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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枇杷並非此琵琶”—同音詞

短語詞句 閱讀(2.71W)
“枇杷並非此琵琶”—同音詞

  從前,有個紈袴子弟,自幼好吃懶做,不好好唸書。長大以後,常因寫錯別字鬧笑話。
  有一天他妻子說想吃枇杷。他從桌子上隨手拿出一張紙,揮筆在上面寫了幾個字。寫完後便招呼僕人去買枇杷。他妻子接過紙來一看,噗哧一聲笑了。原來上面寫的是“買琵琶五斤”。五個字寫錯了兩個,將“枇杷”誤寫成“琵琶”。他妻子看過後,在後面題了一首打油詩
  枇杷並非此琵琶,
  只怪當年識字差。
  倘若琵琶能結果,
  滿城簫鼓盡飛花。
  這個紈袴子弟看過妻子的題詩,羞了個大紅臉。
  “枇杷”和“琵琶”讀音相同,都讀pípá,是同音詞。但“枇杷”是一種水果,而“琵琶”則是一種絃樂器,意義和寫法完全不同。
  將“枇杷”誤寫成“琵琶”,屬於同音誤寫而造成別字。寫別字的危害性是很大的。因爲別字既然是將甲字誤寫成乙字,就有引起誤解的可能。試想,如果僕人買回一把五斤重的琵琶來,豈不鬧出更大的笑話。
  漢字是表意文字。多數漢字的字形、字音、字義之間是有一定內在聯繫的。如:“枇”“杷”“琵”“琶”都是形聲字。“枇”和“杷”有相同的聲旁“巴”,所以“枇”和“琵”讀音相同,“杷”和“琶”讀音相同。“枇杷”二字的形旁是“木”,表示和樹木有關,“枇杷”指一種果樹或這種樹上結的果實。“琵琶”二字的形旁是“玨”,表示兩塊玉石互相撞擊,玉石撞擊會發出美妙悅耳的聲音,“琵琶”是一種樂器,能彈奏出悅耳的音響。
  熟悉漢字的結構,養成分析漢字的習慣,有助於消滅同音別字。
  有個農民怕自己種的西瓜被別人偷去,於是,他在田頭立了一塊牌子,上面寫了一行字。
  有一天,一個過路人看了牌子後,下地摘了兩個大西瓜,抱着就走。
  農民指着那人說:“站住,你偷了瓜就想走,回去看看田頭的牌子吧!”
  過路人說:“我看過了,上面不是寫着:下田摘瓜,發款十元!我還沒有找你要錢哩!”
  讓人白摘了兩個大西瓜,還得向人家“發款十元”。究竟應當怪誰呢?雖然是個笑話,卻說明了寫別字的危害性。
  “發”與“罰”讀音相近,也屬於同音(音近)誤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