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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佛海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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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奸周佛海南京受審真相

周佛海簡介

日本戰局逆轉直下時,周佛海多次向蔣介石獻媚,表示效忠,此時蔣介石也感到周佛海尚有很大的利用價值。1942年初,蔣介石曾寫親筆信給周佛海。國民黨接管上海後,周佛海已失去利用價值,於是被軟禁在重慶白公館。

9月23日,周佛海等人被押往南京高等法院所屬老虎橋看守所。周佛海在重慶時,就寫好了很長的自白書,內容全是表功,說明自己做了許多有利於抗戰的事,功比天高,足可抵過。

9月21日提審時,周佛海遞交了自白書。10月21日上午10時,南京高等法院在朝天宮大成殿對周佛海進行首次公審,南京市近萬名民衆把法庭內外擠得水泄不通。10時整,周佛海在法警及憲兵的押解下,自旁聽羣衆的間隙中穿過,爬上臺階,進入法庭,站在被告欄內,兩手扶在欄杆上,微微顫抖不已。

審判開始,問過一通後,就進行辯論。拖了近五個半鐘頭。辯論集中在“通謀敵國”上,檢察官一口咬定,被告出賣國家,所謂立功,不足抵罪。周佛海說了大段表功的辯詞,滔滔不絕,竟達一小時之久。最後,審判無果而終。

11月2日上午,南京高等法院對周佛海再度公審。周佛海仍竭力抵賴其罪行,甚至公然聲稱他是“和平的抗日者”。

11月7日上午11時,南京高等法院以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之罪,宣佈將周佛海判處死刑。聽到這一判決,周佛海不禁膽顫心驚,汗如雨下。

周佛海被判死刑後,對判決不服,由其妻楊淑慧向南京最高法院抗告。1947年1月20日,楊淑慧的抗告被最高法院駁回,此時,正是農曆1947年臘月29日,楊淑慧顧不得禮節,於除夕夜就闖進了蔣介石侍從室機要祕書陳方的家。

楊淑慧也不哭,一副豁出去的樣子:“抗告駁回,佛海隨時可以槍斃。如果蔣先生一定要殺他,就殺吧。我馬上到香港,將蔣先生的親筆信向海內外公佈。這是個政治道德問題。看今後還有誰肯替蔣先生賣命!”陳方一聽,也着了慌,連忙說:“明天是大年七年級,我向蔣先生拜年,一定提醒他處理佛海的事,周太太放心吧。”

見陳方如此說,楊淑慧只得半信半疑地走了。

1月25日,陳果夫、陳立夫上書蔣介石,請求司法行政部長設法准予緩刑或減等處罪,3月6日由蔣介石簽署發表了給周的減刑令,周佛海終於免於死刑。

1948年2月28日下午周佛海病死獄中,時年51歲。至此,一代鉅奸終於結束了其可恥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