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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張孟男傳文言文翻譯及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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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孟男少聰敏,有膽識,在縣城郊外寺院內讀書,往返路徑偏僻,行人視爲畏途,白天亦少行人。明史·張孟男傳文言文翻譯及註釋是如何呢?本文是小編整理的明史·張孟男傳文言文翻譯及註釋資料,僅供參考。

明史·張孟男傳文言文翻譯及註釋

明史·張孟男傳文言文原文

明史·張孟男傳

張孟男,字元嗣,中牟人。嘉靖四十四年進士,授廣平推官。稍遷漢中同知。入爲順天治中,累進尚寶丞。高拱以內閣兼吏部,其妻,孟男姑也,自公事外無私語。拱憾之,四歲不遷。及拱被逐,親知皆引匿,孟男獨留拱邸,爲治裝送之郊。張居正用事,擢孟男太僕少卿。孟男復不附,失居正意,不調。久之,居正敗,始累遷南京工部右侍郎。尋召入,以本官掌通政司事。

萬曆十七年,帝不視朝者八月,孟男疏諫,且言:“嶺南人訟故都御史李材功,蔡人訟故令曹世卿枉,(奏)章並留中①,其人系兵馬司,橐饘②不繼,莫必其生,虧損聖德?”帝心動,乃間一御門。其冬,改戶部,進左侍郎。尋拜南京工部尚書,就改戶部。時留都③儲峙④耗竭,孟男受事,粟僅支二年,不再歲,遂有七年之蓄。水衡修倉,發公羨二千金助之。或謂奈何耘人田,孟男曰:“公家事,乃畫區畔耶?”南京御史陳所聞劾孟男貪鄙;吏部尚書孫鑨言孟男忠誠謹恪,臺臣所論,事由郎官。帝乃留之。孟男求去,不允。再疏請,乃聽歸。久之,召拜故官。

三十年春,有詔罷礦稅。已,弗果行。孟男率同列諫,不報。加太子少保。五上章乞歸,不許。時礦稅患日劇,孟男草遺疏數千言,極陳其害,言:“臣備員地官,所徵天下租稅,皆鬻男市女、朘骨割肉之餘也。臣以催科爲職,臣得其職,而民病矣。聚財以病民,虐民以搖國,有臣如此,安所用之?臣不勝哀鳴,爲陛下杞人憂耳。”屬其子上之,明日遂卒。南京尚書趙參魯等奏其清忠,贈太子太保。

(節選自《明史•列傳第一百九》)

明史·張孟男傳文言文翻譯

張孟男,字元嗣,中牟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的進士,授職爲廣平推官。稍後調任漢中同知。入京擔任順天治中,升任尚寶丞。高拱以內閣大臣身份兼管吏部,他的妻子是張孟男的姑姑,除了公事之外沒有關於私人的談話。高拱對此不滿意,四年沒有提升他。等到高拱被驅逐,他的親朋知己都退避隱匿,唯獨張孟男留在高拱的官邸替他收拾行裝,送他至郊外。張居正掌權,將張孟男升爲太僕少卿。張孟男也不攀附,令張居正失望,沒有調動他。此後很久,張居正衰敗了,他才調任南京工部右侍郎。不久被召入北京,以原職掌管通政司事務。

萬曆十七年(1589),皇帝已經八個月沒有到朝房接見大臣,張孟男上奏勸諫,而且說:“嶺南人爲原來的都御史李材申報功績,蔡地的人控訴原縣令曹世卿枉法,奏章都被留在宮中,而將人關押在兵馬司,飯食供給不足,莫非不想讓他們活,使聖德遭受損害?”皇帝被說動了心,於是間或駕臨一次朝房。當年冬天,他改任戶部職,升任左侍郎。不久又擔任了南京工部尚書,改任戶部職。當時留都南京儲備已經耗盡,張孟男接任時,粟僅有兩年的儲備,在他的努力下不到兩年就有七年的儲備量。水衡官修築糧倉,他調撥公家節餘的二千兩百銀做資助。有人說爲什麼替別人耕耘,張孟男回答:“公家的事情,是劃分了區間的嗎?”南京御史陳所聞彈劾張孟男貪贓、鄙陋;吏部尚書孫鑨龍稱張孟男忠誠謹慎,御史的疏論,是由郎官所爲。皇帝就挽留了他。張孟男請求離去,皇帝不准許。他再次上奏請求,皇帝才聽任他回鄉。很久以後,他才被召見並官復原職。

萬曆三十年(1602)春天,有詔令罷除礦稅。不久,事情沒有施行。張孟男率領同僚勸諫,沒有答覆。他被加封爲太子少保。五次上奏請求回鄉,皇帝不允許。當時礦稅的禍患一天天加劇,張孟男起草了幾千字的遺疏,極力陳述礦稅的危害,稱:“我是戶部官員,所徵收的天下的租稅,都是百姓賣兒賣女、削骨割肉之後所得來的。我的職責就是催促科稅,我盡了職,而百姓困窮。聚斂財富令百姓困窮,虐待百姓使國體動搖,有這樣的大臣,怎麼能任用他?我忍不住哀嘆,替陛下做杞人憂天的事。”他囑咐兒子呈交朝廷,第二天就去世了。南京尚書趙參魯等人奏陳他的清廉、忠誠,贈封他爲太子太保。

明史·張孟男傳文言文註釋

①中:宮中。

②橐饘:飯食。

③留都:指當時的南京。

④峙:儲備。

張孟男簡介

張孟男(1534一1606),今中牟縣三官廟鄉土牆村人,字元嗣,是明朝的著名清廉之官和才子。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張孟男考中進士,時年31歲,出任廣平府推官,後又升遷爲刑部員外郎、尚書寶丞、太常寺卿、大理寺卿、南京工部右侍郎、南京工部尚書、南京戶部尚書等職,由於張孟男爲人正直,不畏權勢,而且勤於政事,政績卓著,因此,他去世之後,被朝廷追封爲太子太保。

人物生平

張孟男少聰敏,有膽識,在縣城郊外寺院內讀書,往返路徑偏僻,行人視爲畏途,白天亦少行人。孟男卻經常在夜間獨自往返,毫不介意,足見他胸襟開闊,氣度不凡。

張孟男於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進士,任廣平府(今河北省)推官(主管審判)。廣平府多豪紳惡霸、貪墨皁隸,他們舞文弄墨,把持詞訟,坑害鄉民,使案積難結。張孟男到任後,深入瞭解,公平定案,一日之間結大案數十起,吏民歎服。後被調京任給事中(諫官),不肯逢迎權貴,被外調陝西,任漢中同知(知府副職),因京中輿論不滿,又改調順天府(北京)治中(府尹、府丞下的職官)。後升刑部員外郎,轉禮部員外郎(尚書、侍郎下職官),後升尚寶丞(掌管啓用印璽)。

當時的內閣大學士(宰相)兼吏部尚書高拱是張孟男的姑丈,權勢顯赫,但張孟男從不攀附,每相遇,只談公務,不及私情。高拱認爲他傲慢無禮,對他十分反感,四年不予升遷。後高拱被參罷官,遣回家鄉。平日趨勢之輩均避而不見,深恐受到牽連,獨有張孟男不計利害,親到高府幫助整理行裝,餞行郊外,高拱深受感動,執手稱謝。

張居正接遷大學士,升張孟男爲太僕少卿(掌管皇帝鑾輿、牧政的次官)。張孟男仍一心奉公,不趨附張居正的權勢,故四年又不得升遷。張居正勢敗罷相,張孟男不爲所累。朝廷嘉獎其耿直之風,晉升爲太常寺卿(掌管朝廷祭祀奠禮),後又相繼升大理寺卿(職掌司法),南京工部右侍郎(尚書副職),不久被召回北京帶本職兼掌通政司事(掌管旨敕、奏章呈轉),四年連升四級。

萬曆十七年(1589年),皇帝迷信神佛,深居宮中,八個月不問政事。張孟男冒死上奏,痛陳利害,皇帝從諫復朝。當年冬改任戶部左侍郎(尚書副職),不久升南京工部尚書,未到任改南京戶部尚書(管理財政田賦等)。當時的留京(南京)國庫空虛,張孟男接任後,大力整頓。不到二年,倉廩存糧由僅足二年之需,積累到足夠七年之用。他對當時的朝廷徵收礦稅等弊政多次上書直陳,均被皇帝擱置不問,因而引病辭官,連辭四次才被批准。鄉居五年,被召回京復官。又多次上書,請求朝廷多行善政,仍不被採納,直至病故,終年72歲,皇帝封贈其爲太子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