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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撫使
【意思解釋】1.官名。唐德宗後,派朝官巡視經過戰亂及受災的地區,稱宣慰安撫使或宣撫使。宋代宣撫使為鎮撫一方之軍政長官,職位高於安撫使。元於西南地區設宣撫司,參用土官,處理地方軍政大事。明清宣撫使皆土官世襲之職。參閲《文獻通考.職官十三》﹑《續文獻通考.職官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