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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司法罪的名詞解釋|構成要件|分類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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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司法罪的名詞解釋

妨害司法罪的名詞解釋|構成要件|分類定義

妨害司法罪,是指違反法律規定,使用各種方法妨害國家司法機關正常訴訟活動,破壞國家司法權的行使,情節嚴重的行爲。 具體包括打擊報復證人罪、擾亂法庭秩序罪、窩藏、包庇罪、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等。

妨害司法罪的構成要件

一、僞證罪 構成要件:

(一)“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的認定

(二)“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的認定

(三)“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的認定

(四)“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認定

(五)“情節嚴重”的認定

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僞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構成要件:

(一)“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的認定

(二)“毀滅、僞造證據”的認定

(三)“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的認定

(四)“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僞證”的認定

(五)“情節嚴重”的認定

三、妨害作證罪;幫助毀滅、僞造證據罪 構成要件:

(一)“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的認定

(二)“指使他人作僞證”的認定

(三)“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的認定

(四)“司法工作人員”的認定

(五)“情節嚴重”的認定

四、打擊報復證人罪

五、擾亂法庭秩序罪

六、窩藏、包庇罪

七、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

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十、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

妨害司法罪的分類定義

一、【僞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爲。

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僞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僞造的,不屬於僞造證據。

三、【妨害作證罪】,是指採用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僞證的行爲。

四、【幫助毀滅、僞造證據罪】,是指在訴訟活動中,唆使、協助當事人隱匿、毀滅、僞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行爲。

五、 【打擊報復證人罪】,是指對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行爲。

六、【擾亂法庭秩序罪】,是指在法庭開庭審理案件過程中,訴訟參與人或旁聽人員聚衆鬨鬧、衝擊法庭,或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爲。

七、【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爲。窩藏、包庇罪爲選擇性罪名,具體包括窩藏罪和包庇罪。

八、【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間諜犯罪行爲,在國家安全機關向其調查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拒絕提供,情節嚴重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