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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上經(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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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上經(泰)
11.泰(卦十一)



ⅰ(乾下坤上)

《泰》:小往大來,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後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徵吉。

《象》曰:“拔茅徵吉”,志在外也。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

《象》曰:“包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勿恤其孚,於食有福。

《象》曰:“無往不復”,天地際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上六,城復於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象》曰:“城復於隍”,其命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