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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申請書20篇

申請書 閱讀(2.71W)

當下市場經濟活躍,交易頻繁,申請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我們可以將自己的願望和請求寫進申請書裏。爲了讓您在寫申請書中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鑑定申請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鑑定申請書20篇

鑑定申請書1

申請人:xxx,男,19xx年12月20日生,漢族,住xx省xx市xx區金嶺名廈22樓。

申請事項:依法對原告周濤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中的簽名‘xxx’是否爲申請人本人書寫進行鑑定。

事實與理由:貴院受理的`(20xx)xx法民一初字第xx號周濤訴張三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周濤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中的簽名‘xxx’並非申請人本人所籤。爲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根據法律相關規定,申請人特依法申請筆跡鑑定。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20xx年xx月x日

鑑定申請書2

xx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本人是xxx(用工單位)的員工,身份證號碼:xxxx。於x年xx月xx日因工負傷。經治療並醫療終結後,現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請給予辦理。

申請人(簽名):xxx

xx年xx月xx日

單位意見:xxx

單位蓋章:

xx年xx月xx日

知識延伸: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申請須知

一、申請程序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以下簡稱申請人)在接到工傷認定決定書60日(生效)後,方可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工傷傷殘等級鑑定。

申請人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代理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委託律師和其他代理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當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交授權委託書。

二、申報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2、填寫濮陽市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申請表一份。

3、申請人爲工傷職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一份;申請人爲工傷職工近親屬的,提供近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爲單位的,應提供單位設立批准文件和複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一份以及單位的授權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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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鑑定申請書3

一、什麼是醫療損害

醫療損害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醫療過失行爲對病人所產生的不利的事實。一般醫療損害直接表現爲患者的死亡、殘疾、組織器官的損傷及健康狀況相對於診療前有所惡化等情形,是對患者生命健康權及身體權的侵害。此外還可表現爲對患者隱私權、名譽權的損害,甚至給患者帶來財產上和精神上的損害。其後果的表現形式主要分爲死亡、殘疾或功能障礙、喪失生存機會、喪失康復機會等。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醫療損害後果除上述所討論的幾種形式外,還有其他形式(即其他後果),條例雖未對其他後果進行明確定義,但在《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中列舉了所特指的一些損害後果,這些損害後果主要是由於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爲造成病人正常組織器官的'輕微損害或功能障礙。另外,我國的相關法律和法規還沒有將"喪失康復機會"作爲一個獨立的損害後果,但在審判實踐中已經予以承認並得到運用。

二、醫療損害傷殘鑑定申請書範文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單位名稱(要寫全稱),地址,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事實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就診,因...............(寫明事實經過及要求申請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理由,可分兩段寫,第一段寫事實,第二段寫明理由。)

此致

xx縣(區)衛生局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三、醫療損害鑑定賠償標準

1、醫療費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3)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4)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

2、誤工費

(1)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2)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5)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6)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1)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2)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3)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護理人員原則上爲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5)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6)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5、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6、交通費

(1)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2)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爲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7、住宿費及伙食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8、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2)被扶養人爲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

(3)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

(4)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9、精神損害撫慰金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爲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鑑定申請書4

申請人:XXX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鑑定原告訴大和勞務和快客利勞務合同是否爲兩被告摹仿原告的簽字筆跡。

事實與理由:

20xx年6月通過河北區勞動仲裁調解時,被告快客利拿出一份假合同,天津市大和勞務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疑點如下;

1、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簽約須知》第7條規定,填寫勞動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毛筆。要求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

2、通過觀察河北區調解處拿出的合同簽訂,僅有被告摹仿原告的圓珠筆筆跡簽字,連籤合同日期也不敢標明,就怕留下更多破綻。

原告提供20xx年9月23日快客利工服押金的交款簽字一份,20xx年3月20日和20xx年7月2日快客利住紅光中學辦公點《來賓登記》2張,以供筆跡鑑定合同是否爲摹仿的證據比較材料。

3、原告的筆跡是書寫人經過反覆訓練鞏固下來的,已經成爲其個人需要的,一時難以改變的那部分書寫技能即書寫習慣的體現。仔細觀察被告的摹仿簽字合同,其運筆筆畫交叉,連接搭配,筆順的輕、重、緩、疾、提、繞、壓、揚、停、頓、挫等特徵以及形成字體的`結構等均有明顯的不同區別,可以清楚的看到該合同簽字筆跡系他人摹仿。

4、依據20xx年最新實施的勞動合同的法律第十七條(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七)社會保險;僅有在開發區摩托羅拉工作的地點,沒有在大港區發電廠工作的合同變更合同補充,並且沒有給原告提供一份。

依據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鑑定申請書5

申請人:__

被申請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

申請依據:

__訴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經貴院委託北京市海淀區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並作出京海醫鑑【__】第×8號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鑑定機構在未對患者發生的胰腺炎是什麼樣時間發生、醫方是在什麼時間作出診斷、什麼時間作出治療等情況進行鑑定的情況下,遂認定醫方醫療行爲不構成醫療事故。具體來說,患方認爲該鑑定結論未對如下事實進行分析認定:1、被申請人延誤繼發性胰腺炎診斷15天的事實;2、被申請人延誤使用奧曲肽治療繼發性胰腺炎16天的事實。另外,鑑定機構“晚期腫瘤侵犯胰頭引起的胰腺炎,目前醫學無法預防及有效治療”的論斷,與衛生部《臨牀診療指南·腫瘤學分冊》中相關診療技術規範完全相悖,因此該說法是錯誤的.。

基於以上事實,申請人不服海淀區醫學會的鑑定結論,申請對本案進行醫療過錯司法鑑定,請求人民法院給予支持。

鑑定事項:

被申請人醫療行爲是否存在過錯;若存在過錯,過錯醫療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過錯在損害後果中的參與度。

此致

xx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

  __年12月21日

鑑定申請書6

申請人:何某洋,性別:男,中國澳門居民,澳門身份證號:xxxxxxx,現住濟南市xx路xx號某小區x號樓xxx室。

申請事項

依法申請鑑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飾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財務20xx年1月對賬單》等證據中的簽名“何某洋”三個字並非申請人本人所籤,該簽名筆跡系被告摹仿、僞造。

事實與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飾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財務20xx年1月對賬單》、《公司財務220xx年2月份對賬單》、《公司財務20xx年3月對賬單》、《公司財務20xx年6月份對賬單》、《公司財務20xx年9月份對賬單》、《公司財務20xx年11月份對賬單》等證據均系原告單方製作,簽名並非申請人所寫。該簽名與申請人平時的簽名筆跡從運筆、筆畫交叉、連接搭配、筆順等特徵以及形成字體的結構等均有明顯的不同、區別,可以清楚的看出該簽名筆跡系他人摹仿申請人筆跡所爲。

因此,爲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公正裁判;故申請人依法申請筆跡鑑定。

此致

河南省某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鑑定申請書7

申請人:被申請人:醫院,地址,聯繫電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醫院院長。申請事項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技術鑑定;事實和理由20xx年11月11日下午,申請人之子xxx(病人)因身體不適到被申請人處就診,並住院治療。至

申請人:

被申請人:醫院,地址,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醫院院長。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技術鑑定;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1月11日下午,申請人之子xxx(病人)因身體不適到被申請人處就診,並住院治療。至11月13日下午,經檢查,診斷爲“肺血栓”,並將病情告知病人。至11月14日凌晨,申請人接到醫院病危通知後,趕到醫院時,看見病人躺倒在離病牀2米遠的地上,左臉有一傷口,血流至耳朵(已凝固),且手腳冰涼,已死亡。因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護理常規,草率治療,未及時做轉院處理,搶救不力,導致病人不治身亡。

一、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常規,未給病人進行病理檢查就讓其住院,且至住院第二天即11月12日已經在給病人用肺血栓針(已經證實得了肺血栓,當天費用清單爲證),第三天下午,才檢查出病人患的是“肺血栓”,延誤了病情,使病人未得到及時救治,而不治身亡。不僅如此,被申請人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不僅沒有及時給病人予以救治,而且直至病人死亡時,採取的均爲二級護理,病房中無任何救治設備放置,且病人死亡時,並非死在自己的病牀上,而是死在離自己病牀2米遠的地上,且臉上有血。從以上情形不難看出,院方未盡到應盡的醫治和護理義務,嚴重違反醫療常規,對病人未給予及時救治和護理,是導致病人死亡的最直接原因。

二、被申請人診斷出病人的病情爲“肺血栓”後,根據診療常規,在明知自己無醫治條件的情況下,對病人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或特級護理,也未及時通知申請人陪護,亦未及時將病人病情嚴重的情況告知申請人(即下發病危通知書)。使病人的感染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病情惡化,且搶救不力,也是導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被申請人未履行告知義務。被申請人在診斷結論出來後,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還不及時告知病人家屬可能導致的不良後果,使病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療和護理,造成病人身體損害,病情迅速惡化,最終導致死亡。

四、被申請人在病人死亡後,其工作人員對病人的死亡原因的解釋前後不一致,先前說是“肺血栓”,過後又不承認(此有病人的親屬及校方、同事的質詢爲證)。對院方的此做法,讓人難以理解,使申請人有理由相信院方在對病人的死亡原因上,有推託醫責的嫌疑。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違反醫療護理常規,搶救不力,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並且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病人病情惡化,最後不治身亡,因果關係明顯。鑑於以上事實和理由,現申請作技術鑑定。

此致

  區衛生局

鑑定申請書8

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身份證號碼:××。

被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身份證號碼:××。

申請事項:

請求對被申請人的傷殘等級進行重新鑑定,鑑定事項爲被申請人20xx年5月7日左手食指受傷是否構成殘疾?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7日,被申請人因故受傷,後原告於20xx年6月8日單方委託××司法鑑定所對其傷殘等級進行鑑定,司法鑑定所認定被申請人構成X級傷殘。該鑑定意見,程序存在嚴重違法。

首先,該鑑定意見系被申請人單方委託鑑定機構,未與包括申請人在內的其他當事人協商確定鑑定機構。

其次,被申請人用以鑑定的證據未經質證,不符合鑑定規定,即,司法鑑定所依據未經質證的證據所得出的鑑定意見應不予採納。

最後,被申請人受傷時間爲20xx年5月7日,從某市二醫院出院時間爲20xx年5月27日,而被申請人出示給貴院的證據中包括幾組出自別的醫院的診療發票。由此可見,被申請人在從某市二醫院出院後回到某地仍然在繼續進行治療,其診療活動並未終結。值得一提的'是,司法鑑定所受理被申請人的鑑定申請時間是20xx年6月8日,但被申請人的診療活動於 20xx年6月9日還尚未終結,這屬於嚴重程序違法。

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第4.2規定:鑑定時機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併發症治療終結或者臨牀治療效果穩定後進行鑑定。本案中,被申請人自事故發生之日(20xx年5月7日)到鑑定意見作出之日(20xx年6月8日),恰好一個月時間,且治療活動未終結,根本不符合《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關於“鑑定時機”必須“治療終結或臨牀治療效果穩定後進行鑑定”的規定。

綜上,某司法鑑定所出具的某司鑑(20xx)臨鑑字第×號《司法鑑定意見書》程序嚴重違法,其鑑定意見不應作爲證據,申請人特向貴院申請重新鑑定。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年 XX月XX日

鑑定申請書9

申請人:xxx,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湖北省

申請事項:

依法對申請人向法庭提交的《企業名稱預先覈准申請書》《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漢xx商貿有限公司章程》《武漢xx商貿有限公司股東會關於公司執行董事、經理和監事的`任職決定》《房屋租賃合同》等證據中的簽名“xxx”是否是申請人本人書寫進行鑑定。

事實與理由:

貴院受理的(xxxx)鄂0106民初xxx號申請人xxx訴被告王xx姓名權糾紛一案,申請人向貴院提交的《企業名稱預先覈准申請書》《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漢xx商貿有限公司章程》《武漢xx商貿有限公司股東會關於公司執行董事、經理和監事的任職決定》《房屋租賃合同》等證據中“xxx”簽字均非申請人所寫。上述文件中的簽名與申請人平時的簽名筆跡從運筆、筆畫交叉、連接搭配、筆順等特徵以及形成字體的結構等均有明顯的不同。爲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公正裁判,申請人特依法申請筆跡鑑定。

此致

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代理人:xxx律師

  xx年xx月xx日

鑑定申請書10

申請事項:

申請重新對周XX的傷情進行司法鑑定。

事實與理由

案情簡述:20xx年12月17日0時20分左右,申請人與朋友去XX娛樂城唱歌。凌晨4時許,申請人在與該店結賬時,發覺所記帳目與實際消費明顯不符,當即向工作人員提出異議。歌廳老闆周XX上前推搡申請人,藉故與申請人發生爭執。當時申請人因飲酒無力,。無法掙脫,爲了擺脫他的糾纏,申請人拿起旁邊的啤酒瓶恐嚇周XX。周XX藉機搶過申請人手中的.啤酒瓶,重重地砸在申請人頭部,當即血流不止,並掐住申請人的脖子往牆上猛撞,同時喊出該娛樂城打手。申請人在掙扎過程中,摸到一個啤酒瓶自衛。周XX仍然死死拽住申請人的衣服,指使五六個手拿鋼管的打手,把申請人打-倒在地。周XX趁機挖申請人的雙眼,申請人用雙手拼命自護,避免遭受更大的傷害。而後,周XX逃離現場,申請人等待警察來處理。警察來到現場後,申請人如實陳述案件經過。經鑑定機構查明:申請人的傷情爲輕傷以下。同時,憑藉周XX的傷勢證明,鑑定周XX爲輕傷。20xx年12月17日,依xx公刑保字(20xx)0201號,申請人被決定取保候審,並先支付周xx醫藥費1500元。案發後,申請人爲治療共花費元。

申請人認爲,周XX的傷情依法不構成輕傷,理由如下:

1、依照《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第三條,"鑑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爲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周xx做鑑定時,傷情不確定、後果無法預測。

2、依照《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第四條第2款,"鑑定人有權瞭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鑑定機構沒有了解案情、查閱病歷、勘驗現場,僅僅憑藉周xx的傷勢證明,就做出輕傷結論,證據材料單薄,難以讓申請人信服。

綜上所述,申請人根據《公安的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對鑑定結論有異議提出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爲了本案處理能夠客觀公正,申請人懇請貴機關覈實案情,依法對周XX的傷情重新進行司法鑑定,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鑑定申請書11

申請人張xx,女,漢族,20xx年8月15日出生,九江市xx實業有限公司職工,住九江市開發區xx組。

申請事項

申請人民法院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對申請人需要的'護理時間進行鑑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和被告劉xx等人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一案,案號(20xx)潯民一初字第xxxx號,已起訴到潯陽區人民法院,案件正在審理中。申請人因交通事故造成身體受傷,經司法鑑定構成10級傷殘。現爲了明確申請人因傷殘需要的護理時間,利於人民法院進行裁判。申請人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向你院提出申請,請求你院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此致

  潯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xx月28日

鑑定申請書12

申請人:陳x如,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漢族,住平陽縣鰲江鎮河濱村,

申請事項:1.申請對賣盡契約進行書寫時間鑑定;2.申請對陳紀旺在契約上的簽名進行筆跡鑑定;3.申請對陳紀旺在契約上的手印進行真實性鑑定。

事實與理由:原告姜x春訴被告應x語、陳x、陳x璋、陳x康、陳x芝、陳x如6人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業經貴院受理,現被告陳x如有正當理由懷疑原告提供的'賣盡契約系僞造。特申請法院委託專業的司法鑑定機構對上述請求事項進行司法鑑定。

此致

  xxxxx法院

  申請人: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鑑定申請書13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劉飛,河南陳州律師事務所,電話:13513878146

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周口仙源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

申請事項:

申請依法撤銷周口仙源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作出的.周仙源司鑑所[20xx]臨鑑字第117號傷殘鑑定意見書。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張在20xx年1月31日發生車禍,原告受傷。後起訴到鹿邑縣人民法院,原告張提供了由周口仙源法醫臨牀司法鑑定所和出的張三級傷殘。引用的依據是(第4、3、1a第4、3、1g)標準;申請人認爲,被申請人超出了鑑定權限,精神缺損等被申請無權鑑定。

且傷者張鐵山在事故前就患有嚴重的多種疾病:

1、混合性癡呆;

2、多發性腦梗塞;

3、腦動脈硬化;

4、左側大腦中動脈遠端動脈瘤;

5、高血壓3級極危;

6、糖尿病;

7、腦萎縮。

這些都和此次事故無關聯性,而被申請人不尊重客觀事實,作出錯誤的鑑定結論。

同時,在訴訟程序中我們要求重新鑑定及因果關係比例(即外傷參與度)鑑定,而張鐵山及有關人員不配合,無奈,申請人特向貴局申請撤銷鑑定結論。

此致

鹿邑縣司法局

  申請人:鹿邑縣環境保護

  代理人:劉飛河南陳州律師事務所

  二0一四年四月三日

鑑定申請書14

申請人:XXX;公司名稱:XXX;法定代表人:XXXX;被申請人:XXX

申請事項:

1、治療此次交通事故所致的骨折的合理醫療費用。

2、全部醫療費用中非醫保用藥的藥品名稱及數量。

事實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XXX駕駛XXX號XX牌小型越野車在XXXX三道街將被申請人XXX撞傷,事故發生後,XXX到XX省武警總隊醫院救治,並於同日轉至XXX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治療,後因呼吸困難轉入呼吸內科,共住院XX天。申請人XXX認爲被申請人XXX多次轉科,醫療用藥數量過多,且有些藥物用途不明,據此爲查明本案事實,現依法向貴院申請對本案被申請人治療本次交通事故所致的骨折所用的'合理醫療費用,和全部醫療費用中非醫保用藥的藥品名稱及數量。

請予以准許。

此致XXX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鑑定申請書15

申請人:xxx,男,侗族,1973年7月24日生,貴州省凱裏市人,住址:貴州省岑鞏縣羊橋鄉兩河村兩河組。系死者的父親。

申請人:xxx,女,漢族,1971年7月2日生,住址:貴州省岑鞏縣羊橋鄉兩河村兩河組。系死者母親。

申請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鑑定機構對死者舒麗紅的身體進行屍體檢驗,確定死者的死因。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的女兒於20xx年10月29日在貴州省人民醫院進行心臟修復手術,手術完成後,醫院安排舒麗紅(死者)在重症監護室觀察了三天,主治醫生認爲已經脫離危險,就安排申請人把女兒就轉入普通病房,於20xx年11月18日(轉入普通病房的'第十天)在醫院死亡。醫院出示的死亡原因爲:死者爲右肺感染而死亡。申請人對醫院的醫生的行爲和不負責任的態度嚴重不滿,爲了查明事實,還原案件真相,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二十五條規定,依法向貴院提出申請,懇請批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鑑定申請書16

尊敬的領導:

申請人:張某,女,19xx年11月1日出生,。住所地大興區。聯繫電話:13681012785。

被申請人:北京市民政局住宅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李士秀

合作社聯繫電話:67175759,具體負責人電話:13031006502。

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中紡街28號,在大興區團河農場首座御園仍有辦公室。

申請請求:要求對大興區首座御園32號樓3單元1111號房屋的.質量缺陷進行評定並確定損失及維修方案。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北京市民政局住宅合作社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被申請人交付的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予以維修並給予以賠償,現維修方案及賠償數額無法確定,爲更好的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房屋質量缺陷進行評定並確定損失、出具專業維修方案。

此致

  xxx

  20xx年xx月xx日

鑑定申請書17

申請人:zz,男,19--年5月1日出生,漢族,籍貫:**縣,現住:XX市立山區XX路89棟XX號,工作單位:**集團設備檢修協力中心,職務:工程師,電話:*****。

被申請人:XX市**醫院,法人代表:zzz,地址:XX市立山區**路32號。

申請事項

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醫療糾紛一案,申請XX省醫學會做再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事實與理由

20--年11月30日早上我因工受傷,10時0分住進XX市**醫院(原名:鞍鋼立山醫院),診斷爲左鎖骨骨折。當天14時45分由醫生WW實施切開復位鋼板螺釘內固定術,手術操作中,由於沒使用鋼板固定器暫時固定,致使釘孔位置鑽錯,鋼板置偏,且釘孔鑽大(鑽頭不匹配),固定不牢,“不得已”鋼板外捆鋼絲。術後,多次複查見骨折位逐漸變形。20xx年3月6日拍片發現鋼板斷裂、鋼絲掉套、骨折嚴重錯位。20xx年4月10日鑑定爲“七級傷殘”,20xx年6月12日評定爲“肢體殘疾人”。

本案醫方已觸犯了《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違反醫療衛生部門規章和診治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及第四條“損害程度”的規定,足以構成三級醫療事故。

20xx年12月2日經XX市醫學會作出XX醫鑑[20xx]36號《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結論爲不屬於醫療事故。該鑑定書事實不清、認定事實無證據,法律適用錯誤,枉下結論。鑑定程序不合法。矛盾重重(多處自相矛盾)。詳見患方提出的:《對XX醫鑑【20xx】36號《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的.質疑書》。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四十條之規定,申請人不服XX市醫學會的此鑑定結論,申請上級醫學會進行再次鑑定。

此致

XX市立山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zz

  20xx年2月10日

附:1、XX市醫學會XX醫鑑[20xx]36號《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複印件一份;

2、《對XX醫鑑[20xx]36號《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的質疑書》一份;

3、《醫療事故鑑定患方陳述》及其附頁一份;

4、醫方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答辯書》複印件一份;

5、zz在鞍鋼立山醫院(即XX市**醫院)《住院病案》複印件一冊(共12頁,包括:住院病案首頁、創傷住院病志、體格檢查、骨科情況、出院小結、手術記錄、CR影像診斷報告、臨時醫囑單、長期醫囑單、植入性醫療器械使用跟蹤隨訪記錄表)[病案號:0066204];

6、zz左鎖骨正位影像照片複印件9張;

7、《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20*-*)047號複印件一份;

8、《職工工傷、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結論通知單》(存檔編號:***)複印件一份;

9、《殘疾人評定報告單》複印件一份;

10、《殘疾人證》(遼鞍殘字第305101號)複印件一份;

11、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鑑定申請書18

申請人: ,男,37歲,身份證號: ,戶籍地:xx省xx縣 。

申請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申請人進行傷殘鑑定以及確定申請人的後續治療費、護理費。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訴某某、 貨運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已訴於貴院,現已受理。申請人因本案所涉交通事故受傷嚴重,花費了鉅額醫療費用,仍需要進一步的`治療。申請人已向貴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但沒有與粵 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粵 掛)方就傷殘鑑定機構達成一致意見,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依法請求貴院委託鑑定部門對申請人進行傷殘等級鑑定、確定後續治療費、護理費,以便確定賠償數額。

此致

  XX

  20xx年xx月xx日

鑑定申請書19

申請人:xx,

聯繫電話:xxx

被申請人:xxx

住所地:xxx

電話:xxx

法定代理人:xx,系該院院長。

申請事項

請求對被申請人存在的醫療過錯進行司法鑑定,包括醫療過錯對損害結果的參與度。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xx縣醫院醫療糾紛一案貴院業已受理。因被申請人在診療過程中存在嚴重過錯,造成李某死亡的.嚴重後果。爲查明案件事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申請人申請貴院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醫療糾紛司法鑑定。請予准許。

此致

敬禮!

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鑑定申請書20

申請人(xxxx律師事務所 xxxx 律師。)

通訊地址或聯繫方法( xxxx )

申請事項(重新鑑定、勘驗。)

事實與理由【我作爲 xxxx 案 xxxx 委託的 xxxx 律師,認爲關於 的` 鑑定(勘驗)存在以下問題: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的規定,特提請對 xxxx 事項重新鑑定、勘驗。)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律師事務所:(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