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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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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

包拯簡介

包拯(999~1062)

北宋政治家。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屬安徽)人。天聖五年(1027)進士及第,歷知天長縣(今屬安徽)、知端州(今廣東高要),有政績,遷監察御史。

仁宗朝號稱北宋的太平盛世,實際上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已很嚴重,慶曆新政失敗以後,要求改革的呼聲繼續高漲,包拯是其中的一員。他主張嚴格選拔官員,裁汰冗雜、貪暴、懦弱的官吏,年老的官吏應強令致仕,以解決冗官問題;停止招募士兵,揀斥老弱,以解決冗兵問題,選將練兵,訓練義勇以備邊;抑制貴戚和宦官等的權利,輕徭薄賦,節省開支等。後曾出任東京轉運使、河北都轉運使,及知瀛、揚、廬等州和知江寧府等。

至和三年(1056),以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審案明察,執法嚴峻,不畏權貴,不徇私情,清正廉潔,令行禁止。當時的男女老少都知道包拯,稱呼他“包待制”,並說:“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此前曾以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後權御史中丞,立朝剛嚴,數論斥權幸大臣,建言興利除弊。又任三司使,遷樞密副使。嘉七年(1062)病逝,終年六十四歲,諡孝肅。有《包拯集》(《包孝肅公奏議》)傳世。包拯是一位傳奇式的人物,是家喻戶曉的“清官”典型,南宋和金已有以包拯爲主題的故事小說和戲曲,元劇中有大量的包公戲,後有小說《包公案》(《龍圖公案》)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