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國文齋>查字典>詞語>

保留金的名詞解釋|簡介|擴展內容

詞語 閱讀(2.84W)

保留金的名詞解釋

保留金的名詞解釋|簡介|擴展內容

保留金是爲了確保在施工階段,或在缺陷責任期間,由於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他人完成應由承包商承擔的工作所發生的費用。FIDIC合同條件規定,保留金的款額爲合同總價的5%,從第一次付款證書開始,按每期支付工程款的10%扣留,直到累計扣留達到合同總額的5%爲止。

保留金的簡介

保留金的退還一般分兩次進行。當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時,將一半保留金退還給承包商;當工程的缺陷責任期滿時,另一半保留金將由工程師開具證書付給承包商。如果簽發的移交證書,僅是永久工程的某一區域或部分的移交證書時,則退還的保留金僅是移交部分的保留金,並且也只是一半。如果工程的缺陷責任期滿時,承包商仍有未完工作,則工程師有權在剩餘工程完成之前扣發他認爲與需要完成的工程費用相應的保留金餘款。

保留金的擴展內容

1,保留金的計算基數爲全部的工程造價,包括合同價款變更索賠費用獎勵但不含罰金。

2,工程保留金是工程的缺陷責任期內的留存工程款,比如工程結束支付到95%,缺陷責任期1年,保留金是5%,期滿支付保留金比例一般爲每月進度款支付的5%~10%,累計扣留的最高限額爲合同價的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