍堅銳之兵。杜茂爲中堅將軍是也。”

王昌字郎,邯鄲人。初,聞赤眉大衆將至,百姓騷動。郎明星曆,以爲河北有天子氣,素與趙繆王子林善,豪俠於趙,欲因此起兵。初,王莽時或稱成帝子子輿,爲莽殺之。郎於是詐稱子輿以誑動林等,林等亦欲以爲亂,乃與趙國大豪李育〔一〕、張參先宣言赤眉將至,立劉子輿以動衆心。遂率車騎數百,晨入邯鄲,止王宮。十二月壬辰,郎自立爲天子。外遣將帥徇幽冀。曰:“朕,孝成皇帝子子輿者也。遭趙氏之禍,王莽篡弒,賴知命者將護朕躬〔二〕,解形河濱,削跡趙魏。王莽竊位,獲罪於天,天命佑漢,故使東郡太守翟義、嚴鄉侯劉信擁兵征討,出入胡、漢。普天率土,知朕隱在人間。今也,南嶽諸劉,爲朕先驅〔三〕。朕觀天文,乃興於斯。而聖公未知,故且持帝號。今已詔聖公及翟太守驟與功臣詣行在所。荊州刺史、太守皆聖公、翟義所置,彊者負力,弱者疑惑,頓兵傷士,元元喪氣,朕甚悼焉,故遣使者頒下詔書。”是時百姓思漢,言翟義不死,故郎稱之,從民望也。於是自趙國已東,至於遼左〔四〕,皆從風而靡矣。

〔一〕 周壽昌曰:“隗囂傳:殺莽鎮戎大尹。前書王莽傳,鎮戎大尹李育,即此被殺者也。公孫述傳,有李育爲將軍,後 降光武。儒林傳,李育曾事東平王蒼,永平初年人。凡三李育,先後同時。”按此則又一李育也,爲王郎大司馬。則其時實四李育也。此李育亦見範書王郎傳,周壽昌可謂失之眉睫者矣。又初學記卷十七引謝承書曰:“
李鴻字奉遜,禮信仁孝,友于兄弟。弟育爲人所侵辱,育後陰結客報怨,爲執法吏所得,當伏罪。”則東漢又有一李育也,惜不詳其生卒年代。

〔二〕 知命者,範書作“郎中李曼卿”,然東觀記作“侍郎韓公等”。

〔三〕 李賢曰:“聖公、光武本自舂陵北徙,故舂陵近衡山,故曰南嶽諸劉也。”

〔四〕 範書王郎傳作“趙國以北,遼東以西”。通鑑從範書。

茂陵人耿弇,字伯昭。父況,王莽時爲朔調連率〔一〕。更始立,諸將略地者前後非一,弇乃辭況至京師,因獻貢以自固。弇時年二十一矣。至宋子,會王郎反,從縣吏孫倉、衛苞勸弇降邯鄲〔二〕。弇按劍叱之曰:“所以涉難至長安者,欲以輔劉氏也。今我至京師,陳上谷、漁陽兵馬之用,還出太原、代郡,反覆數十日,歸發突騎以奔烏合之衆,如摧枯折腐耳。觀公等族滅不久。”孫倉、衛苞不從,皆亡去。弇聞世祖在盧奴,乃北謁之,世祖置弇門下吏。弇因護軍朱佑求歸發兵,世祖壯之。弇亦書與況,盛陳世祖度略,宜速來相見。況乃馳至昌平,遣小子舒獻馬焉。

〔一〕 李賢曰:“王莽改上谷郡曰朔調,守曰連率。”

〔二〕 範書作“衛包”。

孝景帝生長沙定王發。武帝世,諸侯得分封子弟〔一〕,以泠道縣舂陵封發中子買,爲舂陵節侯。買生鬱林太守外,外生鉅鹿都尉回,回生南頓令欽,欽生光武皇帝。元帝時,節侯之孫孝侯以南方卑溼〔二〕,請徙南陽。於是以蔡陽白水鄉爲舂陵侯封邑,而與從昆弟鉅鹿君及宗親俱徙焉。湖陽人樊重女曰歸都〔三〕,自爲童兒,不正容不出於房。南頓君聘焉,生齊武王縯、魯哀王仲、世祖、〔湖陽〕、新野、寧平公主〔四〕。
〔一〕 漢書主文偃傳曰:“偃說上曰:‘古者諸侯地不過百里,彊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爲淫亂,急則阻其彊,而合從以逆京師。今以法割削,則逆節萌起,前日朝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餘雖骨肉,無尺地之封,則仁孝之道不宣。願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施,實分其國,必稍其銷弱矣。’於是上從其計。”

〔二〕 按:范曄後漢書城陽恭王祉傳曰(以下簡稱範書):“熊渠卒,子考侯仁嗣。”文選卷四南都賦李善注曰:“東觀漢記曰:‘舂陵節侯,長沙定王中子買。節侯生戴侯,戴侯生考侯。考侯仁以爲舂陵地勢下溼,難以久處,上書願徙南陽,守墳墓。元帝許之,於是北徙。’考或作孝,非也。”範書祉傳李賢注引東觀記亦作“考侯”。清人編四庫全書,改東觀漢記原輯文“孝侯”爲“考侯”,即以範書和李善注爲據。殊不知漢書王子侯表明載:“元康元 年,孝侯仁嗣。”東觀記之光武帝紀,乃班固主持撰寫,自不當與漢書相牴牾。且範書安城孝侯賜傳、藝文類聚(以下簡稱類聚)卷十二引東觀記均作“
孝侯”。孝、考形近易訛,恐當以孝侯爲是。袁紀此文亦可謂有力佐證。

〔三〕 範書北海靖王興傳作“嫺都 ”。

〔四〕 範書北海靖王興傳曰:“生三男三女:長男伯升,次仲,次光武;長女黃,次元,次伯姬。”又曰:“建武二年,封黃爲湖陽長公主,伯姬爲寧平長公主。元與仲俱歿於小長安,追爵元爲新野長公主。十五年,追諡仲爲魯哀王。”據此則袁紀脫“ 湖陽”二字,故補之。

世祖諱秀,字文叔。初,南頓君爲濟陽令而世祖生,夜有赤光,室中皆明。使卜者筮之,曰:“貴不可言!”是歲,嘉禾生,縣界大熟,因名曰秀。爲人隆準,日角,大口,美鬚眉,長七尺三寸。樂施愛人,勤於稼穡。嘗之長安,受尚書,大義略舉〔一〕。兄縯,字伯升,慷慨有大節。王莽篡漢,劉氏抑廢,常有興復之志,不事產業,傾身以結豪傑,豪傑以此歸之。

〔一〕 東觀記光武帝紀曰:“年九歲,而南頓君卒。隨其叔父在蕭,入國小。後至長安,受尚書於中大夫廬江許子威。資用乏,與同舍生韓子合錢買驢,令從者僦以給諸公費。大義略舉,因學世事,朝政每下,必先聞知,具爲同舍解說。高才好學,然亦喜遊俠,鬥雞走馬,具知閭里奸邪,吏治得失。時會朝請,舍長安尚冠裏,南陽大人賢者,往來長安,爲之邸,闇稽疑議。”按:“其叔父”者,趙孝王劉良也。良,漢平帝時舉孝廉,爲蕭令。光武兄弟少孤,良撫養甚篤。

新野人鄧晨,字偉卿,家富於財。晨少受易,好節義。世祖與之善,以姊妻之,是爲新野公主。世祖與晨遊宛,穣人蔡少公,道術之士也,言“劉秀當爲天子 ”。或曰:“是國師公劉子駿也。”〔一〕世祖笑曰: “何知非僕耶?”坐者皆笑。當是時,莽行一切之法,犯罪輒斬之,名曰“不順時令”〔二〕。晨謂世祖曰: “王莽暴虐,盛夏斬人,此天亡之時,宛下言儻能應也。”世祖笑而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