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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春天,我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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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春天,我很快樂

在我來這個城市之前,四季裏最討厭的是春天,和春天有關的記憶是潮溼的,江南的春天總是下雨,有時候是伴着春雷陣陣的暴雨,更多的是纏綿悱惻的小雨,這時,村裏的泥巴路就成了真正的稀泥路了,雨水浸軟了泥土,行人踏上去,就粘走了一些,路面凹凸不平,一個小坑一漂濁水,一滴水珠從路過的行人撐着的布傘滑落在裏面,盪開一輪輪光圈,空氣裏到處都是潮潮的。這個季節總讓我想到的是發黴的味道,眩暈的陽光,懶惰的身體……
“待到山花爛漫時,她在叢中笑”,我一點也不能體會到這是怎樣的一幅圖畫,因爲在我的記憶裏,春天不是花的季節,或許是因爲我生長的地方沒有花,也或許是我沒看見。我總覺的到了春天,人就變的很懶,特別依賴冬天過後的陽光,當在院子裏,躺在墊着棉絮的老爺椅上,曬着暖陽陽的太陽,便開始了墮落,一種很舒服的墮落。
人們似乎很珍惜這時候的陽光,所有的東西好象就是要等到這個季節纔會拿出來見光,所以春天的空氣裏還有一種味道“黴”。
因此,我不喜歡春天。
去年,由於許多的原因,說的清和說不清的,我選擇了來這個城市度過我的大學時光,雖然,第一次見到它時,我承認,有點失落,還爲此鬱悶了一陣子,但我仍然相信這是緣分,我和它的緣分。
想起去年的時光,沒有美好的回憶,只剩下遺憾和可惜。無所作爲的過了半個學期,真的是無所作爲,沒看,沒做,沒玩,如果可以的話,還有“沒心,沒肺,沒大腦”,心是用來感受的,肺是用來透氣的,大腦是用來思考的,而我只是在浪費資源。或許是我不夠徹底,徹底地放棄,徹底地忘記曾經有過的夢想。或許是我已經夠徹底,徹底地放棄,徹底地忘記年少憂傷的心事,總算可以下定決心,努力放棄,不再回憶,所以,還來得及搭上開往春天的地鐵,感受一個不一樣的春天。
在這個地方不多不少的待了5個多月,對這開始慢慢的熟悉起來,獨自一人也能輕鬆的找到想要去的超市,小吃店,最喜歡一個人逛陌生的地方,這樣就可以自在的決定停留還是繼續前進,對陌生的東西總有一分新鮮感,熟悉之初還有一點成就感,戀上這種感覺。
在去年來的時候,家人把這個城市的地理位置,氣溫氣候弄的清清楚楚,當是我還在心裏抗拒着這種做法,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學校,這麼起勁幹嗎?後來我把自己狠狠的批評了一下,對自己的想法嗤之以鼻。因爲後來的事實證明,那是很有必要的。夏天,我從不帶傘的,當爸爸說要買把傘時,我不能理解,他說這裏的陽光比家裏的猛烈,帶把傘擋擋也好。冬天過完寒假的時候,他叫我帶上感冒藥,說這個城市春天易發感冒,我納悶,全國各地都一樣吧,不管,帶了也不礙事。還真被他給說中了,今年是30年爲一週期的流感盛行的一年,可能是保護措施做的好,我,按我媽說的“感冒必定有我一腳的人”,平安無事。
春天最幸福的事是睡到自然醒,睜開眼睛的剎那,耳朵裏充滿了鳥的叫聲,那時候,心無雜念,卻不空,滿滿的感覺,很塌實。爲了能獲得這種幸福,又不耽擱最重要的事,我開始睡的很晚,起的也很晚,剛剛好的時間到教室上早自習,趕得及點名就心滿意足了。我不知道這是否是自欺欺人,因爲太陽並不因爲起的晚就遲到,夜也不會因爲睡的晚而佔用白天,如果是,那我也只是欺騙自己而已,覺的快樂,怎樣欺騙自己都可以,我真的這樣想。
當站在清晨新鮮的空氣裏,就有一種莫名的情緒,感恩?快樂?還是滿足?我沒試圖去給這種感覺弄個名字表達出來,因爲只能是用心才能感受到它的存在,淡的很難讓人捕捉,存在也只不過是瞬間。只是在每一天的開始,當騎着自行車路過那座橋時,清晨的風吻在臉上,我就會有要唱歌的衝動,唱曾經喜歡後來被遺忘的歌,唱一直想唱給某人聽又來不及唱的歌,唱感動過自己也感動了她們的歌。
春天不是花的季節,我知道,這是因爲一顆渾濁的心,渾濁到感受不到簡單的美,疲憊的追逐那些易逝的浮華,有天,它終於累了,停下來歇歇的時候才發現原來離幸福這麼近,只要學會放棄,碧海藍天不再是夢。放棄那些永遠不會屬於自己的東西后,把心交給你眼前的幸福,才知道快樂也很容易。這個春天,我的記憶第一次有了花。
淅瀝的雨洗去塵埃,溫暖的陽光驅走陰霾,溫柔的風拂去浮躁,我不再孤單。
或許是少了對過去的追憶,多了對未來的希望,每天都能感覺自己在一點點靠近重拾的夢想。
這個春天,我很快樂!
※本文作者:歧路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