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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生週記10篇(優)

週記 閱讀(2.44W)

時光匆匆,一個星期已經結束了,相信大家都有不少體會吧,立即行動起來寫一篇週記吧。怎樣寫週記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國小生週記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國小生週記10篇(優)

國小生週記 篇1

我以“小書蟲”自居,這可不是吹的!對我來說,看書是生活中一種不可缺少的樂趣.五歲時,我就已經認識很多字,這可一點都不假。我五歲識字,這和閱讀課外書有着不可分離的關係。那時候,媽媽拿着一本書,我依偎在媽媽溫暖的懷裏,聽着她用甜甜的.嗓音娓娓動聽地講着……後來,就變成我那着書念給媽媽聽了。媽媽還特意我去麗水買了一大堆書,我開心得手舞足蹈!

現在,我天天看課外書,也從課外書中懂得了美麗與醜陋,知道了善良和邪惡……

書可以淨化人的心靈,所以:愛書吧,它是知識的源泉!

國小生週記 篇2

今天,爸爸媽媽帶我去上海科技館玩。科技館裏有“機器人世界”、“人與動物”、“人與運動”……

我們首先去了“人與動物”。裏面有獅子、大象、公雞等好多動物模型。接着,我們去了“人與運動”,爸爸首先騎上了一輛又高又大的自行車,拼命地騎,看着他氣喘吁吁的`樣子,我想:爸爸一定很累吧。最後,我們去了“機器人世界”,我看見裏面的機器人有的會畫畫、有的機器人會彈琴、還有的會下棋。他們的本領可真多啊。

國小生週記 篇3

我們的故事發生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恐龍時代。

那個時候,肉食性恐龍和草食性恐龍已經遍佈地球。它們各自選擇好地方生息繁衍,各過各的生活。

在一處水塘邊,有一羣草食恐龍平平安安,快快樂樂地生活着。領頭的是一隻年輕的雄性三角龍,名叫“格鬥士”,原因是它頭上的三個角如同尖刀一樣鋒利,再加上它粗壯的身軀,真有如一位威風凜凜的戰士。格鬥士公平、堅強勇敢、善良,是衆恐龍心目中的理想領袖。這羣草食恐龍在格鬥士的領導下,過着幸福、快樂的生活。誰知,好景不長,有一天,一隻暴龍闖進了這片草食恐龍們幾代生存着的土地大開殺戒,不少恐龍成了它的盤中餐。格鬥士作爲頭領,絕不允許外敵在這兒放肆,於是,它勇敢地與這暴龍鬥在一處。

如果是一般的暴龍,未必是格鬥士的對手,但很不幸,這隻名叫“暴君”的暴龍兇猛異常,四肢粗壯有力,牙齒像釘子一樣鋒利,動作又十分敏捷,一會兒工夫,格鬥士身上便傷痕累累。格鬥士急忙倉皇逃入樹林,不知去向了。

“暴君”果然是名副其實的暴君,它不僅兇殘,還極爲貪婪,格鬥士走後,它理所當然當上了下一任頭領。它每天心安理得,從容不迫地吞吃這些草食恐龍,如同將軍在進餐。它使這個地方一直籠罩在一片恐怖的陰影之中。

兩年後的一天,暴君又把眼光落在一對鴨嘴龍母子身上。就在它剛要把奄奄一息的雌鴨嘴龍和小鴨嘴龍拿來做點心時,一個強壯的身影衝了過來,把它撞得差點摔倒。它定睛一看,來的正是兩年前被它打敗的格鬥士!

格鬥士的`身體比以前更強壯了,顯然這兩年裏,它臥薪嚐膽,訓練自己變得更強壯,這兩年裏,它一直沒忘記它的正在受苦受難的同胞,沒忘記它的領地,現在,它回來了!

暴君大怒,立刻與格鬥士打在一起。怒吼聲、此起彼伏。旁邊的恐龍們紛紛爲格鬥士加油。忽然,傳來一聲淒厲的慘叫!

不過毋須擔心,因爲發出慘叫的並不是格鬥士,而是不可一世的暴君。格鬥士哪如刀般鋒利的角準確無誤地刺入暴君的腹部。暴君眼中充斥着驚訝與憤怒交織在一起的複雜感情,它吼了一聲,彷彿在說:“我不甘心啊——”吼罷,立刻轟然倒下,一動也不動了。

格鬥士昂起頭,站在燦爛的陽光下,渾身上下散發着耀眼的光芒。

國小生週記 篇4

三月十二日植樹節,四月一日愚人節,五月一日勞動節,接着,就要捱到屬於我們的節日——六一兒童節啦!

一大早,天空還飄着點點細雨,我坐在教室裏看着這位不速之客,心想:下雨了,文藝演出不會泡湯了吧?過了許久,有人來告訴我們下去參加文藝演出,大家一陣歡呼,搬起凳子衝下樓去,把凳子放好後,我們站好隊,準備爲一年級國小生佩戴紅領巾,列好隊,儀式開始,鮮紅的紅領巾飄揚在前胸,我又想起了以前,在我們剛入隊時,高年級的大哥哥大姐姐爲我們佩戴紅領巾的時候,我心裏就覺得,高年級的哥哥姐姐可真威風啊,我也要像他們一樣,爲新生戴上紅領巾,現在呀,這個願望已經實現了,看着他們一個個被映紅的臉,我很滿足。

新生入隊儀式結束後,文藝演出開始了,我最喜歡我們班人表演的街舞,表演者是楊璐璐、張鈺培、張一博、任鴻燚和一個五(4)班的人,他們跳的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好!雖然有些動作不夠熟練,但還是迎來了掌聲陣陣,誰又能說,他們表演的'不好?

下午就是我們的狂歡,同學們都拿來了大包大包的零食,除過我。我坐在位子上心裏也不是個滋味,但是世界上的好心人總是佔大多數,我們班也不例外,於是就有許多好心人分享他們的美味。

我希望我能夠一直保持一顆童心,讓我在成長的路上無憂無慮的成長。

國小生週記 篇5

今天是一個有歷史性意義的大日子:世界上第一臺時間機器造好了!嗯……我們還是叫它時光機吧。我呢,成了第一個去到未來的人。

一到未來,我發現這裏的變化不是一點點,我還沒來的及看一看這裏長什麼樣子,肚子就在催我去飯店吃東西了。剛走了幾步,見到一個人,五官和我長得有幾分神似,他一回頭,看見了我,他大聲說:“你怎麼會在這裏?”我問:“你認識我麼?”見那人說:“你就是我呀!”我一臉驚訝,“我”連忙說“來來來,到我家坐會兒。

於是我跟着我來到了“我”家,“我”家是一個排屋,很體面,可當我看見之前的成績單被“我”折成一隻只千紙鶴時,我還是笑出了聲。“我”說:“現在我是一名世界級的'摺紙達人,得到過多次”千紙鶴杯“的冠軍!”我問到:“那你靠什麼生活呢?”只見“我”很淡定的說:“很簡單,要知道,千紙鶴杯的獎金很多的!還有,我自己開辦展覽館,門票一張80,同時,我拍視頻發到網上,那些廣告也可以給我好多錢呢!”

未來的我生活得真好!我依依不捨的回到了現在。

國小生週記 篇6

這一週的天氣很熱,我每天中午去上學之前都要從冰箱裏拿一盒冰淇淋吃。可是不知道怎麼的,星期五下午我放學回來打開冰箱的'時候卻發現冰箱變得空空的了。

原本我以爲放學回家就可以吃到冰淇淋了,可是冰淇淋不知道怎麼的便從冰箱裏消失了。後來我問媽媽,媽媽說下午家裏來了客人,冰淇淋全部被幾個小朋友吃了。得知是被小朋友吃掉了以後我也不好再追究什麼了。接着我的腦海裏邊產生了一個念頭。

我想學做冰棒,我問媽媽:“媽媽,怎麼做冰棒啊?”媽媽說:“先準備奶油、牛奶和糖,把奶油、牛奶和糖倒在碗裏,拿出打蛋器攪拌均勻,攪拌到裏面的糖都化了,然後拿出鍋,把碗裏面的冰淇淋漿倒入鍋中加熱,一邊加熱一邊攪拌,不要讓冰淇淋漿沸騰,最後,把冰淇淋漿倒入模具裏,放進冰箱冷藏兩個小時就好了。”我照着媽媽說的話去做,兩個小時以後,我從冰箱裏把冰淇淋拿了出來,冰淇淋漿已經凍成了冰淇淋,我吃了一下,很好吃。

就這樣,我學會怎麼做冰淇淋了!

國小生週記 篇7

雷鋒,一個兢兢業業的人。他樂於助人,幫助你找孩子、捐款,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可他卻做好事不留名。他的精神感動了整個中國。所以人們爲了紀念他,把每年的3月5日定位學雷鋒日。

在這一天裏,我們學校也開展了一系列的活動,“我爲清英添光彩就是其中的一個項目。時間到了,每個班的同學都拿着掃把、垃圾袋走出了教師,我們班也不例外。學校裏的走廊上,街到上都擠滿了同學,他們把四周打掃得乾乾淨淨、一塵不染。我也跟着大家來到了學校的草地上,同學們都積極的參與着。我拿着垃圾袋,邊找邊撿嘴裏還哼着:“學習雷鋒,好榜樣……”這首歌曲。不一會兒,垃圾袋裏就鼓起了一個個凹凸不平“小肚子”。看着校園越來越美麗了,我的心裏也很高興。

爲了紀念雷鋒,我麼還特意看了電影(離開雷鋒的日子)電影講述了:雷鋒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走了,肇事者喬安山爲了彌補自己的.過錯,做了許多善事。他是一個大巴車司機。有一次,一位老太太在車上突然生病了。喬安山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向醫院的路線直接開走。但被一個保安攔了下來,說要進過領導的同意才能過去,他立刻下來,好不容易纔把他說服了。幸虧車子開得快,要不然老人就沒命了。當然,還有很多很多向這樣的好事,如:幫乘客找丟失的東西,扶起倒在地上的人。唱導別人向雷鋒學習。

想起我以前做的事,實在太不應該了,我一定要向雷鋒叔叔學習,發揚助人爲樂精神,長大了回報祖國。

國小生週記 篇8

老爸自從加入井隊,就開始學習關於打井的那些瑣碎的知識來應對一場考試。光是專業的書就抱回來一大沓子,我翻翻那些書,感覺它們比我最討厭的那些試卷都“可恨”。老爸這次總算是用功了,每天五六點起來背書,晚上十二點多了還在看資料。我聽着老爸在那兒背誦着我就替他累。替老爸累着累着我就累着了,哦不,睡着了。

第二天我起來發現老爸還是在看書,那眼睛整個一珍稀動物——國寶大熊貓。我看着就難受啊!不是因爲老爸有黑眼圈不好看,是因爲老爸是大熊貓,我就成了小熊貓——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更可悲的.是,我們都是一家的,咋就錯了一個級別呢?老爸這樣的生活堅持了一個多星期,總算是熬到頭了。我真高興,不是因爲老爸不會再吵得我睡不着了,是因爲我不再是小熊貓了,我和老爸級別終於平等了!光是老爸平時學習用的筆記本都用了五六本。一和老爸作對比我就羞愧了,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國小生週記 篇9

我有一個愛美的媽媽,他長着長長的頭髮,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彎彎的眉毛,一張愛嘮叨的嘴巴。她特別愛美。

一個週末的下午,媽媽說:“陪我去逛大街吧!”我說:“不不!”媽媽來抓我,我趕快逃跑,但是,我被媽媽抓住了,只好乖乖地陪她去逛大街,到了超市,人山人海,超市裏的商品,琳琅滿目,應 有盡有,媽媽買了:高跟鞋、裙子、圍巾、項鍊。媽媽準備去買衣服,我大喊:我們回家吧!“最後,我們提的東西太多,媽媽只好打電話讓爸爸開車來接我們。

這就是我愛美的媽媽!

國小生週記 篇10

今天我來到姑奶奶家,與號稱“假小子“的表妹玩。這裏屋前屋後都是草垛,而且還有比蒼蠅大一點的蟲子飛來飛去的,表妹說“你別看這些小東西,他們是馬蜂,可厲害了。”“那肯定有不少馬蜂窩吧”我說。表妹繪聲繪色的講着:“是的,但我知道小河邊的'馬蜂最厲害了,前幾天我和幾個小夥伴玩遊戲時,不小心碰到了一個小的馬蜂窩,我們個個狼狽不堪像個喪家犬夾着尾巴‘刺溜’一聲逃回了家”。我聽後拍拍胸膛理直氣壯的說:“我乃江湖豪傑,我倒要看看這馬蜂賊寇有何能耐。”

我們一人拿了一根木棍,並從家裏找來了頭盔,全部武裝好,雄糾糾氣昂昂的來到小河邊,我們各自選好了退路,我準備從草垛後面直接衝回家。我們兩人在草垛邊小心翼翼的尋找馬蜂窩,不費吹灰之力我們找到了,我說聽我的口令,“一、二、三捅”,頓時,眼前黑壓壓的一片,馬蜂傾巢而出,我和妹妹連忙轉身各自奔向躲藏的地方,突然,我覺得我的右臂被叮了一下,火燒火燎的,我用盡全部力量邊跑邊用手不停的拍打,終於躲到了安全的地方了。過了一會,馬蜂見找不到人了,也散開了,我和表妹都出來了,結果她的下巴被蟄了一下,腫得像個大茄子,哎,沒鬥得過馬蜂,而且還搞得很狼狽。

通過這次教訓,讓我懂得了逞能冒險是不會有“好果子”吃的,還要付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