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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道家與柏格森的直覺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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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道家和柏格森的直覺思維,這兩個分別處於東西方社會而且年代相差甚遠並借鑑不同文化背景建立起來的思想,竟是如此的相似。本文就從直覺對本體的意義、直覺對主體的要求和直覺主體對生命的關注這幾個角度來闡述他們的異曲同工之處。與此同時,我們也可以獲得一些有益的啓示。

試論道家與柏格森的直覺思維

論文關鍵詞:直覺,道家,柏格森

直覺是無須藉助於概念、判斷、分析、推理等邏輯思維活動而直接把握對象本質的一種非邏輯的思維形式,是人重要的創新之源。柏格森的直覺是他整個體系的思維方法,並且貫穿於他的本體論、發展觀、認識論等生命哲學的各個領域,它在柏格森的思想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道家的直覺也是構造其整個體系所使用的思維方法,而且還把直覺看作一種生活方式。作爲人類源遠流長、影響深遠的兩家學說,都有豐富的直覺體驗,這兩個分別處於東西方社會而且年代相差甚遠並借鑑不同文化背景建立的思想,具有諸多相通與契合之處,本文將從以下幾個視角對其予以闡釋。

一、對本體的直覺

道家和柏格森都推崇直覺,直覺不僅是他們整個思想體系的思維方法,而且他們思想體系中的本體都必須依賴直覺才能被把握,因此,直覺都被提到本體論的高度。

道家思想是注重直覺體驗的哲學。“道”是道家哲學體系中的最高的範疇,是道家哲學的起點和歸宿,“道”是天地萬物自然社會存在的本根,是一切運化的根據。而這個道只有通過“損聰明、棄智慮”、“心齋”、“坐忘”的體悟才能夠把握,因爲“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道家排斥分析,辨別等理性感知手段,也撇棄目視、耳聞、口嘗等感知途徑。在道家那裏,只有從直覺的思維角度去理解本體之“道”,才能夠揭開道家的奧妙,直覺不僅是其整個哲學體系的思維方法,而且把它視爲最高的精神境界,視爲理想政治的基礎。

柏格森哲學是以倡導直覺爲基本特徵的,他認爲,直覺既是一種認識能力,也是一種認識方法,他的認識論是直覺主義的。但是,柏格森並不是直接提出直覺主義的,直覺主義是在他的本體論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正如波蘭的科拉柯夫斯基曾說:“我們只有在柏格森的宇宙論和生命理論的範圍內才能充分的理解他談論直覺時心裏所想的東西。”柏格森的認識論是以他的本體論爲基礎的,表現在:第一,柏格森直覺認識的對象是宇宙本體即所謂在“真時”中展現的生命之綿延。第二,柏格森直覺主義認識的目的在於理解和體驗生命之流的無窮無盡、豐富駁雜的表現。具體說來,向外要把握作爲萬千異類的生命的不斷交替和變化,向內要探達自我和意識心理的深層流動和奔馳。第三,作爲直覺主義認識的主體---人,正是生命衝動或生命之流創化的最高產物。柏格森的認識論與他的形而上學或本體論是難分難解的,他認爲作爲宇宙本體的生命綿延只有通過直覺才能夠把握,可以說,直覺就成了宇宙本體有意義甚至存在的前提。並且他還指出,認識活動的直覺和作爲宇宙本體的綿延是同一的,即綿延着的意識。如此說來,直覺就自然成爲形而上學研究的一項內容。柏格森說:“一旦生命處於利害攸關的時候,直覺就會發出迷人的微光,它把這微弱的、搖曳不定的燈光撒在我們的人格上、自由上、撒在自然界中有人類出現的地方,也撒在我們的起源和命運上。”這表明,直覺使我們洞見到生命的意義並使其本質得以提升。總之,柏格森的直覺是他整個體系的思維方法,直覺同生命、時間、綿延一樣貫穿於柏格森本體論、發展觀、認識論等生命哲學的各個領域,它在柏格森的思想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一定意義上,他的哲學被稱爲直覺主義哲學。

二、對直覺主體的要求

道家和柏格森都對直覺的主體提出了諸多要求,認爲直覺並不是任何情況下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它的產生通常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

(一)清除雜念,擺脫功利

老子最先對直覺思維主體提出了的要求,並且重視直覺主體的修養問題。首先,老子認爲,心靈的虛寂狀態最容易引發直覺思維。因此,他要求儘可能擺脫各種煩惱的困擾,清除雜念,保持心境平和、寧靜,以達到誘導直覺思維的最佳狀態。用老子的話來說,這叫做“致虛極、守靜篤”。按照這種虛靜說進行身心修養,就可以堅持內心的極度安寧,不受任何情感慾望的影響,在靜觀中認識事物的真象,見道、得道。其次,老子認爲,除了必須清除雜念,保持心靈的虛境之外,還離不開主體默思冥想的“玄覽”。老子說:“滌除玄覽,能無二疪乎?”,“玄覽”即深入靜觀。唯有深入靜觀,方可見道。只要認識主體善於“玄覽”,直覺思維便易於呈現。所以,“玄覽”是對認識主體提出的更高要求,是認識主體理應具備的一種較高的修養。

莊子也十分重視虛靜的修養功夫。他曾提出一系列與虛靜說相關的認識修養方法,如“以知養恬”、“心齋”、“坐忘”和“見獨”等體悟的方法。認爲思維主體要排除一切思慮和慾望,保持心境的清靜純一,使心靈空寂,才能認識絕對的道。

柏格森批判了理智深受功利支配的弊端,他說:“理智的正常活動決非無利害關係,總的說來,我們不是爲知識而知識,而是爲了站到某一方面去,爲了獲利,簡單地說,是爲了滿足一種利益。”相反,柏格森把直覺視爲一種與慣常的理性思維不同的思維方式,認爲直覺是超功利的。因此,他認爲要進行直覺,首先,要有一種意志的努力,必須使人的心靈“違背自身,必須一反它平常在思想時所習慣的方向”也就是說,必須超出現實的認識之外,必須把直覺當作是一種超乎現實的認識過程、現實的人與現實的對象的東西。其次,柏格森還認爲進行直覺,就必須擺脫任何功利的、實用的目的。我們只能爲直覺而直覺,不能期望通過直覺認識來指導我們的行動。如果抱有指導行動的目的,那直覺就會“退化”到理智的認識。柏格森用藝術家爲例來說明,他說藝術家之所以能直覺到事物的本質,是因爲“他們不單是爲了行動而去知覺;他們爲知覺而知覺;不爲任何目的而知覺,只爲喜歡這樣而知覺。”在柏格森那裏,追求利益是與直覺相對立的,認識如果爲了獲取某種利益,認識者就不能深入對象內部把握其本質。因此,擺脫功利對直覺是至關重要的。

(二)超語言,超邏輯,直接與對象契合

在直覺過程所體現的特點上,柏格森和道家都體現出超語言,超邏輯,主體不需任何中介直接與對象契合。

我們知道,老莊直覺思維的對象主要是“道”。他們認爲“道”具有“惟恍惟惚”﹑“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搏之不得”和“昏昏默默”、“窈窈溟溟”;“不知其然”;“淵淵乎其不可測也”的特點,無法用通常的“聞見言說”的方式去把握,“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不可聞,聞而非也;道不可見,見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道家認爲就需要尋求新的認知途徑,而在老莊看來,只有通過直覺去體悟,體道即“體認”。所謂體道,就是採取冥思默想的方式,直趨天地萬物恆常本質,達到對道的了悟。道家認爲體“道”、得“道”的過程就是把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心靈與天地萬物融合爲一的過程,是

使整個身心安息、沉浸在宇宙自然之中,這時候語言是多餘的。莊子說:“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爲一.既已爲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謂之一乎,且得無言乎?”。莊子的“一”就是樸素的心靈與天道相契合的點,這種契合是精妙的、神微的,是不可能用語言表達的。老子提出了“爲學日益,爲道日損”的觀點,區分了“爲學”和“爲道”。“爲學”主要講觀察,所以必須“日益”,即一天天增加感性知識;而“爲道”則是內心直觀,不是要增加感性知識,相反,倒是要儘量減少這類知識,捨去許多蕪雜的枝節,把握“道”的內在統一性。他區分“爲學”與“爲道”顯然是要指示一條認識“道”的有效途徑,即直覺的途徑。在直覺過程中,一旦使用語言,概念,名稱去組織事物,區別事物,主體就會從凝神專注中回到現實中來,直覺的心境隨之消失,人就失去了對“道”的把握,使用語言容易割斷事物的因果鏈條,從而改變宇宙全體的和諧與完整,因此,語言成爲把握本體之“道”的障礙。這個體道的過程,實際上是對經驗和邏輯的否定的過程,即它是超邏輯的。

柏格森批判傳統理智方法時,認爲它們所使用的語言,概念,邏輯只能適合表達物質的,不變的東西,而作爲世界本質的生命綿延及意識是與語言、概念這些符號格格不入的。柏格森認爲直覺“是指那種理智的體驗,它使我們置身於對象的內部,以便與對象中那個獨一無二、不可言傳的東西相契合”,“是單純不可分割的感受”。他認爲,把握小說中主人公自身的過程就是直覺過程,所把握到的東西就是生命的純綿延,這種東西不是從外部可以感知的,語言﹑概念﹑邏輯線索等等,把人物的符號交代給你,而直覺則使你切身感受到符號下面涌動的真實的生命。因此,要把握的真正實在是符號所不能給予的,而且直覺的對象是絕對的變易,純粹的綿延,直覺的結果是與此相一致的一種獨特的經驗,所有這些也不能用任何現成的,不變的概念﹑符號表達出來。柏格森的直覺是不使用概念、是“不穩定的、易變的甚至是飄浮不定的表象,它們總是按那飛逝的直覺的形式來模塑自己的形象”。因此,柏格森的直覺完全不靠語言、概念、邏輯這類中介性手段,它超乎理性的範圍之外,而直接指向生命本身,直覺的過程是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的純粹“體驗”過程,憑藉着這種體驗,認識主體被融和於實在之中,與生命之流匯聚一體,從而把握實在。

三、關注生命

人類的終極目標,一個所有人都追求的遙遠目標,是東西方很多思想家都關注的尋找自我、實現自我。道家和柏格森都非常關注生命,他們都試圖在無意識領域中去尋找心靈歸依的場所。

道家的哲學根本宗旨不在於探討客觀性的知識,他們是爲了解決人生問題向宇宙、向自然尋找根據。道家主張剔除一切情緒、意志、慾望的干擾,以清澄透明的心靈融入宇宙、融入萬物,使內在的生命與宇宙萬物的運化相合,在宇宙生生息息的運化中獲得心靈歸依的場所。道家著作中專論人的篇章大大超過了專論“道”的篇章,道家以“聖人”、“至人”、“神人”、“真人”、“得道之人”、“體道之人”、“王德之人”來表達他們所崇尚的理想人格,道家的理想人格是善於運用直覺思維的人,是以無爲自然,恬淡無欲的態度對待人生、對待社會的人,是將直覺作爲生活方式的人。

柏格森學說的宗旨在於尊重自我,尊重生命本能的衝動,反抗理性。他的“綿延”、“真我”、“真時”這些概念,都是爲了描述人的內心深處的意欲、情緒及衝動等心態,即深層自我。他認爲哲學應當專注於人的精神世界和主觀心理體驗,由人的非理性的生命本能、各種意念和欲求及其衝動構成的“純情緒心理狀態”,即深層自我,才應當是哲學關注和研究的最重要的對象。他在《創造進化論》中倡導生命哲學。以往哲學認爲人的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和適應,而柏格森用宇宙發展的偶然論爲人的自由作辯護,既然世界的發展是偶然的,那麼人就沒必要服從必然規律,人應該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地行動。柏格森引導人們要解脫世俗的束縛,深深地體味和反思自己真實的情感和意願,按照自己的真實情感和意願去自由創造。認爲應該通過深刻的內省達到自我,這就要求從平庸熙攘紛紜的社會生活中抽身出來,返回到深層的自我。柏格森認爲這種內省的功夫使人們能夠掌握自己種種的內心狀態,這種內心狀態是活生生的,經常變化,這些狀態彼此滲透,它們在綿延中陸續出現,這些狀態是不可測量的,轉瞬之間已成陳跡。只有這種純綿延纔是真正的自我,只有在這種深自體驗時我們纔是自由的。而我們進入這種體驗的時候是很少的,大部分時間我們生活在自己之外,我們不是爲自己而活,而是爲外界而活。要獲得自由,把握自我,必須回到純綿延之中。

結語

縱觀道家和柏格森直覺,二者具有諸多相同點。分別生活於東西方社會而且年代相差甚遠並借鑑各自文化背景的道家和柏格森,爲什麼會建構這樣相似的學說?如果說,柏格森是由於西方理性的充分發展而暴露了理性應用範圍的侷限性,而以非理性的直覺來洞察本體世界的話,那麼古代的道家卻是在科學方法極端不發達的時代,認識到人認識能力的有限,而求諸於以直覺去把握本體。雖然他們各從一個極端去限制了理性的範圍,卻都贊成以非理性的直覺去把握本體,獲得了一致的結論。因此,答案呈現在我們眼前了:人類思維在根本處有一些共通性和作爲一個整體的必然性。當然,由於他們生活的時代背景和文化背景以及知識素養的不同,他們思想的差異也至爲明顯。因爲任何一個思想的產生都是與當時的社會現實密切聯繫的,思想家大都從各個歷史時期的時代所面臨的矛盾出發來建立他的體系。

柏格森和道家直覺思想的異同使我們認識到,人類思維方式的多樣性和共通性兩方面的存在,有助於我們以公允全面的態度來對待不同民族文化、不同學說及其間的關係。多樣性的存在說明,各個民族文化和不同學說所反映、揭示的都是人的思維的某個側面或幾個側面,在這些側面上,它們都有自己的道理和客觀內容。共通性的存在說明,各個民族文化的內容有着重要有時甚至是主要的相同之處,而且不管人們能否取得現實中的共識,在邏輯上應該有一標尺可以衡量或貫穿思維的各個層面,也就是說,不同文化之間是可通約的。也正因此,不同文化可以相互會通、整合,以使彼此發展。人類文明發展到今天,中西文化的交匯和互補成爲必然。誠然,交匯並非抹煞各自的特色,互補也不是生搬硬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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