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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禮記·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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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侯行而死於館,則其復如於其國。如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其輤有裧,緇布裳帷,素錦以爲屋而行。至於廟門,不毀牆遂入,適所殯,唯輤爲說,於廟門外。

《禮記》禮記·雜記

大夫士死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如於館死,則其復如於家。大夫以布爲輤而行,至於家而說輤,載以輲車,入自門,至於阼階下而說車,舉自阼階,升適所殯。士輤,葦蓆以爲屋,蒲席以爲裳帷。

凡訃於其君,曰:“君之臣某死。”父母妻長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君訃於他國之君,曰:“寡君不祿,敢告於執事。”夫人,曰:“寡小君不祿。”大子之喪,曰:“寡君之適子某死。”大夫訃於同國,適者曰:“某不祿。”訃於士,亦曰:“某不祿。”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訃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使某實。”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使某實。”士訃於同國大夫,曰:“某死。”訃於士,亦曰:“某死。”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訃於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

大夫次於公館以終喪。士練而歸,士次於公館。大夫居廬,士居堊室。

大夫爲其父母兄弟之未爲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士爲其父母兄弟之爲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

大夫之適子,服大夫之服。

大夫之庶子爲大夫,則爲其父母服大夫服,其位與未爲大夫者齒。

士之子爲大夫,則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無子則爲之置後。

大夫卜宅與葬日,有司麻衣,布衰,布帶,因喪屨,緇布冠不蕤,佔者皮弁。如筮,則史練冠長衣以筮。佔者朝服。

大夫之喪,既薦馬,薦馬者哭踊,出乃包奠,而讀書。

大夫之喪,大宗人相,小宗人命龜,卜人作龜。

內子以鞠衣,褒衣,素沙,下大夫以襢衣,其餘如士。復,諸侯以褒衣,冕服,爵弁服。夫人稅衣揄狄,狄稅素沙,復西上。

大夫不揄絞,屬於池下。

大夫附於士,士不附於大夫,附於大夫之昆弟。無昆弟則從其昭穆,雖王父母在亦然。婦附於其夫之所附之妃,無妃則亦從其昭穆之妃。妾附於妾祖姑,無妾祖姑則亦從其昭穆之妾。男子附於王父則配,女子附於王母則不配。公子附於公子。

君薨,大子號稱子,待猶君也。

有三年之練冠,則以大功之麻易之。唯杖屨不易。

有父母之喪,尚功衰,而附兄弟之殤,則練冠附於殤,稱陽童某甫,不名神也。

凡異居,始聞兄弟之喪,唯以哭對可也。其始麻,散帶絰,未服麻而奔喪,及主人之未成絰也,疏者與主人皆成之,親者終其麻帶絰之日數。

主妾之喪,則自祔。至於練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殯,祭,不於正室。

君不撫僕妾。

女君死,則妾爲女君之黨服。攝女君,則不爲先女君之黨服。

聞兄弟之喪,大功以上,見喪者之鄉而哭。

適兄弟之送喪者弗及,遇主人於道,則遂之於墓。

凡主兄弟之喪,雖疏亦虞之。

凡哭服未畢,有吊者則爲位而哭,拜,踊。

大夫之哭大夫弁絰,大夫與殯亦弁絰。

大夫有私喪之葛,則於其兄弟之輕喪則弁絰。

爲長子杖,則其子不以杖即位。

爲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顙。母在,不稽顙。稽顙者,其贈也拜。

違諸侯,之大夫,不反服。違大夫,之諸侯,不反服。

喪冠條屬,以別吉凶。三年之練冠,亦條屬右縫。小功以下,左,緦冠繰纓。

大功以上散帶。

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緦,加灰錫也。

諸侯相襚,以後路與冕服,先路與褒衣不以襚。

遣車視牢具,疏布輤,四面有章,置於四隅。

載粻,有子曰:“非禮也。喪奠,脯醢而已。”

祭稱孝子孝孫,喪稱哀子哀孫。

端衰,喪車,皆無等。

大白冠,緇布之冠,皆不蕤。委武玄縞而後蕤。

大夫冕而祭於公,弁而祭於己。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己。士弁而親迎,然則士弁而祭於己可也。

暢,臼以椈,杵以梧,枇以桑。長三尺,或曰五尺。畢用桑,長三尺,刊其柄與末。

率帶,諸侯大夫皆五采,士二採。

醴者,稻醴也,甕甒筲衡實見間,而後折入。

重既虞而埋之。

凡婦人,從其夫之爵位。

小斂大斂啓,皆辯拜。

朝夕哭不帷,無柩者不帷。

君若載而後吊之,則主人東面而拜,門右北面而踊,出待,反而後奠。

子羔之襲也,繭衣裳與稅衣纁袡爲一,素端一,皮弁一,爵弁一,玄冕一。曾子曰:“不襲婦服。”

爲君使而死,公館復,私館不復。公館者,公宮與公所爲也。私館者,自卿大夫以下之家也。

公七踊,大夫五踊,婦人居間,士三踊,婦人皆居間。

公襲捲衣一,玄端一,朝服一,素積一,纁裳一,爵弁二,玄冕一,褒衣一,朱綠帶,申加大帶於上。

小斂,環絰,公大夫士一也。

公視大斂,公升商祝鋪席乃斂。

魯人之贈也,三玄二纁,廣尺,長終幅。

吊者即位於門西,東面,其介在其東南。北面西上,西於門,主孤西面,相者受命曰:“孤某使某請事。”客曰:“寡君使某,如何不淑?”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吊者入,主人升堂西面,吊者升自西階,東面致命曰:“寡君聞君之喪,寡君使某,如何不淑?”子拜稽顙,吊者降反位。

含者執璧,將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再拜稽顙,含者坐委於殯東南,有葦蓆。既葬,蒲席,降出反位。宰夫朝服即喪屨,升自西階,西面坐取璧,降自西階以東。襚者曰:“寡君使某襚。”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襚者執冕服,左執領,右執要,入,升堂致命曰:“寡君使某襚。”子拜稽顙,委衣於殯東,襚者降,受爵弁服於門內溜。將命,子拜稽顙如初,受皮弁服於中庭,自西階受朝服,自堂受玄端。將命,子拜稽顙皆如初,襚者降出反位。宰夫五人,舉以東,降自西階,其舉亦西面,上介賵,執圭將命曰:“寡君使某賵。”相者入告,反命曰:“孤某須矣!”陳乘黃大路於中庭,北輈,執圭將命。客使自下由路西,子拜稽顙,坐委於殯東南隅,宰舉以東,凡將命,鄉殯將命。子拜稽顙,西面而坐委之,宰舉璧與圭,宰夫舉襚,升自西階,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階,賵者出,反位於門外。

上客臨曰:“寡君有宗廟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執綍。”相者反命曰:“孤某須

矣!”臨者入門右,介者皆從之,立於其左。東上,宗人納賓,升,受命於君,降曰:“孤敢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固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使臣某,毋敢視賓客,是以敢固辭。固辭不獲命,敢不敬從。”客立於門西,介立於其左,東上,孤降自阼階拜之,升哭,與客拾踊三。客出,送於門外,拜稽顙。

其國有君喪,不敢受吊。

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鋪席,商祝鋪絞紟衾,士盥於盤北,舉遷屍於斂上。卒斂,宰告,子馮之踊,夫人東面坐馮之,興踊。

士喪有與天子同者三,其終夜燎,及乘人,專道而行。

有父之喪,如未沒喪而母死,其除父之喪也,服其除服,卒事,反喪服。

雖諸父昆弟之喪,如當父母之喪,其除諸父昆弟之喪也,皆服其除服之服,卒事,反喪服。如三年之喪,則既顈其練祥皆行,王父死,未練祥而孫又死,猶是附於王父也。

有殯,聞外喪,哭之他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禮。

大夫士將與祭於公,既視濯而父母死,則猶是與祭也。次於異宮,既祭,釋服出公門外,哭而歸其它如奔喪之禮。如未視濯,則使人告,告者反而後哭。如諸父昆弟姑姊妹之喪,則既宿則與祭,卒事,出公門,釋服而後歸,其它如奔喪之禮。如同宮,則次於異宮。

曾子問曰:“卿大夫將爲屍於公,受宿矣,而有齊衰內喪,則如之何?”孔子曰:“出舍乎公宮以待事,禮也。”孔子曰:“屍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屍必式,必有前驅。”

父母之喪,將祭,而昆弟死,既殯而祭,如同宮。則雖臣妾,葬而後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執事者亦散等,雖虞附亦然。

自諸侯達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嚌之,衆賓兄弟,則皆啐之。大祥,主人啐之,衆賓兄弟皆飲之可也。

凡侍祭喪者,告賓祭薦而不食。

子貢問喪,子曰:“敬爲上,哀次之,瘠爲下。顏色稱其情,戚容稱其服。”“請問兄弟之喪?”子曰:“兄弟之喪則存乎書策矣。”

君子不奪人之喪,亦不可奪喪也。

孔子曰:“少連、大連,善居喪,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憂,東夷之子也。”

三年之喪,言而不語,對而不問。廬堊室之中,不與人坐焉。在堊室之中,非時見乎母也,不入門。疏衰皆居堊室,不廬,廬嚴者也。

妻視叔父母,姑姊妹視兄弟,長中下殤視成人。

親喪外除,兄弟之喪內除。

視君之母與妻,比之兄弟,發諸顏色者,亦不飲食也。

免喪之外,行於道路,見似目瞿,聞名心瞿,吊死而問疾,顏色戚容,必有以異於人也。如此而後可以服三年之喪,其餘則直道而行之是也。

祥,主人之除也,於夕爲期,朝服,祥因其故服。

子游曰:“既祥,雖不當縞者必縞,然後反服。”

當袒,大夫至,雖當踊,絕踊而拜之,反改成踊,乃襲。於士,既事成踊,襲而後拜之,不改成踊。

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犆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

祝稱卜葬虞,子孫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

古者貴賤皆杖。叔孫武叔朝,見輪人以其杖關轂而輠輪者,於是有爵而後杖也。

鑿巾以飯,公羊賈爲之也。

冒者何也?所以揜形也,自襲以至小斂,不設冒則形,是以襲而後設冒也。

或問於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餘,猶既食而裹其餘與?君子既食則裹其餘乎?”曾子

曰:“吾子不見大饗乎?夫大饗既饗,卷三牲之俎,歸於賓館,父母而賓客之,所以爲哀也。子不見大饗乎?”

非爲人喪,問與?賜與?

三年之喪,以其喪拜。非三年之喪,以吉拜。三年之喪,如或遺之酒肉,則受之,必三辭,主人衰絰而受之。如君命,則不敢辭,受而薦之。喪者不遺人,人遺之,雖酒肉受也。從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遺人可也。

縣子曰:“三年之喪如斬,期之喪如剡。”

期之喪,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

三年之喪,雖功衰不弔,自諸侯達諸士。如有服而將往哭之,則服其服而往。練則吊,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聽事焉。期之喪未葬,吊於鄉人,哭而退,不聽事焉。功衰吊,待事不執事。小功緦,執事不與於禮。

相趨也,出宮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問也,既封而退;相見也,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

吊非從主人也,四十者執綍,鄉人,五十者從反哭,四十者待盈坎。

喪食雖惡,必充飢,飢而廢事,非禮也,飽而忘哀,亦非禮也。視不明,聽不聰,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飲酒食肉。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飲酒食肉,皆爲疑死。

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適人,人食之,其黨也食之,非其黨弗食也。功衰食菜果,飲水漿,無鹽酪,不能食食,鹽酪可也。孔子曰:“身有瘍則浴,首有創則沐,病則飲酒食肉。毀瘠爲病,君子弗爲也。毀而死,君子謂之無子。”

非從柩與反哭,無免於堩。

凡喪,小功以上,非虞附練祥,無沐浴。

疏衰之喪,既葬,人請見之則見,不請見人。小功請見人可也,大功不以執摯。唯父母之喪,不闢涕泣而見人。

三年之喪,祥而從政。期之喪,卒哭而從政。九月之喪,既葬而從政。小功緦之喪,既殯而從政。

曾申問於曾子曰:“哭父母有常聲乎?”曰:“中路嬰兒失其母焉,何常聲之有?”

卒哭而諱,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與父同諱。母之諱,宮中諱。妻之諱,不舉諸其側,與從祖昆弟同名則諱。

以喪冠者,雖三年之喪可也。既冠於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所以嫁子,可以取婦。己雖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殤之小,功則不可。

凡弁絰,其衰侈袂。

父有服,宮中子不與於樂。母有服,聲聞焉不舉樂。妻有服,不舉樂於其側。大功將至,闢琴瑟。小功至,不絕樂。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黨無兄弟,使夫之族人主喪。妻之黨,雖親弗主,夫若無族矣,則前後家,東西家,無有,則裏尹主之。或曰:主之而附於夫之黨。

麻者不紳,執玉不麻,麻不加於採。

國禁哭則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

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廬。

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絕地。姑姊妹之大功,踊絕於地。如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

世柳之母死,相者由左。世柳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世柳之徒爲之也。

天子飯九貝,諸侯七,大夫五,士三。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諸侯七。

諸侯使人吊,其次含襚賵臨,皆同日而畢事者也。其次如此也。

卿大夫疾,君問之無筭。士壹問之。君於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舉樂,爲士比殯不舉樂。

升正柩,諸侯執綍五百人,四綍,皆銜枚。司馬執鐸,左八人,右八人。匠人執羽葆御柩。大夫之喪,其升正柩也,執引者三百人,執鐸者左右各四人,御柩以茅。

孔子曰:“管仲鏤簋而朱紘,旅樹而反坫,山節而藻梲,賢大夫也,而難爲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揜豆,賢大夫也,而難爲下也。君子上不僭上,下不偪下。”

婦人非三年之喪,不踰封而吊。如三年之喪,則君夫人歸,夫人其歸也,以諸侯之吊禮。其待之也,若待諸侯然。夫人至,入自闈門,升自側階。君在阼,其它如奔喪禮然。

嫂不撫叔,叔不撫嫂。

君子有三患:未之聞,患弗得聞也;既聞之,患弗得學也;既學之,患弗能行也。君子有五恥:居其位,無其言,君子恥之;有其言,無其行,君子恥之;既得之而又失之,君子恥之;地有餘而民不足,君子恥之;衆寡均而倍焉,君子恥之。

孔子曰:“凶年則乘駑馬,祀以下牲。”

恤由之喪,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學士喪禮。士喪禮於是乎書。

子貢觀於蠟,孔子曰:“賜也樂乎?”對曰:“一國之人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子曰:“百日之蠟,一日之澤,非爾所知也。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爲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孟獻之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於祖。”七月而禘,獻子爲之也。

夫人之不命於天子,自魯昭公始也。

外宗爲君夫人,猶內宗也。

廄焚,孔子拜鄉人,爲火來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

孔子曰:“管仲遇盜,取二人焉,上以爲公臣,曰:‘其所與遊闢也,可人也。’管仲死,桓公使爲之服。官於大夫者之爲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爾也。”

過而舉君之諱則起,與君之諱同則稱字。

內亂不與焉,外患弗闢也。

贊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採六等。”

哀公問子羔曰:“子之食奚當?”對曰:“文公之下執事也。”

成廟則釁之,其禮,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純衣。雍人拭羊,宗人視之,宰夫北面於碑南,東上,雍人舉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於前,乃降。門,夾室皆用雞,先門而後夾室,其衈皆於屋下。割雞,門,當門,夾室,中室,有司皆鄉室而立。門,則有司當門北面。既事,宗人告事畢,乃皆退,反命於君曰:“釁某廟事畢。”反命於寢,君南鄉於門內,朝服,既反命,乃退。路寢成,則考之而不釁。釁屋者,交神明之道也。凡宗廟之器,其名者成則釁之以豭豚。

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於其國,以夫人之禮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將命曰:“寡君不敏,不能從而事社稷宗廟,使使臣某敢告於執事。”主人對曰:“寡君固前辭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須以俟命。”有司官陳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從而共粢盛,使某也敢告於侍者。”主人對曰:“某之子不肖,不敢闢誅,敢不敬須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則稱舅,舅沒則稱兄,無兄則稱夫。主人之辭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稱之。

孔子曰:“吾食於少施氏而飽,少施氏食我以禮。吾祭,作而辭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辭曰:‘疏食也,不敢以傷吾子。’”

納幣一束.束五兩.兩五尋。

婦見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於堂下,西面北上,是見已,見諸父,各就其寢。

女雖未許嫁,年二十而笄,禮之。婦人執其禮,燕則鬈首。

縪長三尺,下廣二尺,上廣一尺,會去上五寸,紕以爵韋六寸,不至下五寸。純以素,紃以五采。

諸侯行而死於館,則其復如於其國。如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其輤有裧,緇布裳帷,素錦以爲屋而行。至於廟門,不毀牆遂入,適所殯,唯輤爲說,於廟門外。

大夫士死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如於館死,則其復如於家。大夫以布爲輤而行,至於家而說輤,載以輲車,入自門,至於阼階下而說車,舉自阼階,升適所殯。士輤,葦蓆以爲屋,蒲席以爲裳帷。

凡訃於其君,曰:“君之臣某死。”父母妻長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君訃於他國之君,曰:“寡君不祿,敢告於執事。”夫人,曰:“寡小君不祿。”大子之喪,曰:“寡君之適子某死。”大夫訃於同國,適者曰:“某不祿。”訃於士,亦曰:“某不祿。”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訃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使某實。”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使某實。”士訃於同國大夫,曰:“某死。”訃於士,亦曰:“某死。”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訃於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

大夫次於公館以終喪。士練而歸,士次於公館。大夫居廬,士居堊室。

大夫爲其父母兄弟之未爲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士爲其父母兄弟之爲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

大夫之適子,服大夫之服。

大夫之庶子爲大夫,則爲其父母服大夫服,其位與未爲大夫者齒。

士之子爲大夫,則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無子則爲之置後。

大夫卜宅與葬日,有司麻衣,布衰,布帶,因喪屨,緇布冠不蕤,佔者皮弁。如筮,則史練冠長衣以筮。佔者朝服。

大夫之喪,既薦馬,薦馬者哭踊,出乃包奠,而讀書。

大夫之喪,大宗人相,小宗人命龜,卜人作龜。

內子以鞠衣,褒衣,素沙,下大夫以襢衣,其餘如士。復,諸侯以褒衣,冕服,爵弁服。夫人稅衣揄狄,狄稅素沙,復西上。

大夫不揄絞,屬於池下。

大夫附於士,士不附於大夫,附於大夫之昆弟。無昆弟則從其昭穆,雖王父母在亦然。婦附於其夫之所附之妃,無妃則亦從其昭穆之妃。妾附於妾祖姑,無妾祖姑則亦從其昭穆之妾。男子附於王父則配,女子附於王母則不配。公子附於公子。

君薨,大子號稱子,待猶君也。

有三年之練冠,則以大功之麻易之。唯杖屨不易。

有父母之喪,尚功衰,而附兄弟之殤,則練冠附於殤,稱陽童某甫,不名神也。

凡異居,始聞兄弟之喪,唯以哭對可也。其始麻,散帶絰,未服麻而奔喪,及主人之未成絰也,疏者與主人皆成之,親者終其麻帶絰之日數。

主妾之喪,則自祔。至於練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殯,祭,不於正室。

君不撫僕妾。

女君死,則妾爲女君之黨服。攝女君,則不爲先女君之黨服。

聞兄弟之喪,大功以上,見喪者之鄉而哭。

適兄弟之送喪者弗及,遇主人於道,則遂之於墓。

凡主兄弟之喪,雖疏亦虞之。

凡哭服未畢,有吊者則爲位而哭,拜,踊。

大夫之哭大夫弁絰,大夫與殯亦弁絰。

大夫有私喪之葛,則於其兄弟之輕喪則弁絰。

爲長子杖,則其子不以杖即位。

爲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顙。母在,不稽顙。稽顙者,其贈也拜。

違諸侯,之大夫,不反服。違大夫,之諸侯,不反服。

喪冠條屬,以別吉凶。三年之練冠,亦條屬右縫。小功以下,左,緦冠繰纓。

大功以上散帶。

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緦,加灰錫也。

諸侯相襚,以後路與冕服,先路與褒衣不以襚。

遣車視牢具,疏布輤,四面有章,置於四隅。

載粻,有子曰:“非禮也。喪奠,脯醢而已。”

祭稱孝子孝孫,喪稱哀子哀孫。

端衰,喪車,皆無等。

大白冠,緇布之冠,皆不蕤。委武玄縞而後蕤。

大夫冕而祭於公,弁而祭於己。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己。士弁而親迎,然則士弁而祭於己可也。

暢,臼以椈,杵以梧,枇以桑。長三尺,或曰五尺。畢用桑,長三尺,刊其柄與末。

率帶,諸侯大夫皆五采,士二採。

醴者,稻醴也,甕甒筲衡實見間,而後折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