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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筋急轉彎》引發的案件

腦筋急轉彎及答案 閱讀(1.05W)

還記得有一本書《腦筋急轉彎》嗎?這本書引發了一個案件你又知道多少呢?下面讓我來告訴你吧。

《腦筋急轉彎》引發的案件

事情是這樣的。

1992年8月,四川美術出版社副社長李康林、總編室主任蔣永康,助理編輯候榮,爲私人簽發書號,出版並印刷了載有嚴重侮辱穆斯林內容的臺灣版少兒畫冊《腦筋急轉彎》一書。這一無視國家民族宗教政策與有關法規,不嚴格執行編審制度及有關出版發行規定,並嚴重傷害伊斯蘭教信教羣衆民族宗教感情的惡劣行爲,激起廣大穆斯林羣衆的強烈反感和不滿。

案發後,甘肅省伊協、蘭州市伊協和臨夏州伊協代表廣大穆斯林羣衆,依法向被告所在地四川省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隨後四川省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受理該案,並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於1995年5月17日、18日召開審判大會,兩次開庭審理。

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1992年8月底,北京知識出版社徐某某要重慶市停薪留職人員李某幫助中華民族文化促進會書刊編輯部肖某某在四川搞個書號,出版臺灣版《腦筋急轉彎》。被告李康林在未審閱書稿的情況下,越權與李某簽訂了出版書協議,並收取出書管理費11000元,被告蔣永康在未見審稿記錄,無複審、終審簽字的情況下,簽字發放了書號,被告候榮在未審讀書稿的情況下,竟填寫《發稿通知》,肖、徐拿到書號後,以四川美術出版社的名義出版發行了《腦筋急轉彎》一書。

法庭認爲,被告李康林、蔣永康、候榮身爲四川美術出版社副社長、總編室主任和助理編輯,身爲編審重任,不嚴格執行編審制度,嚴重違犯了國家新聞出版署和四川省新聞出版局及有關方面規定的三級審稿、書號管理、寫作出版等制度,嚴重違犯了有關出版發行臺、港、澳書刊規定,在未見審稿記錄、無複審、終審簽字,未辦理專題申報,未審查書稿是否齊全、清楚和確定的情況下,將有嚴重違反政策內容的《腦筋急轉彎》出版發行,流入社會,造成極爲惡劣的政治影響。

他們的犯罪實事清楚,性質惡劣,後果嚴重,證據充分、確鑿,他們的行爲已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爲了維護政策、法律的尊嚴和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加強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安定,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被告李康林有期徒刑5年,蔣永康有期徒刑3年,候榮有期徒刑2 年。

誰也想不到一本腦筋急轉彎的書引發案件,這件事情告訴我們事無大小,法律是公正嚴明的,無論做什麼事都要三思而後行,以免觸犯法律,損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