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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脊、敝、垂等難寫字的筆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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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脊、敝、垂等難寫字的筆順

  關於“肅”、“脊”、“敝”、“垂”等字以及“豎心旁”(忄)的規範筆順
  在國小語文教材中,某些漢字的筆順和原教材不同,其中有些漢字的筆順本來就存在不同的看法,如:“肅”字的最後四筆,是從左到右寫,還是先中間後兩邊,或先兩邊後中間;“母”字的第三筆是“橫”還是“點”。另外,對垂、重、再、裏、爽、脊、敝等字以及“豎心旁”(忄)、“登字頭”(癶)等的筆順也存在不同的看法,希望能說明一下這些漢字和部首的規範筆順。
  筆順規範是國家語言文字規範的組成部分。國家語委、國家新聞出版署曾在1988年發佈《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以下簡稱字表),規定了漢字的字形結構、筆畫數和筆順。但“字表”中的規範筆順是隱性的,就是要從字的排列順序中分析出來,很多人不熟悉這種分析方法,因此,運用“字表”查某字的筆順很不方便,而且在應用中對某些字的筆順也出現了不同理解。另外“通用字表”對個別字筆順的規定也有不盡完善之處。
  爲了促進語言文字規範化,滿足漢字研究、漢字教學、漢字信息處理、出版印刷、辭書編纂等方面的需要,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國家新聞出版署對《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確定的筆順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在此基礎上,於1997年4月7日聯合發佈《現代漢語通用字筆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規範》通過“跟隨式”(顯示出一筆一筆的書寫順序)等方式,把隱性的規範筆順顯示出來,明確了“火”、“叉”、“爽”等一些字的筆順,並調整了“敝”、“脊”兩個字的筆順。當教學中對某字的筆順出現疑問或分歧意見時,要以這個《規範》作爲判斷正誤的依據。
  根據《現代漢語通用字筆順規範》的規定,對“肅”、“脊”等字的規範筆順說明如下:
  垂:撇、橫、豎(中間)、橫、豎(左)、豎(右)、橫、橫。
  肅:最後四筆的書寫順序是“先兩邊,後中間”,全字書寫筆順是:橫折、橫、橫、豎、長撇、豎、撇、點。
  脊:《字表》“脊”字上半部分的筆順,原來規定爲由左到右書寫──點、提、撇、撇、點、捺;《規範》調整爲先寫“人”字兩邊的“點、提、撇、點”,次寫中間的“人”字。
  敝:《字表》對“敝”字左半部分的書寫筆順,原來規定爲先寫中間的一豎,再寫上邊的點、撇,然後寫下邊的豎、橫折鉤和裏面的撇、點。《規範》調整爲先寫上邊的點、撇,再寫下邊的豎、橫折鉤,然後寫中間的一豎和裏面的撇、點。
  再:橫、豎、橫折鉤、豎、橫、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