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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範》附一:司馬光傳(選自《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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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範》附一:司馬光傳(選自《宋史》)
司馬光字君實,陝州夏縣人也。父池,天章閣待制。光生七歲,凜然如成人,聞講左氏春秋,愛之,退爲家人講,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釋書,至不知飢渴寒暑。羣兒戲於庭,一兒登甕,足跌沒水中,衆皆棄去,光持石擊甕破之,水迸,兒得活。其後京、洛間畫以爲圖。仁宗寶元初,中進士甲科。年甫冠,性不喜華靡,聞喜宴獨不戴花,同列語之曰:“君賜不可違。”乃簪一枝。

  除奉禮郎,時池在杭,求籤蘇州判官事以便親,許之。丁內外艱,執喪累年,毀瘠如禮。服除,籤書武成軍判官事,改大理評事,補國子直講。樞密副使龐籍薦爲館閣校勘,同知禮院。

  中官麥允言死,給鹵簿。光言:“繁纓以朝,孔子且猶不可。允言近習之臣,非有元勳大勞,而贈以三公官,給一品鹵簿,其視繁纓,不亦大乎?”夏竦賜諡文正,光言:“此諡之至美者,竦何人,可以當之?”改文莊。加集賢校理。

  從龐籍闢,通判幷州。麟州屈野河西多良田,夏人蠶食其地,爲河東患。籍命光按視,光建:“築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從則糴賤,亦可漸紓河東貴糴遠輸之憂。”籍從其策;而麟將郭恩勇且狂,引兵夜渡河,不設備,沒於敵,籍得罪去。光三上書自引咎,不報。籍沒,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撫其子如昆弟,時人賢之。

  改直祕閣、開封府推官。交趾貢異獸,謂之麟,光言:“真僞不可知,使其真,非自至不足爲瑞,願還其獻。”又奏賦以風。修起居注,判禮部。有司奏日當食,故事食不滿分,或京師不見,皆表賀。光言:“四方見,京師不見,此人君爲陰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獨不知,其爲災當益甚,不當賀。”從之。

  同知諫院。蘇轍答制策切直,考官胡宿將黜之,光言:“轍有愛君憂國之心,不宜黜。”詔置末級。

  仁宗始不豫,國嗣未立,天下寒心而莫敢言。諫官範鎮首發其議,光在幷州聞而繼之,且貽書勸鎮以死爭。至是,復面言:“臣昔通判幷州,所上三章,願陛下果斷力行。”帝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選宗室爲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光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光退未聞命,覆上疏曰:“臣曏者進說,意謂即行,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爲不祥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卒之際,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定策國老’、‘門生天子’之禍,可勝言哉?”帝大感動曰:“送中書。”光見韓琦等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禁中夜半出寸紙,以某人爲嗣,則天下莫敢違。”琦等拱手曰:“敢不盡力。”未幾,詔英宗判宗正,辭不就,遂立爲皇子,又稱疾不入。光言:“皇子辭不貲之富,至於旬月,其賢於人遠矣。然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願以臣子大義責皇子,宜必入。”英宗遂受命。

  兗國公主嫁李瑋,不相能,詔出瑋衛州,母楊歸其兄璋,主入居禁中。光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瑋尚主。今乃母子離析,家事流落,獨無雨露之感乎?瑋既黜,主安得無罪?”帝悟,降主沂國,待李氏恩不衰。

  進知制誥,固辭,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知諫院。時朝政頗姑息,胥吏喧譁則逐中執法,輦官悖慢則退宰相,衛士凶逆而獄不窮治,軍卒詈三司使而以爲非犯階級。光言皆陵遲之漸,不可以不正。

  充媛董氏薨,贈淑妃,輟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諡,行冊禮,葬給鹵簿。光言:“董氏秩本微,病革方拜充媛。古者婦人無諡,近制惟皇后有之。鹵簿本以賞軍功,未嘗施於婦人。唐平陽公主有舉兵佐高祖定天下功,乃得給。至韋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給鼓吹,非令典,不足法。”時有司定後宮封贈法,後與妃俱贈三代,光論:“妃不當與後同,袁盎引卻慎夫人席,正爲此耳。天聖親郊,太妃止贈二代,而況妃乎?”

  英宗立,遇疾,慈聖光獻後同聽政。光上疏曰:“昔章獻明肅有保佑先帝之功,特以親用外戚小人,負謗海內。今攝政之際,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當信用之;猥鄙如馬季良,讒諂如羅崇勳者,當疏遠之,則天下服。”

  帝疾愈,光料必有追隆本生事,即奏言:“漢宣帝爲孝昭後,終不追尊衛太子、史皇孫;光武上繼元帝,亦不追尊鉅鹿、南頓君,此萬世法也。”後詔兩制集議濮王典禮,學士王珪等相視莫敢先,光獨奮筆書曰:“爲人後者爲之子,不得顧私親。王宜準封贈期親尊屬故事,稱爲皇伯,高官大國,極其尊榮。”議成,珪即命吏以其手稿爲按。既上與大臣意殊,御史六人爭之力,皆斥去。光乞留之,不可,遂請與俱貶。

  初,西夏遣使致祭,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國主,使者訴於朝。光與呂誨乞加宜罪,不從。明年,夏人犯邊,殺略吏士。趙滋爲雄州,專以猛悍治邊,光論其不可。至是,契丹之民捕魚界河,伐柳白溝之南,朝廷以知雄州李中祐爲不材,將代之。光謂:“國家當戎夷附順時,好與之計較末節,及其桀驁,又從而姑息之。近者西禍生於高宜,北禍起於趙滋;時方賢此二人,故邊臣皆以生事爲能,漸不可長。宜敕邊吏,疆場細故輒以矢刃相加者,罪之。”

  仁宗遺賜直百餘萬,光率同列三上章,謂:“國有大憂,中外窘乏,不可專用乾興故事。若遺賜不可辭,宜許侍從上進金錢佐山陵。”不許。光乃以所得珠爲諫院公使錢,金以遺舅氏,義不藏於家。後還政,有司立式,凡後有所取用,當覆奏乃供。光雲:“當移所屬使立供已,乃具數白後,以防矯僞。”

  曹佾無功除使相,兩府皆遷官。光言:“陛下欲以慰母心,而遷除無名,則宿衛將帥、內侍小臣,必有覬望。”已而遷都知任守忠等官,光復爭之,因論:“守忠大奸,陛下爲皇子,非守忠意,沮壞大策,離間百端,賴先帝不聽;及陛下嗣位,反覆交構,國之大賊。乞斬於都市,以謝天下。”責守忠爲節度副使,蘄州安置,於下快之。

  詔刺陝西義勇二十萬,民情驚撓,而紀律疏略不可用。光抗言其非,持白韓琦。琦曰:“兵貴先聲,諒祚方桀驁,使驟聞益兵二十萬,豈不震懾?”光曰:“兵之貴先聲,爲無其實也,獨可欺之於一日之間耳。

  今吾雖益兵,實不可用,不過十日,彼將知其詳,尚何懼?”琦曰:“君但見慶曆間鄉兵刺爲保捷,憂今復然,已降敕榜與民約,永不充軍戍邊矣。”光曰:“朝廷嘗失信,民未敢以爲然,雖光亦不能不疑也。”琦曰:“吾在此,君無憂。”光曰:“公長在此地,可也;異日他人當位,因公見兵,用之運糧戍邊,反掌間事耳。”琦嘿然,而訖不爲止。不十年,皆如光慮。

  王廣淵除直集賢院,光論其奸邪不可近:“昔漢景帝重衛綰,周世宗薄張美。廣淵當仁宗之世,私自結於陛下,豈忠臣哉?宜黜之以厲天下。“進龍圖閣直學士。

  神宗即位,擢爲翰林學士,光力辭。帝曰:“古之君子,或學而不文,或文而不學,惟董仲舒、揚雄兼之。卿有文學,何辭爲?”對曰:“臣不能爲四六。”帝曰:“如兩漢制詔可也;且卿能進士取高第,而云不能四六,何邪?”竟不獲辭。

  御史中丞王陶以論宰相不押班罷,光代之,光言:“陶由論宰相罷,則中丞不可復爲。臣願俟既押班,然後就職。”許之。遂上疏論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國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賞,曰必罰。其說甚備。且曰:“臣獲事三朝,皆以此六言獻,平生力學所得,盡在是矣。”御樂院內臣,國朝常用供奉官以下,至內殿崇班則出;近歲暗理官資,非祖宗本意。因論高居簡奸邪,乞加遠竄。章五上,帝爲出居簡,盡罷寄資者。既而復留二人,光又力爭之。張方平參知政事,光論其不葉物望,帝不從。還光翰林兼侍讀學士。

  光常患歷代史繁,人主不能遍覽,遂爲通志八卷以獻。英宗悅之,命置局祕閣,續其書。至是,神宗名之曰《資治通鑑》,自制《序》授之,俾日進讀。

  詔錄潁邸直省官四人爲閤門祗候,光曰:“國初草創,天步尚艱,故御極之初,必以左右舊人爲腹心耳目,謂之隨龍,非平日法也。閤門祗候在文臣爲館職,豈可使廝役爲之。”

  西戎部將嵬名山欲以橫山之衆,取諒祚以降,詔邊臣招納其衆。光上疏極論,以爲:“名山之衆,未必能制諒祚。幸而勝之,滅一諒祚,生一諒祚,何利之有?若其不勝,必引衆歸我,不知何以待之。臣恐朝廷不獨失信諒祚,又將失信於名山矣。若名山餘衆尚多,還北不可,入南不受,窮無所歸,必將突據邊城以救其命。陛下不見侯景之事乎?”

  上不聽,遣將種諤發兵迎之,取綏州,費六十萬,西方用兵,蓋自此始矣。

  百官上尊號,光當答詔,言:“先帝親郊,不受尊號。末年有獻議者,謂國家與契丹往來通信,彼有尊號我獨無,於是復以非時奉冊。昔匈奴冒頓自稱‘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不聞漢文帝復爲大名以加之也。願追述先帝本意,不受此名。”帝大悅,手詔獎光,使善爲答辭,以示中外。

  執政以河朔旱傷,國用不足,乞南郊勿賜金帛。詔學士議,光與王珪、王安石同見,光曰:“救災節用,宜自貴近始,可聽也。”安石曰:“常袞辭堂饌,時以爲袞自知不能,當辭位不當辭祿。且國用不足,非當世急務,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財者故也。”光曰:“善理財者,不過頭會箕斂爾。”安石曰:“不然,善理財者,不加賦而國用足。”

  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則在官,彼設法奪民,其害乃甚於加賦。此蓋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書之以見其不明耳。”爭議不已。帝曰:“朕意與光同,然姑以不允答之。”會安石草詔,引常袞事責兩府,兩府不敢復辭。

  安石得政,行新法,光逆疏其利害。邇英進讀,至曹參代蕭何事,帝曰:“漢常守蕭何之法不變,可乎?”對曰:“寧獨漢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湯、文、武之法,雖至今存可也。漢武取高帝約束紛更,盜賊半天下;元帝改孝宣之政,漢業遂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變也。”呂惠卿言:“先王之法,有一年一變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變者,巡守考制度是也;有三十年一變者,‘刑罰世輕世重’是也。光言非是,其意以風朝廷耳。”帝問光,光曰:“布法象魏,布舊法也。諸侯變禮易樂者,王巡守則誅之,不自變也。刑新國用輕典,亂國用重典,是爲世輕世重,非變也。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則修之,非大壞不更造也。公卿侍從皆在此,願陛下問之。三司使掌天下財,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執政侵其事。今爲制置三司條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用例,則胥吏矣。今爲看詳中書條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對,則以他語詆光。帝曰:“相與論是非耳,何至是。”光曰:“平民舉錢出息,尚能蠶食下戶,況縣官督責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法,願取則與之,不願不強也。”光曰:“愚民知取債之利,不知還債之害,非獨縣官不強,富民亦不強也。昔太宗平河東,立糴法,時米鬥十錢,民樂與官爲市。其後物貴而和糴不解,遂爲河東世世患。

  臣恐異日之青苗,亦猶是也。”帝曰:“坐倉秋米何如?”坐者皆起,光曰:“不便。”惠卿曰:“糴米百萬斛,則省東南之漕,以其錢供京師。”光曰:“東南錢荒而粒米狼戾,今不糴米而漕錢,棄其有餘,取其所無,農末皆病矣!”侍講吳申起曰:“光言,至論也。”

  它日留對,帝曰:“今天下洶洶者,孫叔敖所謂‘國之有是,衆之所惡’也。”光曰:“然。陛下當論其是非。今條例司所爲,獨安石、韓絳、惠卿以爲是耳,陛下豈能獨與此三人共爲天下邪?”帝欲用光,訪之安石。安石曰:“光外託劘上之名,內懷附下之實。所言盡害政之事,所與盡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與國論,此消長之大機也。光才豈能害政,但在高位,則異論之人倚以爲重。韓信立漢赤幟,趙卒氣奪,今用光,是與異論者立赤幟也。”

  安石以韓琦上疏,臥家求退。帝乃拜光樞密副使,光辭之曰:“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補於國家。若徒以祿位榮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私非其人也。臣徒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生民之患,是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陛下誠能罷制置條例司,追還提舉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雖不用臣,臣受賜多矣。今言青苗之害者,不過謂使者騷動州縣,爲今日之患耳。而臣之所憂,乃在十年之外,非今日也。夫民之貧富,由勤惰不同,惰者常乏,故必資於人。今出錢貸民而斂其息,富者不願取,使者以多散爲功,一切抑配。恐其逋負,必令貧富相保,貧者無可償,則散而之四方;富者不能去,必責使代償數家之負。春算秋計,展轉日滋,貧者既盡,富者亦貧。十年之外,百姓無復存者矣。又盡散常平錢穀,專行青苗,它日若思復之,將何所取?富室既盡,常平已廢,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民之羸者必委死溝壑,壯者必聚而爲盜賊,此事之必至者也。”抗章至七八,帝使謂曰:“樞密,兵事也,官各有職,不當以他事爲辭。”對曰:“臣未受命,則猶侍從也,於事無不可言者。”安石起視事,光乃得請,遂求去。

  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宣撫使下令分義勇戍邊,選諸軍驍勇士,募市井惡少年爲奇兵;調民造幹,悉修城池樓櫓,關輔騷然。光極言:“公私困敝,不可舉事,而京兆一路皆內郡,繕治非急。宣撫之令,皆未敢從,若乏軍興,臣當任其責。”於是一路獨得免。徙知許州,趣入觀覲,不赴;請判西京御史臺歸洛,自是絕口不論事。而求言詔下,光讀之感泣,欲嘿不忍,乃復陳六事,又移書責宰相吳充,事見《充傳》。蔡天申爲察訪,妄作威福,河南尹、轉運使敬事之如上官;嘗朝謁應天院神御殿,府獨爲設一班,示不敢與抗。光顧謂臺吏曰:“引蔡寺丞歸本班。”吏即引天申立監竹木務官富贊善之下。天申窘沮,即日行。元豐五年,忽得語澀疾,疑且死,豫作遺表置臥內,即有緩急,當以界所善者上之。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馬光不可。”又將以爲東宮師傅。蔡確曰:“國是方定,願少遲之。”《資治通鑑》未就,帝尤重之,以爲賢於荀悅《漢紀》,數促使終篇,賜以潁邸舊書二千四百卷。及書成,加資政殿學士。凡居洛陽十五年,天下以爲真宰相,田夫野老皆號爲司馬相公,婦人孺子亦知其爲君實也。

  帝崩,赴闕臨,衛士望見,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觀,馬至不得行,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哲宗幼衝,太皇太后臨政,遣使問所當先,光謂:“開言路。”詔榜朝堂。而大臣有不悅者,設六語云:“若陰有所懷;犯非其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僥倖希進;下以眩惑流俗。若此者,罰無赦。”後覆命示光,光曰:“此非求諫,乃拒諫也。人臣惟不言,言則入六事矣。”乃具論其情,改詔行之,於是上封者以千數。

  起光知陳州,過闕,留爲門下侍郎。蘇軾自登州召還,緣道人相聚號呼曰:“寄謝司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愛以活我。”是時天下之民,引領拭目以觀新政,而議者猶謂“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但毛舉細事,稍塞人言。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若安石、惠卿所建,爲天下害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況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衆議甫定。遂罷保甲團教,不復置保馬;廢市易法,所儲物皆鬻之,不取息,除民所欠錢;京東鐵錢及茶鹽之法,皆復其舊。或謂光曰:“熙、豐舊臣,多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義間上,則禍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宗社,必無此事。”於是天下釋然,曰:“此先帝本意也。”

  元祐元年復得疾,詔朝會再拜,勿舞蹈。時青苗、免役、將官之法猶在,而西戎之議未決。光嘆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折簡與呂公著雲:“光以身付醫,以家事付愚子,惟國事未有所託,今以屬公。”乃論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罷之。諸將兵皆隸州縣,軍政委守令通決。廢提舉常平司,以其事歸之轉運、提點刑獄。邊計以和戎爲便。謂監司多新進少年,務爲刻急,令近臣於郡守中選舉,而於通判中舉轉運判官。又立十科薦士法。皆從之。

  拜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免朝覲,許乘肩輿,三日一入省。光不敢當,曰:“不見君,不可以視事。”詔令子康扶入對,且曰:“毋拜。”遂罷青苗錢,復常平糶糴法。兩宮虛己以聽。遼、夏使至,必問光起居,敕其邊吏曰:“中國相司馬矣,毋輕生事,開邊隙。”光自見言行計從,欲以身徇社稷,躬親庶務,不捨晝夜。賓客見其體羸,舉諸葛亮食少事煩以爲戒,光曰:“死生,命也。”爲之益力。病革,不復自覺,諄諄如夢中語,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是年九月薨,年六十八。太皇太后聞之慟,與帝即臨其喪,明堂禮成不賀,贈太師、溫國公,遂以一品禮服,賻銀絹七千。詔戶部侍郎趙瞻、內侍省押班馮宗道護其喪,歸葬陝州。諡曰文正,賜碑曰忠清粹德。京師人罷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過車。及葬,哭者如哭其私親。

  嶺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及四方皆盡像以祀,飲食必祝。

  光孝友忠信,恭儉正直,居處有法,動作有禮。在洛時,每往夏縣展墓,必過其兄旦,旦年將八十,奉之如嚴父,保之如嬰兒。自少至老,語未嘗妄,自言:“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爲,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誠心自然,天下敬信,陝、洛間皆化其德,有不善,曰:“君實得無知之乎?”

  光於物澹然無所好,於學無所不通,惟不喜釋、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書,其誕吾不信也。“洛中有田三頃,喪妻,賣田以葬,惡衣菲食以終其身。

  紹聖初,御史周秩首論光誣謗先帝,盡廢其法。章惇、蔡卞請發冢斫棺,帝不許,乃令奪贈諡,僕所立碑。而惇言不已,追貶清遠軍節度副使,又貶崖州司戶參軍。徽宗立,復太子太保。蔡京擅政,復降正議大夫,京撰奸黨碑,令郡國皆刻石。長安石工安民當鐫字,辭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馬相公者,海內稱其正直,今謂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辭,乞免鐫安民二字於石末,恐得罪於後世。”聞者愧之。

  靖康元年,還贈諡。建炎中,配饗哲宗廟庭。

  【譯文】司馬光,字君實,是陝州夏縣人。他的父親司馬池,曾任天章閣待制。司馬光七歲的時候,嚴肅如同成年人,聽別人講《左氏春秋》,他特別喜愛,回家後將所聽到的講給家人,竟能說出其中的大意。此後,他整天手不釋卷,非常愛讀書,往往不知道飢餓、口渴和寒暑季節。有一次,一羣小孩在院中游戲,其中有一個孩子爬到一口大缸上,不慎落入缸中,小孩們很害怕,都逃跑了,只有司馬光非常冷靜,他從地上拾起一塊石頭,把缸砸破,缸裏的水一下子全流了出來,小孩得救了。後來京師、洛陽一帶把這件事繪成圖畫,廣爲傳誦。宋仁宗寶元初年,司馬光考中進士,這年他剛二十歲。他不喜歡華麗,朝廷規定,凡是中進士的人,都要參加一次“聞喜宴”,在參加宴會時,皇帝要賜給每位新中進土一朵大紅花,大家都佩戴上大紅花,以示榮耀。唯獨司馬光不戴花,一位同中進士的人告訴他說:“君王賞賜的花,不戴不恭敬。”於是司馬光才戴上一枝。

  朝廷授予他奉禮郎,因司馬池在杭州,司馬光便請求任蘇州判官以便能侍奉父親,朝廷答應了。父母親去逝後,他守喪多年。以至容貌憔悴。他謹守禮節,守喪期滿,負責武成軍判官的事務,後改爲大理評事,增補爲國子監直講。樞密副使龐籍推薦他爲館閣校勘,負責禮院事務。

  中官麥允言死後,被給予帝王駕出時扈從的儀仗隊。司馬光說:“戴很多纓子的帽子上朝,孔子尚且認爲不可。麥允言只是皇上親近的大臣,並沒有多少功勞,而被贈以三公的官位,給予一品官的儀仗隊,看他帽上的纓子,這不也太多了嗎?”夏竦死了之後被賜諡文正,司馬光說:“這個諡號是最美的了,夏竦是什麼人,可受得起嗎?”因爲他的話,夏竦被改諡文莊。司馬光被任命爲集賢校理。

  司馬光接受龐籍的邀請,擔任幷州判官。麟州屈野河西良田頗多,西夏人蠶食這一帶土地,已成爲河東的禍患。龐籍命令司馬光去巡視,司馬光建議說:“修築兩個城堡來抵禦西夏人,招募老百姓去耕種土地。耕種的人多,糧食買賣價格就低,也就可以慢慢緩和河東糧食價格昂貴而依賴遠處供給的憂慮。”龐籍聽從了他的計策。麟州將領郭恩勇敢卻有點狂妄,率兵在夜間渡河,不設防備,被敵方消滅,龐籍因此獲罪,離開了麟州。司馬光三次上書陳述郭恩覆滅是自己的過失,但沒有得到答覆。龐籍死後,司馬光上堂拜見他的妻子,待她像母親一樣,撫養他的兒子就像自己的兄弟一樣,當時的人都很稱讚他。

  後來,司馬光改任直祕閣、開封府推官。這時,交趾貢納一種奇怪的野獸,說是麟,司馬光說:“真假不得而知,即使是真的,不是自己來的也不能說明是祥瑞之兆,希望送還他們的所獻之物。”他又寫了一篇賦進行諷諫。他又修撰起居注,供職禮部。有關部門說有日食,按慣例,日食不滿度數,或許京師看不見,就應當上表祝賀。司馬光說:“四方都看得見,京師看不見,這說明君王被陰險邪惡的小人所矇蔽;天下的人都知道,唯獨朝廷不知道,它所帶來的災害會更厲害,不應當慶賀。”朝廷聽從了他的意見。

  他與別人一同負責諫院的時候,蘇轍在回答科舉考試的對策中,言辭切中要害而且很直率,考官胡宿打算不錄取他,司馬光說:“蘇轍有愛君憂國之心,不應該落榜。”因爲司馬光的這一建議,皇上下詔將蘇轍定爲最後一等。

  仁宗身體不好,可國家的繼承人還沒有確定,天下的人都很憂慮卻不敢說話。諫官範鎮首先發表自己的看法,司馬光在幷州聽說後,也發表意見,並且贈送書信給範鎮,勸他以死抗爭。到這時,司馬光又對皇上當面說:“我過去在幷州作通判,所上的文書三章,希望陛下果斷篤行。”皇帝深思了好久,然後說:“莫非想要挑選宗室後代作爲繼承人嗎?這的確是忠臣說的話,只是別人不敢說罷了。”司馬光說:“我說這個,自己認爲一定會招來死罪,沒想到皇上如此開明,竟然接受了。”皇上說:“這有什麼不好,古今都有這類事。”司馬光退朝後沒有聽說有詔令,就又上書說:“我前面所說,心想立即就會施行,現在卻沒聽到什麼,這中間一定有小人說陛下身強力壯,怎麼立即做不吉祥的事?

  那些小人沒有長遠的考慮,只是想在倉猝之間,拉攏他們所看重的和友善的。‘定策國老’、‘門生天子’之禍,能說得完嗎?”皇帝大爲感動,說:“將司馬光的上書送到中書省。”司馬光見到韓琦等說:“諸公沒來得及商定,他日宮中半夜傳出寸紙,把某人作爲繼承人,而且全國的人不敢違背。”韓琦等雙手作揖說:“不敢不盡力。”不久,下詔讓英宗負責宗正事務,英宗一再推辭,不肯答應,於是被立爲皇子。英宗又說自己有病,不肯入宮。司馬光說:“皇子推辭富貴,已經快一個月了,可見他比一般人賢惠得多。然而,對父親的召喚不答應,君王徵召,卻不肯應徵,希望以臣下的道義來責備皇子,想必他一定會入宮。”皇上照他說的辦,英宗果然接受了徵召。

  兗國公主嫁給李瑋,李瑋不能勝任宰相的職務,皇上下詔調李瑋到衛州,李瑋的母親就去歸附其兄李璋,公主回到宮中居住。司馬光說:“皇帝陛下想念章懿太后,所以讓李瑋娶了公主。現在是母子分離,家事零落,唯獨皇上未感覺到沒有恩澤嗎?李瑋已經被罷黜,公主怎麼會沒有罪呢?”皇帝明白了,下詔讓公主到沂國,對待李氏的恩惠也不變。朝廷要晉升他爲負責起草皇帝詔書的官,他一再推辭,於是改授爲天章閣待制兼侍講,並負責諫院的工作。當時朝廷對許多違法的事多姑息遷就,小官吏們起鬨就可以驅逐執法官;負責皇帝坐車的官吏違令、傲慢,竟能撤換宰相;衛士們行兇造反,可監獄不去窮追他們的責任;兵士辱罵三司使而不被認爲是冒犯長官。司馬光說這些都是犯死罪的發端,不能不將他們正法。

  充媛董氏死後,被贈淑妃稱號,大臣停止上朝,爲她服喪。官員們都前去撫慰,爲其議定諡號,實行冊封的禮節,送葬時爲其配備儀仗隊。司馬光說:“董氏的位次本來低微,病危將死時才拜爲充媛。古時候婦人沒有諡號,近代的制度也只有皇后纔有。儀仗隊本來是用於獎賞有軍功的人的,從來沒有用於婦人。唐朝平陽公主有率兵輔佐唐高祖平定天下的功勞,才享此殊榮。到了韋庶人才開始下令妃子下葬的日子都給予鼓吹,但這不是要讓它成爲制度,不值得效法。”當時有關部門議定後宮的封贈辦法,皇后和妃子全部要封贈三代,司馬光說:“妃子不應當與皇后一樣,西漢時的袁盎引導慎夫人離開與皇后同坐的席位,也正是這個緣故。仁宗天聖年間行郊祀祭禮,太妃只贈給二代,何況是妃子呢?”英宗即皇帝位,患病,慈聖光獻皇后和他一同處理政務,司馬光上疏說:“過去章獻明肅皇后有保佑先帝的功勞,只是因爲親近、任用外戚小人,遭到國內人士的非議。現在處理政務,大臣中忠誠厚道的像王曾,清廉純正的像張知白,剛正不阿的如魯宗道,正直無私的像薛奎,等等,應該相信重用他們;猥瑣、卑鄙的像馬季良,讒害忠良的像羅崇勳,等等,應當疏遠他們。這樣天下的人就會心悅誠服。”

  英宗皇帝病癒,司馬光料想一定會追尊繼皇子的事,於是上書說:“漢宣帝是孝昭帝的後代,但終究不去追尊衛太子、史皇孫;光武帝繼承西漢元帝,也不追尊鉅鹿、南頓君,這是永久的法則。”後來皇上下詔讓兩制集體商議濮王的典章禮節,學士王珪等互相觀望不敢首先表態,司馬光獨自揮筆寫道:“作爲一個人的後嗣,就是爲人之子,不能顧及自己的親屬。大王應該准許封贈他的父親,稱爲皇伯,給他高官和大的封國,以表示對他的尊敬和榮寵。”商議定了,王珪即命令屬吏將司馬光的手稿作爲商議的結果。呈上去後,與大臣們的意見不一樣,六位御史力爭,都因此而遭到貶斥。司馬光請求將他們留下,沒被准許,於是請求與他們一同受貶。

  起初,西夏派使者來參加祭祀,延州指揮使高宜負責護送作伴,他對西夏使者很傲慢,並出言侮辱西夏國王。使者回去之後,報告了朝廷。司馬光與呂誨請皇上對高宜治罪,皇上沒有聽從。第二年,西夏人犯邊,殺掠官吏和平民。趙滋在雄州爲官,只是憑他的勇猛和強悍治理邊境,司馬光先前就認爲這樣很危險。此時,契丹人在界河捕魚,在白溝的南面砍伐柳樹,朝廷認爲雄州知州李中祐沒有才能,準備派人取代他。司馬光說:“我們的國家在少數民族歸附我們的時候,我們和他們計較細枝末節;等到他們桀驁不馴的時候,又聽其所爲,姑息他們。近來西邊的禍害起於高宜,北邊的禍害因爲趙滋,可是時下卻認爲這兩個人是賢人,所以邊境的官吏都以惹是生非爲本事,漸漸發展到不可阻擋。應該給邊境的官吏下令,在邊疆處理小事動輒用武的人,按犯罪論處。”

  宋仁宗用於贈送、賞賜的東西,價值竟達百餘萬。司馬光率領同僚三次上書,勸諫說:“國家還有大的憂患,內外貧乏,不可專門效仿乾興的舊事。如果必須贈送、賞賜,應准許大臣向上進獻所得賞賜金錢來幫助營建山陵。”皇上沒有答應。司馬光便把皇上賞賜的珠寶作爲諫院的辦公費,黃金送給舅家,堅決不肯自己留在家裏。皇后歸政後,有關部門制訂法律,規定皇后想要的東西,要上奏兩次才供給。司馬光說:“應該轉交給有關的部門來負責供給,並要如數告訴皇后,防止有人從中作弊。”

  曹佾沒有什麼功勞被任命爲使相,兩府都升官。司馬光說:“皇帝陛下想要慰藉母親的心,而提拔無名之輩,這樣守衛的老將、侍奉的小臣,一定會有所希冀。”不久,又晉升都知任守忠等官員,司馬光又爭辯,他議論說:“任守忠是個大奸臣,陛下被立爲皇子,也不是任守忠的意思,他阻止和破壞重大決策,破壞各種事情,幸好先帝沒有聽從;等到陛下繼承皇位後,他又多次幹壞事,是國家的大賊。請將斬首於都市,以答謝天下。”由於他的這一議論,任守忠被貶爲節度副使,讓他到蘄州,天下人對此都感到高興。

  皇上下詔徵發陝西義勇二十萬人,百姓爲此驚擾,而且這些人紀律混亂,根本就不能任用。司馬光慷慨激昂地加以評論,把情況告訴韓琦,韓琦說:“用兵貴在先聲奪人,諒祚現在正桀驁不訓,如果他聽說一下增兵二十萬,難道不會感到震驚害怕嗎?”司馬光說:“用兵之所以貴在先聲奪人,是因爲這畢竟不真實,僅可以欺騙一時罷了。現在我們雖然增兵,實際上這些兵不堪用,不超過十天,他們就會知道我們的實情,人家還會有什麼可怕的呢?”韓琦說:“你只看到慶曆年間鄉兵打了勝仗,擔心現在又會像那樣,現在已下聖旨與百姓約定,永遠不再充軍防守邊防。”司馬光說:“朝廷曾經失信於民,老百姓不會相信,即使我司馬光也不能不懷疑。”韓琦說:“我在這個位置上,你不要有憂慮。”司馬光說:“您在這裏,可以這樣,他日別人處在這個位置,因爲公事徵兵,招兵運糧、守邊,這些都是易如反掌的事。”韓琦不再作聲,可事情也就這樣了,也並沒有停止老百姓的兵役。還不到十年,就都像司馬光所憂慮的情形了。

  王廣淵被安置到集賢院,司馬光認爲他奸邪不可親近,說:“過去漢景帝重用衛綰,周世宗不看重張美。王廣淵在仁宗在世時,私自結交陛下,難道可以說是忠臣嗎?應該貶黜他,以嚴肅天下。”不久司馬光被提升爲龍圖閣直學士。

  宋神宗即位後,司馬光又被提拔爲翰林學士,司馬光極力推辭。皇帝說:“古時候的君子,有的有學問而不寫文章,有的寫文章而無學問,只有董仲舒、揚雄二者兼之。你有文章、學問,爲什麼要推辭呢?”司馬光回答說:“我不能作四六駢體文。”皇帝說:“就像兩漢的詔書就可以了;何況你能在進士考試中獲得很高名次,卻說不能作四六駢文,這是爲什麼?”終究推辭不掉。

  御史中丞王陶因爲議論宰相不值日而被罷官,讓司馬光代替他。司馬光說:“王陶由於議論宰相被罷免了官職,那麼御史中丞我現在不能擔任。我希望等到宰相值日後,再來就職。”他的話被答應了。他又上書談論修心的三個要領:仁、明、武;治國的三個主要問題:任人、信賞、必罰。他的議論十分周詳。他還說:“我事奉三朝皇帝,都以這六句話爲中心進獻忠言,我一生努力學習所獲得的,都在這裏。”他任音樂院內臣,宋朝常常任用供奉官以下的官吏,調到內殿做一段時間的領班就調出去了;但近年有的官吏暗中領取國家財物,這不是祖宗的本意。因此,司馬光議論說高居簡是奸邪之人,請求疏遠和流放他。他接連上了五次奏章,皇帝終於罷黜了高居簡,並全部罷免了那些轉寄資財爲自己牟取私利的人,後來留下二人,司馬光又極力抗爭。張方平擔任參知政事,司馬光說他與衆望不符,皇帝沒有聽從。但繼續讓他擔任翰林兼侍讀學士。

  司馬光常常憂慮歷代史書繁浩,君主無法全部瀏覽,於是他撰寫《通志》八卷,呈獻給皇上。英宗看了十分高興,下令置局祕閣,讓他繼續寫這部書。宋神宗並賜名爲《資治通鑑》,還爲這部書親自撰寫《序》,讓人每天爲他進讀。

  朝廷下詔錄用潁邸直省官四人爲閤門祗侯,司馬光說:“朝廷在剛建立的時候,大政施展困難,所以必須使用左右舊人作爲心腹耳目,把他們叫做隨龍,但這並不是平時的常法。閤門祗侯在文臣是館職,怎麼可以讓服役的僕人擔任呢?”

  西部少數民族部落將領嵬名山想憑藉橫山的兵衆,挾諒祚來投降,詔令邊境的臣子招納他的人衆。司馬光上疏尖銳地指出說:“嵬名山所憑藉的民衆,不一定能制服諒祚。即便僥倖戰勝,消滅了諒祚,又生出一個諒祚,這有什麼利益?如果不獲勝,嵬名山一定帶領民衆來歸順我們,到那時不知道怎麼處理這件事。我恐怕朝廷不僅失信於諒祚,而且又會失信於嵬名山了。如果嵬名山餘衆還多,返回北邊又不可能,進入南邊又不被接受,他到了窮困無所歸附的時候,一定會突然佔據邊境城堡來以求自救。陛下難道沒有聽說過侯景的事嗎?”皇上沒有聽從他的話,派遣將領種諤帶兵迎接,奪取綏州,花費了六十萬。對西方用兵,大概就是從這裏開始的。

  百官上尊號,司馬光掌管詔書,他說:“先帝舉行祭祀大禮,不接受尊號。到先帝末年時,有人建議,說國家與契丹往來通信,他們有尊號而我們沒有,因此沒有到冊封的時候又進行了冊封。過去匈奴冒頓自稱‘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但沒有聽說漢文帝又取名來加封給自己。希望揣知先帝的本意,不要接受這個名號。”皇帝很高興接受司馬光的建議,親手下詔嘉獎司馬光,並讓他寫好答謝辭,以昭示內外人士。

  掌管政務的官吏,認爲河朔一帶天旱歉收,國家用度不充足,請求在南郊祭祀時不要賞賜黃金絹帛之類。皇上下詔讓學士們議論這件事。

  司馬光和王珪、王安石同時被召見,司馬光說:“救災和節約用度,應該從貴戚和近臣開始,這件事可以這麼辦。”王安石說:“常袞推辭政事堂的公膳,當時的人認爲常袞沒有什麼能力,應當辭去職務而不應當推辭俸祿。況且國家用度不足,不是當前一時的緊急事務。國用之所以不足,是因爲沒有得到善於理財的人。”司馬光說:“善於理財的人,不過是按人頭收谷,用箕收取罷了。”王安石說:“不是這樣,善於理財的人,不增加賦稅而國家的財用就能夠充足。”司馬光說:“天下哪裏會有這樣的道理?天地所生財貨和各種物資,不在老百姓那裏,就在公家,他們設法掠奪百姓,其危害比增加賦稅更歷害。這大概像桑弘羊騙漢武帝一樣,太史公寫他,那是因爲太史公也不明白。”對這個問題,羣臣們爭論不休。皇帝說:“我的意思與司馬光一樣,然而暫時不能允許。”正巧讓王安石草擬詔書,他引用常袞的事責備兩府,兩府不敢再推辭。

  王安石開始主持政務,施行新法,司馬光堅決反對,上書陳述利害。

  邇英將上書進獻誦讀,當讀到曹參代替蕭何的事時,皇帝說:“漢朝一直遵守蕭何之法不變,行得通嗎?”回答說:“不僅是漢朝,三代的君主也常常固守大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的法則,這個法則即使保存到今日也沒問題。漢武帝採取高祖紛紛改變成規的辦法,結果盜賊佈滿了半壁天下,元帝更改孝宣帝時候的政策,漢朝的王業從此衰落。這樣說來,祖宗之法是不能變改的。”

  呂惠卿說:“先王的成法,有一年改變一次的,‘正月始和,布法象魏’說的就是這個道理;也有五年變更一次的,巡行境內的考績制度就是這樣;還有三十年變更一次的,‘刑法時輕時重’就是這個道理。

  司馬光說的不對,他的用意在於諷刺朝廷罷了。”皇帝問司馬光,司馬光說:“布法象魏,是頒佈原來的法規。諸侯國改變禮節和樂器的,國君在巡行時遇到就要誅殺諸侯王,這就是說這些不是可以隨便改變的。

  關於刑法,剛建立的國家用輕法,混亂的國家用重法,這就是所謂時重時輕,但並不是變化。況且治理天下好比住房子,房子壞了就修補一下;沒有倒塌就不要另造新房。公卿侍從們都在這裏,希望陛下詢問他們。

  三司使掌管天下的財富,沒有才能的人罷黜他們是可以的,但不能讓掌管政事的人干預三司使的事務。現在設立三司條例司,不知爲了什麼?

  宰相用德行輔佐君王,怎麼用規程、條例呢?如果用規程、條例,那是低級官吏的所爲。現在看到的詳見於中書條例司,爲什麼呢?”呂惠卿不能回答,就用別的話來詆譭司馬光。皇帝說:“互相討論事情的錯對,何必這樣!”司馬光說:“百姓放債收取利息,還能夠蠶食剝削下等的人家,何況政府放債呢?危害可想而知。”呂惠卿說:“青苗法,是願意借就借,不願借的也不強迫。”司馬光說:“無知識的老百姓知道借債的利益,但不知道還債的害處。不只是政府不強迫,那些富裕而放貸的百姓也不強迫。過去太宗平定河東,制定和糴法,當時一斗米十錢,百姓樂意和官府做交易。後來物價暴漲而和糴之法沒有取消,終於成爲河東的世代禍害。我恐怕它日的青苗法,也會像這樣。”皇帝說:“官倉糴米怎麼樣?”在坐的人都站了起來,司馬光說:“也不好。”呂惠卿說:“糴米一百萬斛,就可以省去東南的漕運,然後我們用這些省下的錢供給京師。”司馬光說:“東南很窮,一粒米而能使人變得貪暴兇殘,現在不糴米而收取漕運的費用,是放棄那些有餘的,而去與那些窮的人收,對農業和商業都有害處!”侍講吳申站起來說:“司馬光所說的,切中了要害。”

  一天司馬光留下來與皇帝說話,皇帝說:“現在天下一片混亂,這大概就是孫叔敖所說的‘國家現在執行的政策,是民衆所厭惡的’。”

  司馬光說:“是的,陛下應當論證其是非。現在條例司所制訂的那些條例,唯獨王安石、韓絳和呂惠卿認爲是對的,陛下怎麼能夠就與這三個人共同治理天下呢?”皇帝想要重用司馬光,徵求王安石的意見。王安石說:“司馬光外表直言勸諫皇上,內心卻在討好下臣。所說全部是危害國家政務的,和他在一起的人,也都是對國政有危害的人,如果想將司馬光安置在身邊,讓他參預討論國家大事,這關係到國家走向繁榮還是走向削弱。司馬光的才能本來不足以對國政形成危害,但是他處在高位,那些有不同意見的人會倚附他,以他爲依託。韓信樹起漢的紅色旗,趙地士兵的勇氣就全沒有了。現在任用司馬光,就等於是給那些持反對意見的人樹紅色旗。”

  王安石因爲韓琦上疏,就呆在家裏請求辭職。皇帝於是任命司馬光爲樞密副使,司馬光推辭說:“陛下所以任用我,大概是因爲我狂妄直率,也許對國家有點好處。如果僅僅是用俸祿和職位使我榮耀,而不聽我的意見,是將官位當作私恩,而不是真正任用人。我只是拿俸祿和職位作爲自己的榮耀,而不能拯救百姓於災難之中,這等於是盜竊國家的名位和車服儀制來爲自己謀利。陛下如果真能夠罷掉制置條例司,追還提舉官,不施行青苗、助役等法令,雖然不任用我,我得到的恩賜也很多了。現在說青苗法害處的,不過是說使者騷動州縣,這僅僅是現在的禍患而已。可是我所憂慮的,乃是十年之後,而不是今天的事。一般說來,老百姓的貧富,與他們的勤勞和懶惰有關,懶惰的人常常貧乏,所以必定求助於別人。現在拿出錢借給百姓而指望收取他們的利息,富裕的人不願意借,而使者又以多借出去爲功勞,這一切都是強行分配。國家擔心他們拖欠債務,一定要讓窮人和富人互相擔保,以後貧窮的人不能償還債務,就會向四方逃走;富裕的人不能離開,一定倒被責令償還其他人家所欠的債。春天開始到秋天結算,數額一天天增大,貧困的人跑光了,富裕的人也變成窮人了。十年以後,百姓沒有能生存的了。現在又全部散發常平倉的錢穀,來實行青苗法,日後如果想要恢復常平倉,有那麼容易嗎?富裕人家也沒有了,常平倉也廢了,再加上軍隊開銷,因而很快就會造成饑荒,這樣老百姓中那些贏弱的一定會死於溝壑,強壯的一定會聚集起來造反爲盜,這是事情發展的必然結果。”他上書陳述達七、八次,皇帝派人對他說:“樞密,是負責軍事的,爲官各有職責,不應該拿其他事情來推辭自己的本職工作。”司馬光回答說:“我沒有接受任命,就還是侍從,對於任何事情沒有不能說的。”王安石出來主持政事,司馬光於是獲得請求辭職的機會,於是離開了京城。

  司馬光以端明殿學士的身份出知永興軍。宣撫使下命令分撥義勇戍守邊疆,挑選軍隊中的驍勇武士,招募市井中那些不怕死的少年爲奇兵,並徵調百姓製作乾糧,全部修築城池望樓,關輔一帶因此而被騷擾,不得安寧。司馬光極力呼籲:“國家和人民都困弊疲乏,不可以再生事,京兆一路全部是內郡,修繕並不是當務之急。宣撫的命令,不敢聽從,如果說在軍事方面缺乏什麼,我擔負責任。”於是一路獨免騷擾。後來,又調他到許州任知州,他急忙朝見皇帝,不想赴任;請求回洛陽西京御史臺任職,從此絕口不談政事。皇上請求進諫的詔令下達以後,司馬光讀後感動得流了淚,想默不作聲又不能自禁,於是他又陳述了六件事,還寫信譴責宰相吳充,這些事情見於《吳充傳》。

  蔡天申擔任察訪官的時候,作威作福,河南尹、轉運使對他恭敬得像對待上司一樣;當朝拜謁應天院神御殿時,官府單獨爲他設了一班,以示不敢與他對抗。司馬光回頭對臺吏說:“把蔡寺丞帶回本班。”官吏於是帶蔡天申站到監竹木務官富贊善之後,蔡天申很感窘迫和沮喪,當天就離開了。

  元豐五年,司馬光忽然患言語不流暢的疾病,自己懷疑將離開人世,便預備了遺書,將其放在屋內臥房裏,打算一旦病情加重,就將它託好友送給皇上。官制施行,皇帝指着御史大夫說:“非司馬光不可。”又打算讓他擔任東宮太子的師傅。蔡確建議說:“國家的太子剛剛定下來,希望能稍微推遲一下。”這時《資治通鑑》還沒有全部完成,皇帝特別注重這本書,認爲比荀悅的《漢紀》還要好,皇上多次催促他快些完稿,並把潁邸舊書二千四百卷賞賜給他。書寫完後,加授他爲資政殿學士。

  他居住在洛陽的十五年,天下人將他當作真正的宰相,村夫野老都稱他爲司馬相公,婦人孺子都知道他是司馬君實。

  皇帝去逝後,司馬光趕到宮殿,守衛的士兵望見他,都以手加額說:“這是司馬相公呀!”他所到之處,老百姓都攔在路上,聚集在一起圍觀,以至於馬都不能通過,大家要求說:“你不要回洛陽了,就留下來作宰相,快救活百姓。”繼位的哲宗年幼,太皇太后臨朝聽政,派遣使者問司馬光當前首要的任務,司馬光說:“廣開言路。”於是下詔在朝堂公開張帖文書、告示。朝廷針對大臣有意見的,定下了六條,說:“暗中有所懷疑的人;挑撥與自己無關的事的人;或者煽動動搖重要事情;或者迎合王安石的法令;對上想僥倖希望晉升;對下想迷惑流俗。像這些人,堅決懲罰不赦。”然後把它交給司馬光,司馬光看後說:“這不是請求進諫,而是在拒諫。作臣子的只有不說話,一說話就歸入到六條裏了。”於是朝廷詳細討論其中的情況,將詔書修改後頒佈施行。在當時,上書言事的人數以千計。

  朝廷準備起用司馬光作陳州知州,但過闕的時候,又將他留下任爲門下侍郎。蘇軾從登州被召回朝廷,司馬光所過的路上,人們聚集在一起大聲呼喊說:“感謝司馬相公,你不要去朝廷了,好好保重身體,來救活我們吧。”當時天下的老百姓,對新政都拭目以待,可是議論的人還有人說:“先皇剛去世,現在的皇帝三年不能改變父親的制度。”只是粗略地舉出一些細小事情,稍微搪塞人們的耳目。司馬光說:“先帝的法規,好的部分即使百代也不應該改變,像王安石、呂惠卿所創制的法規,已成爲天下的禍害,更改它們就像救民於水火一樣。何況太皇太后是因母親改變兒子,不是兒子改變父親。”衆議決定了,於是罷去保甲團教,不再設立保馬法,廢除市易法,將所儲存的物資全部賣掉,不收利息,免除老百姓所欠的錢;有關京東鐵錢及茶鹽的管理辦法,也都恢復原來的樣子。有人對司馬光說:“熙寧、咸豐時期的舊臣,大多是奸佞小人,他日有人拿父子情義離間皇上,那麼大禍就會發生了。”司馬光神色嚴厲地說:“上天如果要降福宗廟,必定不會有這類事。”於是天下的人都放心了,說:“這是先帝的本意。”

  元祐元年,司馬光又患病,皇帝下詔讓他朝會後再去拜見,不要激動。當時青苗法、免役法、將官法還存在,而對待西方少數民族的意見也沒有統一。司馬光嘆息說:“這四種禍患沒有消除,我死也不能瞑目呀!”他寫信給呂公著說:“我把身體交給了醫生,把家事交給了兒子,但國家大事沒有可寄託的人,現在把它交給您吧。”於是他評論免役法的五點害處,請求朝廷下令罷黜此法。建議各位將領下屬的兵士都要隸屬州縣,軍政事務應當委託郡守、縣令一同決定。廢除提舉常平司,將其事務轉交給轉運使、提點刑獄。他還認爲,關於邊疆問題,以和少數民族講和爲好。認爲監司現在多爲新近選拔的少年,大都刻薄急躁,應當命令親近的臣子從郡守中選拔舉薦,而要在通判中選拔轉運判官。又建議國家設立十科薦士法。皇上都聽從了他的意見。

  又拜授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免除上朝朝拜,准許他坐肩輿,三天到一次朝廷。司馬光不敢接受,他說:“不見君主,不能夠處理事務。”於是皇上下詔讓司馬光的兒子司馬康攙扶着司馬光入朝和皇帝商議事情,並且對他說:“你可以不下拜。”在司馬光的再三反對之下,朝廷終於罷去了青苗錢,恢復了常平倉的糶糴法。太皇太后都虛心地聽從他的意見。遼國和西夏的使者來了,一定詢問司馬光的起居和身體狀況。

  而且他們的君主命令他們的邊境官吏說:“中國任用司馬光爲宰相了,不要輕率生事,發生邊境糾紛。”這時,朝廷對司馬光言聽計從,司馬光也想要以身報國,於是他親自過問所有事務,不分晝夜地工作。賓客們見他身體羸弱,就用諸葛亮吃得少而事情多的例子,勸他引以爲戒。

  司馬光說:“死和生,是命中註定的事,別去管它。”於是他工作更加努力。病危將死之時,他已不再有知覺,然而他對別人仍然懇切教導,好像是在夢中說話,但所說的還都是朝廷、國家的大事。

  這年九月,司馬光去逝,終年六十八歲。太皇太后聽到司馬光去逝的消息,非常悲痛,和皇帝立即去弔喪,以至明堂建成的大禮也沒有去參加祝賀。贈封司馬光爲太師、溫國公,贈給死者的衣服是一品官的禮服,贈送的銀絹多達七千。並下令讓戶部侍郎趙瞻、內侍省押班馮宗道監護喪事,歸葬到陝州。諡號文正,賜碑《忠清粹德》。京城的人們罷市前往憑弔,有的人甚至賣掉衣物去參加祭奠,街巷中的哭泣聲超過了車水馬龍的聲音。等到安葬的時候,哭的人非常真誠,彷彿是在哭自己的親人。嶺南封州的父老們,也都紛紛祭奠司馬光,京城及全國各地都畫他的像來祭祀他,吃飯前一定要先祭祀他。

  司馬光這個人可以稱得上是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忠於君王、取信於人,又恭敬、節儉、正直,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有法度,每一言行每一舉動都符合禮節。在洛陽時,他每次到夏縣去掃墓,一定要經過他的哥哥司馬旦的家。司馬旦年近八十,司馬光侍奉他仍像嚴父一樣,保護他像撫育嬰兒一樣。從小到大到老,他說話從來沒有隨便說過一句,他自己說:“我沒有什麼超過別人的地方,只是我一生的所作所爲,從來沒有不可告人的。”他的誠心是出自天性,天下的人都敬重他,相信他,陝西、洛陽一帶的人們都以他爲榜樣,與他對照,學習他的好品德。如果人們做了不好的事,就說:“司馬君實莫非不知道嗎?”

  司馬光對財物和物質享受看得很淡薄,沒有什麼愛好,對學問卻沒有不精通的。他惟獨不喜歡佛教、道教,說:“佛道的微言大義不能夠超過我的書,其中的荒誕我卻不相信。”他在洛陽有田地三頃,妻子死後,他賣掉土地作爲喪葬的費用。他一輩子粗茶淡飯、普通衣服,一直到死。

  到了紹聖初年的時候,御史周秩首先說司馬光誣衊、誹謗先帝,全部廢除先帝新法。章惇、蔡卞請求掘其墓,砸碎他的棺材,皇帝沒有允許,但下令剝奪他的贈諡,推倒爲他立的碑。可是,章惇一直不停止地攻擊司馬光,於是追貶司馬光爲清遠軍節度副使,又追貶他爲崖州司戶參軍。宋徽宗即皇帝位,恢復他爲太子太保的名分。到蔡京專權的時候,又降司馬光爲正議大夫,在京城撰刻《奸黨碑》,並命令郡國也都刻石立碑。長安石匠安民不得不刻字,他推辭說:“我是個愚蠢之人,不知道立碑的意義。但像司馬相公這樣的人,海內外都稱讚他爲人正直,現在反說他是奸邪,我安民怎麼忍心刻!”長安府的官吏感到惱怒,要治安民的罪,安民哭着說:“我被徵發服勞役,不敢推辭,但在碑的最後請求不要刻‘安民’二字,害怕得罪後人。”聽到此話的人都感到非常羞愧。

  至靖康元年,重又贈他原先的諡號。到建炎年間,將他供奉在哲宗的廟裏,與哲宗一起享受祭祀。司馬光字君實,陝州夏縣人也。父池,天章閣待制。光生七歲,凜然如成人,聞講左氏春秋,愛之,退爲家人講,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釋書,至不知飢渴寒暑。羣兒戲於庭,一兒登甕,足跌沒水中,衆皆棄去,光持石擊甕破之,水迸,兒得活。其後京、洛間畫以爲圖。仁宗寶元初,中進士甲科。年甫冠,性不喜華靡,聞喜宴獨不戴花,同列語之曰:“君賜不可違。”乃簪一枝。

  除奉禮郎,時池在杭,求籤蘇州判官事以便親,許之。丁內外艱,執喪累年,毀瘠如禮。服除,籤書武成軍判官事,改大理評事,補國子直講。樞密副使龐籍薦爲館閣校勘,同知禮院。

  中官麥允言死,給鹵簿。光言:“繁纓以朝,孔子且猶不可。允言近習之臣,非有元勳大勞,而贈以三公官,給一品鹵簿,其視繁纓,不亦大乎?”夏竦賜諡文正,光言:“此諡之至美者,竦何人,可以當之?”改文莊。加集賢校理。

  從龐籍闢,通判幷州。麟州屈野河西多良田,夏人蠶食其地,爲河東患。籍命光按視,光建:“築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從則糴賤,亦可漸紓河東貴糴遠輸之憂。”籍從其策;而麟將郭恩勇且狂,引兵夜渡河,不設備,沒於敵,籍得罪去。光三上書自引咎,不報。籍沒,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撫其子如昆弟,時人賢之。

  改直祕閣、開封府推官。交趾貢異獸,謂之麟,光言:“真僞不可知,使其真,非自至不足爲瑞,願還其獻。”又奏賦以風。修起居注,判禮部。有司奏日當食,故事食不滿分,或京師不見,皆表賀。光言:“四方見,京師不見,此人君爲陰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獨不知,其爲災當益甚,不當賀。”從之。

  同知諫院。蘇轍答制策切直,考官胡宿將黜之,光言:“轍有愛君憂國之心,不宜黜。”詔置末級。

  仁宗始不豫,國嗣未立,天下寒心而莫敢言。諫官範鎮首發其議,光在幷州聞而繼之,且貽書勸鎮以死爭。至是,復面言:“臣昔通判幷州,所上三章,願陛下果斷力行。”帝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選宗室爲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光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光退未聞命,覆上疏曰:“臣曏者進說,意謂即行,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爲不祥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卒之際,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定策國老’、‘門生天子’之禍,可勝言哉?”帝大感動曰:“送中書。”光見韓琦等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禁中夜半出寸紙,以某人爲嗣,則天下莫敢違。”琦等拱手曰:“敢不盡力。”未幾,詔英宗判宗正,辭不就,遂立爲皇子,又稱疾不入。光言:“皇子辭不貲之富,至於旬月,其賢於人遠矣。然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願以臣子大義責皇子,宜必入。”英宗遂受命。

  兗國公主嫁李瑋,不相能,詔出瑋衛州,母楊歸其兄璋,主入居禁中。光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瑋尚主。今乃母子離析,家事流落,獨無雨露之感乎?瑋既黜,主安得無罪?”帝悟,降主沂國,待李氏恩不衰。

  進知制誥,固辭,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知諫院。時朝政頗姑息,胥吏喧譁則逐中執法,輦官悖慢則退宰相,衛士凶逆而獄不窮治,軍卒詈三司使而以爲非犯階級。光言皆陵遲之漸,不可以不正。

  充媛董氏薨,贈淑妃,輟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諡,行冊禮,葬給鹵簿。光言:“董氏秩本微,病革方拜充媛。古者婦人無諡,近制惟皇后有之。鹵簿本以賞軍功,未嘗施於婦人。唐平陽公主有舉兵佐高祖定天下功,乃得給。至韋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給鼓吹,非令典,不足法。”時有司定後宮封贈法,後與妃俱贈三代,光論:“妃不當與後同,袁盎引卻慎夫人席,正爲此耳。天聖親郊,太妃止贈二代,而況妃乎?”

  英宗立,遇疾,慈聖光獻後同聽政。光上疏曰:“昔章獻明肅有保佑先帝之功,特以親用外戚小人,負謗海內。今攝政之際,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當信用之;猥鄙如馬季良,讒諂如羅崇勳者,當疏遠之,則天下服。”

  帝疾愈,光料必有追隆本生事,即奏言:“漢宣帝爲孝昭後,終不追尊衛太子、史皇孫;光武上繼元帝,亦不追尊鉅鹿、南頓君,此萬世法也。”後詔兩制集議濮王典禮,學士王珪等相視莫敢先,光獨奮筆書曰:“爲人後者爲之子,不得顧私親。王宜準封贈期親尊屬故事,稱爲皇伯,高官大國,極其尊榮。”議成,珪即命吏以其手稿爲按。既上與大臣意殊,御史六人爭之力,皆斥去。光乞留之,不可,遂請與俱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