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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散文:童言無忌美文欣賞

愛情散文 閱讀(1.16W)

導語:張愛玲,中國現代作家,原籍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張煐。1920xx年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區一幢沒落貴族府邸。作品主要有小說、散文、電影劇本以及文學論著,她的書信也被人們作爲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1944年張愛玲結識胡蘭成與之交往。1973年,張愛玲定居洛杉磯,1995年9月8日,適逢中秋節,張愛玲的房東發現她逝世於加州韋斯特伍德市羅徹斯特大道的公寓,因動脈硬化心血管病而去世,終年75歲,被發現的時候她已經過世一個星期。9月30日,生前好友爲她舉行了追悼會,追悼會後,骨灰被撒入太平洋。

張愛玲散文:童言無忌美文欣賞

從前人家過年,牆上貼着“擡頭見喜”與“童言無忌”的紅紙條子。這裏我用“童言無忌”來做題目,並沒有什麼犯忌諱的話,急欲一吐爲快,不過打算說說自己的事罷了。國小生下學回來,興奮地敘述他的見聞,先生如何侗心,王德保如何遲到,和他合坐一張板凳的同學如何被扣一分因爲不整潔,說個無了無休,大人雖懶於搭碴,也由着他說。我小時候大約感到了這種現象之悲哀,從此對於自說自話有了一種禁忌。直到現在,和人談話,如果是人家說我聽,我總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說人家聽,那我過後思量,總覺得十分不安,伯人家嫌煩了。當真憋了一肚子的話沒處說,惟有一個辦法,走出去乾點驚天動地的大事業,然後寫本自傳,不怕沒人理會。這原是幼稚的夢想,現在漸漸知道了,要做個舉世矚目的大人物,寫個人手一冊的自傳,希望是很渺茫,還是隨時隨地把自己的事寫點出來,免得壓抑過甚,到年老的時候,一發不可複製,一定比誰都嘮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邊文學是要捱罵的。最近我在一中英文書上看到兩句話,借來罵那種對於自己過份感到興趣的作家,倒是非常恰當:“他們花費一輩子的時間瞪眼看自己的肚臍,並且想法子尋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興趣的,叫人家也來瞪眼看。”我這算不算肚臍眼展覽,我有點疑心,但也還是寫了。

不知道“抓週”這風俗是否普及各地。我週歲的時候循例在一隻漆盤裏揀選一件東西,以卜將來志向所趨。我拿的是錢——好像是個小金鎊吧。我妨姑記得是如此。還有一個女傭堅持說我拿的是筆,不知哪一說比較可靠。但是無論如何,從小似乎我就很喜歡錢。我母親非常詫異地發現這一層,一來就搖頭道:“他們這一代的人……”我母親是個清高的人,有錢的時候固然絕口不提錢,即至後來爲錢逼迫得很厲害的時候也還把錢看得很輕。這種一塵不染的態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對面去。因此,一學會了“拜金主義”這名詞,我就堅持我是拜金主義者。

我喜歡錢,因爲我沒吃過錢的苦——小苦雖然經驗到一些,和人家真吃地苦的比起來實在不算什麼——不知道錢的壞處,只知道錢的好處。

在家裏過活的時候,衣食無憂,學費、醫藥費、娛樂費,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裏從來沒有錢。因爲怕小孩買零嘴吃,我們的壓歲錢總是放在枕頭底下過了年便繳還給父親的,我們也從來沒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歲我沒有單獨到店裏買過東西,沒有習慣,也就沒有慾望。

看了電影出來,像巡捕房招領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裏的汽車伕把我認回去(我沒法子找他,因爲老是記不得家裏汽車的號碼),這是我回憶中唯一的豪華的感覺。

生平第一次賺錢,是在中學時代,畫了一張漫畫投到英文《大美晚報》上,報館裏給了我五塊錢,我立刻去買了一支小號的丹琪脣膏。我母親怪我不把那張鈔票留着做個紀念,可是我不像她那麼富於情感。對於我,錢就是錢,可以買到各種我所要的東西。

有些東西我覺得是應當爲我所有的,因爲我較別人更會享受它,因爲它給我無比的喜悅。眠思夢想地計劃着一件衣裳,臨到買的時候還得再三考慮着,那考慮的工程,於痛苦中也有着喜悅。錢太多了,就用不着考慮了;完全沒有錢,也用不着考慮了。我這種拘拘束束的苦樂是屬於小資產階級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樣我就侷促地想到自己,彷彿胸前佩着這樣的紅綢字條。

這一年來我是個自食其力的小市民。關於職業女性,蘇青說過這樣的話:“我自己看看,房間裏每一樣東西,連一粒釘,也是我自己買的。可是,這又有什麼快樂可官呢?”這是至理名言,多回昧幾遍,方纔覺得其中的蒼涼。

又聽見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說:“我從十七歲起養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歲,沒用過一個男人的錢。”彷彿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於負氣吧?

到現在爲止,我還是充分享受着自給的快樂的,也許因爲我於這還是新鮮的事,我不能夠忘記小時候怎樣向父親要錢去付鋼琴教師的薪水。我立在煙鋪跟前,許久,許久,得不到回答。後來我離開了父親,跟着母親住了。問母親要錢,起初是親切有味的事,因爲我一直是用一種羅曼蒂克的愛來愛着我母親的。她是位美麗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機會和她接觸,我四歲的時候她就出洋去了,幾次回來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裏她是遼遠而神祕的。有兩趟她領我出去,穿過馬路的時候,偶爾拉住我的手,便覺得一種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後來,在她的窘境中三天兩天伸手問她拿錢,爲她的脾氣磨難着,爲自己的忘思負義磨難着,那些瑣屑的難堪,一點點的毀了我的愛。

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那是嚴格的試驗。

苦雖苦一點,我喜歡我的職業。“學成文武藝,賣與帝王家”;從前的文人是靠着統治階級吃飯的,現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興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面是買雜誌的大衆。不是拍大衆的馬屁的話——大衆實在是最可愛的顧主,不那麼反覆無常,“天威莫測”;不搭架子,真心待人,爲了你的一點好處會記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衆是抽象的。如果必須要一個主人的話。當然情願要一個抽象的。

嫌的錢雖不夠用,我也還圖了點貨,去年聽見一個朋友預言說:近年來老是沒有銷路的喬琪絨,不久一定要入時了,因爲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時裝翻不出什麼新花樣來,勢必向五年前的回憶裏去找尋靈感。於是我省下幾百元來買了一件喬琪絨衣料。囤到現在,在市面上看見有喬琪絨出現了,把它送到寄售店裏去,卻又希望賣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這樣充滿了矛盾,上街買菜去,大約是帶有一種落難公子的浪漫的態度吧?然而最近,一個賣萊的老頭稱了菜裝進我的網袋的時候,把網袋的絆子銜在嘴裏銜了一會兒。我拎着那溼濡的絆子,並沒有什麼異樣的感覺。自己發現與前不同的地方,心裏很高興——好像是一點踏實的進步,也說不出是爲什麼。

穿

張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歡一個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藍布罩衫,於罩衫下微徽露出紅綢旗袍,天真老實之中帶點誘惑性,我沒有資格進他的小說,也沒有這志願。因爲我母親愛做衣服,我父親曾經咕嚕過:“一個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憶之一是我母親立在鏡子跟前,在綠短襖上別上翡翠胸針,我在旁邊仰臉看着,羨慕萬分,自己簡直等不及長大。我說過:“八歲我要梳愛司頭,十歲我要穿高跟鞋,十六歲我可以吃糉子湯糰,吃一切難於消化的東西。”越是性急,越覺得日子太長。童年的一天一天,溫暖而遲慢,正像老棉鞋裏面,粉紅絨裏子上曬着的陽光。

有時候又嫌日子過得太快了,突然長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國衣服,蔥綠織錦的,一次也沒有上身,已經不能穿了。以後一想到那件衣服便傷心,認爲是終生的遺憾。

有一個時期在繼母治下生活着,揀她穿剩的衣服穿,永遠不能忘記一件黯紅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顏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渾身都生了陳瘡;冬天已經過去了,還留着凍瘡的疤——是那樣的憎惡與羞恥。一大半是因爲自慚形穢,中學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學畢業後跟着母親過。我母親提出了很公允的辦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話,那就不必讀書了,用學費來裝扮自己;要繼續讀書,就沒有餘錢兼顧到衣裝上。我到香港去讀大學,後來得了兩個獎學金,爲我母親省下了一點錢,覺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隨心所欲做了些衣服,至今也還沉溺其中。

色澤的調和,中國人新從西洋學到了“對照”與“和諧”兩條規矩——用粗淺的看法,對照便是紅與綠,和諧便是綠與綠。殊不知兩種不同的綠,其衝突傾軋是非常顯著的;兩種綠越是隻推扳一點點,看了越使人不安。紅綠對照,就像聖誕樹似的,缺少回昧。中國人從前也注重明朗的對照。有兩句兒歐:“紅配綠,看不足;紅配紫,一泡屎。”《金瓶梅》裏,家人媳婦宋蕙蓮穿着大紅襖,借了條紫裙子穿着;西門慶看着不順眼,開箱子找了一匹藍綢與她做裙子。

現代的中國人往往說從前的人不懂得配顏色。古人的對照不是絕對的,而是參差的對照,譬如說:寶藍配蘋果綠,松花色配大紅,蔥綠配桃紅。我們已經忘記了從前所知道的。

過去的那種婉妙複雜的調和,惟有在日本衣料裏可以找到。所以我喜歡到虹口去買東西,就可借他們的衣料都像古畫似的捲成圓柱形,不能隨便參觀,非得讓店夥一卷一卷慢慢的打開來。把整個的店鋪攪得稀亂而結果什麼都不買,是很難爲情的事。

和服的裁製極其繁複,衣料上寬綽些的圖案往往被埋沒了,倒是做了線條簡單的中國旗袍,予人的印象較爲明晰。

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圖畫。買回家來,沒交給裁縫之前我常常幾次三番拿出來賞鑑:棕擱樹的葉子半掩着緬甸的小廟,雨紛紛的,在紅棕色的熱帶;初夏的池塘,水上結了一層綠膜。配着浮萍和斷梗的紫的自的丁香,彷彿應當填人《哀江南》的小令裏;還有一件,題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陰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看到了而沒買成的我也記得。有一種檄攬綠的暗色綢,上面掠過大的黑影,滿蓄着風雷。還有一種絲質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閃着木紋、水紋;每隔一段路,水上飄着兩朵茶碗大的梅花,鐵劃銀鉤,像中世紀禮拜堂裏的五彩玻璃窗畫,紅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鐵質沿邊。

市面上最普遍的是各種叫不出名字來的顏色,青不青,灰不灰,黃不黃,只能做背景的,那都是中立色,又叫保護色,又叫文明色,又叫混合色。混合色裏面也有祕豔可愛的,照在身上像另一個宇宙裏的太陽。但是我總覺得還不夠,還不夠,像Van Gogh①畫圖,畫到法國南部烈日下的向日葵,總嫌着色不夠強烈,把顏色大量地堆上去,高高凸了起來,油畫變了浮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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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Van Gogh,通譯凡·高(1853—1890),荷蘭畫家,後期印象畫派代表人物之—。

對於不會說話的人,衣服是一種言語,隨身帶着的一種袖珍戲劇。這樣地生活在自制的戲劇氣氛裏,豈不是成了“套中人”了麼?(契訶夫的‘‘套中人”,永遠穿着雨衣,打着傘,嚴嚴地遮住他自己,連他的表也有表袋,什麼都有個套子。)

生活的戲劇化是不健康的。像我們這樣生長在都市文化中的人,總是先看見海的圖畫,後看見海;先讀到愛情小說,後知道愛;我們對於生活的體驗往往是第二輪的,藉助於人爲的戲劇,因此在生活與生活的戲劇化之間很難劃界。

有天晚上,在月亮底下,我和一個同學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歲,她比我大幾歲。她說:“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道你怎樣。”因爲有月亮,因爲我生來是一個寫小說的人。我鄭重地低低說道:“我是……除了我的母親,就只有你了。”她當時很感動,連我也被自己感動了。

還有一件事也使我不安,那更早了,我五歲,我母親那時候不在中國。我父親的姨太太是一個年紀比他大的妓女,名喚老八,蒼白的瓜子臉,垂着長長的前留海,她替我做了頂時髦的雪青絲絨的短襖長裙,向我說:“看我待你多好!你母親給你們做衣服,總是拿舊的東拼西改,哪兒捨得用整幅的絲絨?你喜歡我還是喜歡你母親?”我說:“喜歡你。”因爲這次並沒有說謊,想起來更覺耿耿於心了。

小時候常常夢見吃雲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變成了紙,除了樑,還感到一種難堪的張憫。

一直喜歡吃牛奶的泡沫,喝牛奶的時候設法先把碗邊的小白珠子吞下去。

《紅樓夢》上,賈母問薛寶級愛聽何戲,愛吃何物。寶銀深知老年人喜看熱鬧戲文,愛吃甜爛之物,便都揀賈母喜歡的說了。我和老年人一樣的愛吃甜的爛的。一切脆薄爽口的,如醃萊、醬蘿蔔、蛤螟酥,都不喜歡,瓜子也不會嗑,細緻些的菜如魚蝦完全不會吃,是一個最安分的“肉食者”。

上海所謂“牛肉莊”是可愛的地方,雪白乾淨,瓷磚牆上丁字式貼着“湯肉××元,腓利××元”的深桃紅紙條。屋頂上,球形的大白燈上罩着防空的黑布套,襯着大紅裏子,明朗得很。白外套的夥計們個個都是紅潤肥胖,笑嘻嘻的,一隻腳踏着板凳,立着看小報。他們的茄子特別大,他們的洋蔥特別香,他們的豬特別的該殺。門口停着塌車,運了兩口豬進來,齊齊整整,尚未開剝,嘴尖有些血漬,肚腹掀開一線,露出大紅裏子。不知道爲什麼,看了絕無絲毫不愉快的感覺,一切都是再應當也沒有,再合法,更合適也沒有。我很願意在牛肉莊上找個事,坐在計算機前面專管收錢。那裏是空氣清新的精神療養院。凡事想得太多了是不行的。

上大人

坐在電車上,擡頭看面前立着的人,盡多相貌堂堂,一表非俗的,可是鼻孔裏很少是乾淨的。所以有這句話:“沒有誰能夠在他的底下人跟前充英雄。”

弟弟

我弟弟生得很美麗我一點也不。從小我們家裏誰都惋惜着,因爲那樣的小嘴、大眼睛與長睫毛,生在男孩子的臉上,簡直是白糟蹋了。長輩就愛問他:“你把眼睫毛借給我好不好?明天就還你。”然而他總是一曰回絕了。有一次,大家說起某人的太太真漂亮,他問道:“有我好看麼?”大家常常取笑他的虛榮心。

他妒忌我畫的圖,趁沒人的時候拿來撕了或是塗上兩道黑槓子。我能夠想象他心理上感受的壓迫。我比他大一歲,比他會說話,比他身體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

一同玩的時候,總是我出主意。我們是《金家莊》上能征慣戰的兩員曉將,我叫月紅,他叫杏紅,我使一日寶劍,他使兩隻銅錘,還有許許多多虛擬的夥伴。開幕的時候永遠是黃昏,金大媽在公衆的廚房裏略略切萊,大家飽餐戰飯,趁着月色翻過山頭去攻打蠻人。路上偶爾殺兩頭老虎,劫得老虎蛋,那是巴斗大的錦毛毯,剖開來像白煮雞蛋,可是蛋黃是圓的。我弟弟常常不聽我的調派,因而爭吵起來。他是“既不能令,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實在是秀美可愛,有時候我也讓他編個故事:一個旅行的人爲老虎追趕着,趕着,趕着,潑風似的跑,後頭鳴鳴趕着……沒等他說完,我已經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當個小玩意。

有了後母之後,我住讀的時候多,難得回家,也不知道我弟弟過的是何等樣的生活。有一次放假,看見他,吃了一驚。他變得高而瘦,穿一件不甚乾淨的藍布罩衫,租了許多連環圖畫來看。我自己那時候正在讀穆時英①的《南北極》與巴金的《滅亡》,認爲他的口胃大有糾正的必要,然而他只晃一晃就不見了。大家紛紛告訴我他的劣跡,逃學,件逆,沒志氣。我比誰都氣憤,附和着衆人,如此激烈地低毀他,他們反而倒過來勸我了。

導語:張愛玲,中國現代作家,原籍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張煐。1920xx年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區一幢沒落貴族府邸。作品主要有小說、散文、電影劇本以及文學論著,她的書信也被人們作爲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1944年張愛玲結識胡蘭成與之交往。1973年,張愛玲定居洛杉磯,1995年9月8日,適逢中秋節,張愛玲的房東發現她逝世於加州韋斯特伍德市羅徹斯特大道的公寓,因動脈硬化心血管病而去世,終年75歲,被發現的時候她已經過世一個星期。9月30日,生前好友爲她舉行了追悼會,追悼會後,骨灰被撒入太平洋。

從前人家過年,牆上貼着“擡頭見喜”與“童言無忌”的紅紙條子。這裏我用“童言無忌”來做題目,並沒有什麼犯忌諱的話,急欲一吐爲快,不過打算說說自己的事罷了。國小生下學回來,興奮地敘述他的見聞,先生如何侗心,王德保如何遲到,和他合坐一張板凳的同學如何被扣一分因爲不整潔,說個無了無休,大人雖懶於搭碴,也由着他說。我小時候大約感到了這種現象之悲哀,從此對於自說自話有了一種禁忌。直到現在,和人談話,如果是人家說我聽,我總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說人家聽,那我過後思量,總覺得十分不安,伯人家嫌煩了。當真憋了一肚子的話沒處說,惟有一個辦法,走出去乾點驚天動地的大事業,然後寫本自傳,不怕沒人理會。這原是幼稚的夢想,現在漸漸知道了,要做個舉世矚目的大人物,寫個人手一冊的自傳,希望是很渺茫,還是隨時隨地把自己的事寫點出來,免得壓抑過甚,到年老的時候,一發不可複製,一定比誰都嘮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邊文學是要捱罵的。最近我在一中英文書上看到兩句話,借來罵那種對於自己過份感到興趣的作家,倒是非常恰當:“他們花費一輩子的時間瞪眼看自己的肚臍,並且想法子尋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興趣的,叫人家也來瞪眼看。”我這算不算肚臍眼展覽,我有點疑心,但也還是寫了。

不知道“抓週”這風俗是否普及各地。我週歲的時候循例在一隻漆盤裏揀選一件東西,以卜將來志向所趨。我拿的是錢——好像是個小金鎊吧。我妨姑記得是如此。還有一個女傭堅持說我拿的是筆,不知哪一說比較可靠。但是無論如何,從小似乎我就很喜歡錢。我母親非常詫異地發現這一層,一來就搖頭道:“他們這一代的人……”我母親是個清高的人,有錢的時候固然絕口不提錢,即至後來爲錢逼迫得很厲害的時候也還把錢看得很輕。這種一塵不染的態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對面去。因此,一學會了“拜金主義”這名詞,我就堅持我是拜金主義者。

我喜歡錢,因爲我沒吃過錢的苦——小苦雖然經驗到一些,和人家真吃地苦的比起來實在不算什麼——不知道錢的壞處,只知道錢的好處。

在家裏過活的時候,衣食無憂,學費、醫藥費、娛樂費,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裏從來沒有錢。因爲怕小孩買零嘴吃,我們的壓歲錢總是放在枕頭底下過了年便繳還給父親的,我們也從來沒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歲我沒有單獨到店裏買過東西,沒有習慣,也就沒有慾望。

看了電影出來,像巡捕房招領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裏的汽車伕把我認回去(我沒法子找他,因爲老是記不得家裏汽車的號碼),這是我回憶中唯一的豪華的感覺。

生平第一次賺錢,是在中學時代,畫了一張漫畫投到英文《大美晚報》上,報館裏給了我五塊錢,我立刻去買了一支小號的丹琪脣膏。我母親怪我不把那張鈔票留着做個紀念,可是我不像她那麼富於情感。對於我,錢就是錢,可以買到各種我所要的東西。

有些東西我覺得是應當爲我所有的,因爲我較別人更會享受它,因爲它給我無比的喜悅。眠思夢想地計劃着一件衣裳,臨到買的時候還得再三考慮着,那考慮的工程,於痛苦中也有着喜悅。錢太多了,就用不着考慮了;完全沒有錢,也用不着考慮了。我這種拘拘束束的苦樂是屬於小資產階級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樣我就侷促地想到自己,彷彿胸前佩着這樣的紅綢字條。

這一年來我是個自食其力的小市民。關於職業女性,蘇青說過這樣的話:“我自己看看,房間裏每一樣東西,連一粒釘,也是我自己買的。可是,這又有什麼快樂可官呢?”這是至理名言,多回昧幾遍,方纔覺得其中的蒼涼。

又聽見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說:“我從十七歲起養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歲,沒用過一個男人的錢。”彷彿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於負氣吧?

到現在爲止,我還是充分享受着自給的快樂的,也許因爲我於這還是新鮮的事,我不能夠忘記小時候怎樣向父親要錢去付鋼琴教師的薪水。我立在煙鋪跟前,許久,許久,得不到回答。後來我離開了父親,跟着母親住了。問母親要錢,起初是親切有味的事,因爲我一直是用一種羅曼蒂克的愛來愛着我母親的。她是位美麗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機會和她接觸,我四歲的時候她就出洋去了,幾次回來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裏她是遼遠而神祕的。有兩趟她領我出去,穿過馬路的時候,偶爾拉住我的手,便覺得一種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後來,在她的窘境中三天兩天伸手問她拿錢,爲她的脾氣磨難着,爲自己的忘思負義磨難着,那些瑣屑的難堪,一點點的毀了我的愛。

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那是嚴格的試驗。

苦雖苦一點,我喜歡我的職業。“學成文武藝,賣與帝王家”;從前的文人是靠着統治階級吃飯的,現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興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面是買雜誌的大衆。不是拍大衆的馬屁的話——大衆實在是最可愛的顧主,不那麼反覆無常,“天威莫測”;不搭架子,真心待人,爲了你的一點好處會記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衆是抽象的。如果必須要一個主人的話。當然情願要一個抽象的。

嫌的錢雖不夠用,我也還圖了點貨,去年聽見一個朋友預言說:近年來老是沒有銷路的喬琪絨,不久一定要入時了,因爲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時裝翻不出什麼新花樣來,勢必向五年前的回憶裏去找尋靈感。於是我省下幾百元來買了一件喬琪絨衣料。囤到現在,在市面上看見有喬琪絨出現了,把它送到寄售店裏去,卻又希望賣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這樣充滿了矛盾,上街買菜去,大約是帶有一種落難公子的浪漫的態度吧?然而最近,一個賣萊的老頭稱了菜裝進我的網袋的時候,把網袋的絆子銜在嘴裏銜了一會兒。我拎着那溼濡的絆子,並沒有什麼異樣的感覺。自己發現與前不同的地方,心裏很高興——好像是一點踏實的進步,也說不出是爲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