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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規》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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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在某些事情上我們有很深的體會時,就十分有必須要寫一篇心得體會,通過寫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總結積累經驗。那麼要如何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教育法規》心得體會,歡迎大家分享。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1

近日在學校的統一組織下,我們全體教師仔細學習了《義務教育法》、《未成年愛護法》、《教師法》等教育政策法規,我就此談一談學習的體味: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作爲一具教師要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更要熱愛教育事業,愛學生,尊重學生,並施以正確的教育內容和辦法。作爲一具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經過對法的學習,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認識,有力的.指導了自己將來的實踐。

二、熱愛本職工作,盡業樂教

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辛勤工作的園丁,我想這是人們在表達教育這一職業的偉大和無私。南宋哲學家朱熹說:敬業者,用心致志以事其業也。敬業是一種美德,樂業是一種境地。對待本職工作,我們應常懷敬畏之心,用心、盡職、盡責,幹一行、愛一行、鑽一行,盡心盡力、全身心地投入。我們要努力在平庸的崗位上做出別平庸的業績。

三、熱愛學生,關懷學生

學生處於身心發育的特殊時期,決定了其始終處於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愛護的地位。在工作中別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愛護人格尊嚴和自尊心,堅定與違反未成年人愛護法的行爲作鬥爭。作爲一名教師,應該熱愛學生,關愛在我們的哺育下健壯成長的小苗,使他們在歡樂和幸福中成長!

四、刻苦鑽研,嚴謹治學

我們教師教給學生的那點基礎知識,不過滄海一粟,教師還應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學到老的進取精神,孜孜別倦地汲取新奇知識來充實自己,以習慣時代進展需要。別管教師讀書難的理由有千萬條,但每個教師自己應該清晰,作爲教師,必須要堅持學習,別斷進取。

經過教育法規的學習,進一步增強了法律意識,將來在工作中一定要貫徹執行教育法規,做讓人民中意的教師。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2

xxxx年5月16日我參加了全縣中學教師《學習教育法律法規暨師德師風培訓》的報告會,主要聽取了省教育廳的韓小雨同志做了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暨師德師風教育》的專題講座。通過學習,使我對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教師的職業道德行爲規範、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等內涵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目前,全縣正在開展《學習教育法律法規暨師德師風培訓》活動。目的是爲了加強教師的師德師風建設,進一步提高教師的科學文化素養和職業道德修養,爲全社會創造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通過這次培訓學習,我更加明確了自己所肩負的重任,認識到了師德師風建設的重要性。

作爲一名人民教師,不僅要具有廣博的知識,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師該如何培養崇高的職業道德呢?正如有人說“要人敬必先自敬,重師重在自重。”教師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職業道德素養。誠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業愛生,在爲人處事上少一點名利之心,在教書育人方面多一點博愛之心;創新施教,要做到以人爲本,因材施教,同時要不斷加強學習,與時俱進,學習先進的教學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觀念,掌握先進的教學技術和手段。這就要求老師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其中在業務素質上,爲了給孩子創造一個良好的教育環境,要求老師掌握現代化的教學技術。下面就師德問題談談自己的點滴體會:

一、要熱愛教育,獻身教育。

要時刻學習《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新修訂的《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獻。首先,要熱愛教育事業,要對教學工作有“鞠躬盡瘁”的決心。既然我們選擇了教育事業,就要對自己的選擇無怨無悔,不計名利,積極進取,開拓創新,無私奉獻,力求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盡職盡責地完成每一項教學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斷的挑戰自己,超越自己。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師德師規,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爲了學生,爲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爲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融洽、相互尊重的關係,關心每一個學生,尊重每一個學生的人格,努力發現和開發每一個學生的潛在優秀品質,堅持做到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正確處理教師與學生家長的關係,在與家長聯繫上相互探究如何使學生髮展的方法、措施,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利用學科特點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激發他們的學習積極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要做到“三心俱到”。

崇高的師愛表現在對學生一視同仁,絕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績區別對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愛心、耐心、細心,”無論在生活上還是學習上,時時刻刻關愛學生,特別對那些學習特困生,更是要“特別的愛給特別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過激,對學生要有耐心,對學生細微之處的好的改變也要善於發現,並且多加鼓勵,培養學生健康的人格,樹立學生學習的自信心,注重培養他們的學習興趣,提高教學質量。

三、要積極進取,提高業務素養。

有句話說的好,沒有學不會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這就向老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不斷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學生。怎樣提高自身素質呢?這就要求我們一定要與時俱進,孜孜不倦的學習,積極進取,開闢新教法,並且要做到嚴謹治學,誨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積薄發,時時刻刻準備着用“一眼泉的水”來供給學生。

四、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

教師的一言一行對學生的思想、行爲和品質具有潛移默化的影響着學生的一生。因此,教師一定要時時處處爲學生做出榜樣,凡是教師要求學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學生不能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嚴於律已,以身作則,才能讓學生心服囗服,把你當成良師益友。

總之,作爲一名人民教師,我們要從思想上嚴格要求自己,在行動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責任心,樹立一切爲學生服務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鑽研精神,發揮敢於與一切困難做鬥爭的思想和作風。刻苦鑽研業務知識,做到政治業務兩過硬。用一片赤誠之心培育人,用高尚的人格魅力影響人,用崇高的師德塑造人。只有不斷提高教師自身的道德素養,才能培養出明禮、誠信、自尊、自愛、自信和有創新精神的高素質人才。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3

在學習各項法律法規的過程中,又一次讓自己的思想和心靈得到提升,法律法規的制定爲我們從教者指明瞭前進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實現的目標。在學習中認真對照,自我反思;在尋找差距與不足中正視自己。下面就個人學習所得談幾點體會:

一、教師要教書育人,爲人師表。

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視教師職業的特質修養和個性魅力,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貧樂教,甘於奉獻,爲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進入教學改革的新階段,我國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根本任務是從應試教育轉向素質教育。素質教育的根本目標是使受教育者個體在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充分、自由的發展。而 要做到這一點,作爲素質教育的主體——教師的素質,特別是教師的職業道德水平是至關重要的。就上述兩點講,爲培養一支師魂崇高,師能過硬,師德優良的教師 隊伍,加強中國小教育的職業道德修養是十分必要的。 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適應社會需要,就要有知識,這就要學習。同樣,人們的`觀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學習。加強理論學習,是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的必要方法。首先,教師認真學習政治理論,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不學習理論,就不可能科學地、全面地、深刻地認識社會,認識人與人之間的正確關係,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確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不能矢志教育,義無反顧,以堅毅不拔的精神,戰勝前進道路上的一切困難,爲人民教育事業而努力奮鬥。其次,教師要學習教育科學理論,豐富科學文化知識,掌握教書育人的本領。教師學習教育理論,掌握教育規律,按教育規律辦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書育人的職責,這本身是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一個要求。同 時,通過學習教育理論,教師能進一步明確自己在教育教學中的主導地位,對學生的身心發展起重要作用,這就更能使我進一步嚴格要求自己,加強職業道德修 養。我還應學習豐富的科學文化知識,只有廣泛地學習有關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知識,才能使自己從各種關係和聯繫中來認識社會和人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在教書過程中育人。

二、教師要愛崗敬業,關愛學生。

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師德師風規範要求,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堅持做到關心尊重每一個學生,用教師的愛心去化解學生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趣。在平時的教育教學中,教師要自覺關愛學生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不歧視學生,更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學生在京口實小這個大家庭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現代教育是開放性教育。學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須要與家庭、社會密切配合,課內外、校內外多種方法結合,調動學生主體參與意識,發揮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齊抓共管,這樣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三、教師要時刻用法律法規警醒自己。

在《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的相關條文中,明確指出了作爲教師所不應去做的言行,以及對學生要平等對待的原則。品讀條文,對照自己,覺得自己能夠按照相關規定指導自己的實踐,規範自己的行爲。在教育教學中努力做到爲人師表,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爲學生營造了既寬鬆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學習、生活氛圍,讓學生在快樂與幸福中得到發展。在教育教學實踐中,始終牢記法律法規的條文,充分做到尊重學生人格,不歧視學生,對學習或平行存在問題的學生多方想辦法樹立其信心,但有時也有耐心不夠的時候,今後要學會尋找孩子身上的閃光點,用顯微鏡看其不足,我們彼此一定都會多得許多快樂。

四、教師要以德爲先,率先垂範。

人者德爲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談舉止去感染別人,影響別人。教師就是這樣的職業,用德引領,以靈魂塑造靈魂。關於《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暫行辦法》中提出的相關要求,我都努力踐行,嚴格要求自己。我覺得作爲一名教師必須愛字當先,心中有愛,就會愛事業、愛崗位、愛學生,教師要做到爲人師表,率先垂範,教師就是一面鏡子,照不到自己,卻照着學生。在與學生相處中能夠站起來,也能夠蹲下去去,讓學生進而親之,素而敬之。在與家長的相處中,努力做到在溝通中相互瞭解,在交流中達成共識。 五、教師要在工作中學習典型,尋找自己的差距。

古往今來,在教育行列中,有無數的楷模和先進爲我們譜寫了一曲曲動人的,感人的篇章。雖然許多楷模與先進的事蹟我並非熟知,但我國著名教育專家支玉恆,他的那種執着與堅持,敢於挑戰與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覺得自己缺少的就是這樣一種精神,在今後的工作中,我要不斷去尋找這種精神。努力使自己成爲一名高素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4

聽了《教育政策法規》這一課程的專題報告,我瞭解了各種各樣相關的法律知識,增強了法規意識,更更新了教育觀念,樹立了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學生觀,還深刻體會到師德決定了教師對學生的熱愛和對事業的忠誠,決定了教師執着的追求和高尚的人格。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師德就是一部教科書,就是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對學生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終生受益的。

通過學習《教師法》,我知道了教師必須履行的義務:遵守法律、職業道德;爲人師表;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對學生進行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及思想、文化、科學領域教育;組織和帶領學生開展有意的社會活動;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等等內容。

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我更明確了,作爲一名教師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爲規範。在工作中,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學生,不威脅、責難家長,處處“身正爲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以學生爲主體,以教師爲主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把促成學生成長成才做爲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近年來,我國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因此,《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適時出臺,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這對老師日常管理學生的工作中也提到了細緻的要求,顯示出了老師的責任與義務。

學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但每一棵都有其不同的特質。在教學中要用不同的方法用心澆灌。在教學組織中要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一把鑰匙開一把鎖。調動每一個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熱愛學習。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爲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課。作爲教書育人的人,培養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我們,只有學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學生,培養出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人,有利於社會的進步的人。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5

利用放假在家休息這段時間學習了《新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爲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爲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爲,全心全意爲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爲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爲範”。對於接受能力差的學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有句話說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此次學習我收穫很大,首先認識到作爲一名任職在教育崗位的我,必須時刻充分認清自己,要知道自己爲什麼要選擇這個職業,我最想爲誰服務;其次我要正確把握好自己的現在,未來。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潛能,利用好寶貴的時間,不要虛度人生。第三,就是做好,選擇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會上,把自己的知識奉獻給學生,奉獻給社會。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教育法的規程,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爲了學生,爲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爲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讓每一個學生健康快樂成長工。

通過學習,我深知作爲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必須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對學生要有慈母般的愛心,且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知識,做到與時代同步,才能培養出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這付教書育人的重擔。

這段時間的學習與實踐,讓我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成爲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須不斷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二十一世紀的學校教育需要的是對學生有愛心,對工作敬業,對自身不斷充實的高素質、強潛能和綜合知識能力完備的教師。

通過對這些法律法規再次學習,讓我感到依法執教是一件不可忽視的事情。在教學過程中,我們難免有時對學生說話不當。因此,我們在平時要多注意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有意識的剋制自己的行爲,以免對學生和自己都造成傷害,保護學生也就是保護我們自己。同時,我們也要正確引導學生,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修養,使師生關係更加和諧。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後,無愧於教師這一稱號!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6

我從事了十七年的教育工作,但關於《教育法律法規》這方面的知識,我自己認爲還是需要進一步學習提高。經過這段時間的學習,我獲益良多,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一層的瞭解。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關於教師基本修養與師德。談到修養與師德,其實每一個職業都要求具備一定的職業修養與道德。但是對於教師這個職業而言,就顯得尤爲重要。因爲作爲一名教師,一言一行都是學生眼中的榜樣和標準。教師在學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須具備良好的修養與師德,這一點非常重要。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清楚地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還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我知道不管是老師還是學生都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我也更清楚地認識到作爲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與我們教師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有很多,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最應該好好學習的。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我國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們做到:教育必須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老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這是我們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我們每位教師必須認真貫徹這一方針。

作爲一名教師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爲規範。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基本內容,讓我知道在今後的教育工作中,要讓學生喜歡,家長滿意,校長認同,就必須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爲,做到不體罰、不挖苦、不諷刺、不威脅學生等等,要時刻關心後進生,公平對待每一位學生,發現他們的閃光點大膽鼓勵,做到因材施教。

教師的工作是神聖的,也是艱苦的,教書育人需要感情、時間、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這種付出是要以強烈的使命感爲基礎的。一個熱愛教育事業的人,是要甘於寂寞,甘於辛勞的,必須受得住挫折,將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學實踐中去。

教師必須關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他們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都得到發展,我們應多與學生進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學生的知心朋友,這需要我們對學生傾注相稱的熱情,對其各方面給予關注。“愛”要一視同仁,持之以恆;“愛”要面向全體學生。“金鳳凰”固然可愛,而“醜小鴨”更需要陽光,多給他們一份愛心,一聲讚美,一個微笑,少一些說教,要更多和他們交心談心,幫助他們查找“後進”的原因,真正做到對症下藥,在學習和生活細節上關心他們。老師對學生不要體罰,不要訓斥,不要高高在上,而應該做一個和氣的人,一個嚴謹的人,一個值得尊敬的人,一個堪爲師範的人。學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強烈的。老師對學生的批評,恰當的,就是一種激勵;不恰當的,就會成爲一種傷害,甚至還會導致逆反心理產生。絕大部分學生不喜歡老

師批評時譏諷、損傷學生,傷害學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們應掌握批評的“度”,變“忠言逆耳”爲“忠言悅耳”。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7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說過:“學高爲師,德高爲範。”作爲光榮的人民教師來說,肯定會盡全力教育好自己的學生。如何教育學生是正確的,方法怎樣纔是合理的,這就需要我們不斷的學習。除了需要擁有廣博的知識外,還需要更好的學法、懂法、守法,自覺地依法治教,依法從教。

隨着教師閱讀年活動的開展,學校組織我們一起學習《教師培訓讀本》。通過《讀本》,我瞭解了各種相關法律知識,既增強了法規意識,更新教育觀念,又在學生面前樹立了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學生觀,提高自我反思、自主發展能力。還深刻地體會到師德決定了教師對學生的熱愛和對事業的忠誠,決定了教師執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師德就是一部教科書,就是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對學生的影響是耳濡目染的、潛移默化的、受益終生的。 通過學習我知道了教師依法必須履行的義務。(1)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依照《教育法》、《教師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從事教育教學工作而必須履行的責任,表現爲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必須做出一定行爲或不得做出一定行爲的約束。它是由法律規定,並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其履行。(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3)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4)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5)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爲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爲,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6)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水平。

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我更明確了,作爲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爲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爲,全心全意爲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學生,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爲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爲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衆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

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纔可以

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我們作爲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近年來,我國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會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成爲導致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僅波及教育系統內部,而且已經成爲一個世人關注的社會問題。 因此,《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適時出臺,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範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提出瞭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方法》爲法院及其他處理機關嚴格依法處理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未成年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據

總之,作爲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我們,只有更好的學法,懂法,依法執教,才能更好的教育學生,才能培養出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優秀人才,才能推動社會的進步。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8

我有幸參加了縣組織的中學教師教育法律法規全員培訓,在這次培訓中,認真聆聽韓博士的講座,又一次讓我的思想和心靈受到了淨化,得到了昇華。法律法規的制定爲我們從教者指明瞭前進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實現的目標。

在學習中認真對照,自我反思;在尋找差距與不足中正視自己。從而爲自己以後學習與提高的道路指明瞭方向,最重要的是,讓我們老師對教育事業充滿了激情、鬥志與信心,現在,我想談談我今後的努力方向: 作爲一名老師,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我去學習。

對於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這些都是我們平時在大學裏接觸不到的。從名師的言語之間無不感到他們對學生無私的愛。在學習中,應該以表揚爲主,我們面對的是高中學生,雖然他們有一定的基礎,但是他們仍然需要教師從生活去關心他們,幫助他們,並以微笑來鼓勵他們繼續發展,讓他們能夠儘早的適應學校生活,提高他們對學習的興趣。

教師必須關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入他們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都得到發展,我們應多與學生進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學生的知心朋友,多給他們一份愛心,一聲讚美,一個微笑,少一些說教,要更多和他們談心,幫助他們查找“後進”的原因,真正做到對症下藥,在學習和生活細節上關心他們。老師對學生不要體罰,不要訓斥,不要高高在上,而應該做一個和氣的人,一個嚴謹的人。學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強烈的。老師對學生的批評,恰當的',就是一種激勵;不恰當的,就會成爲一種傷害。

在實際生活中要給給予學生獨立思考的機會,刻意培養學生的創造性和批判性思維。更重要的是,要誠心誠意地歡迎學生的質疑和挑戰。教學過程不僅僅是學生學習的過程,也是一位老師學習的過程。教師要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學識,博學多才對一位教師來說當然很重要。我們是直接面對學生的教育者,學生什麼問題都會提出來,而且往往“打破沙鍋問到底”。沒有廣博的知識,就不能很好地解學生之“惑”,傳爲人之“道”。

作爲一名教師,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依法執教,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爲培養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這樣才得以我們的教育事業走向輝煌。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9

近年來,我國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會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僅波及教育系統內部,而且已經成爲一個世人關注的社會問題。因此,如何預防校園傷害事故、妥善解決和處理此類糾紛。最近,通過在教管課程班學習《教育法規》這門課程得到很多啓示,幾天的學習中,首都師範大學程振勇教授在學校傷害事故方面進行了精闢的講解,感覺收穫頗豐。以下是本人這方面的學習心得。

一、學校是否屬於學生的監護人之爭

分清責任主體是承擔損害賠償的前提,妥善解決學生傷害引發的經濟糾紛,是校方與家長之間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穩定社會的關鍵。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之所以難處理、處理難,就在於人們對校園傷害事故責任主體的認定上,存在着觀點分歧,導致在法律規定上,無法可依,在實際問題的處理中,也無據可尋。

是不是隻要學生在上學(上課)期間發生傷害事故,學校都要承擔責任?如果不盡然,學校又是在什麼情形下應對在校學習期間受到傷害的學生承擔責任?在諸如此類的問題上,學校與家長之間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長認爲,學生只要到校學習,家長就將其監護責任轉移給了學校,學校不僅應當對學生的學習負責,而且應當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而校方則認爲,學校不是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不負有對學生的監護職責,學校是否承擔學生事故損害賠償的責任,是基於教育法對學校管理職責的規定,對學生承擔有限的管理責任。那麼學校與學生之間究竟存在着一種什麼樣的法律關係?我國現行法律卻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保護職責與學生監護人的監護職責雖有相近內容,但這兩種職責的性質和法律淵源卻有不同。前者是學校作爲承擔公共教育職能的社會機構,基於《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而形成的一種公法範疇的職責與義務;後者是基於民事法律所確定的監護權,而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形成的司法範疇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兩種權利由於來源與性質上的差別,不能混淆。尤其監護權是建立在親權基礎上的,不能脫離法律的有關規定和親權的範疇而談監護權的轉移。視學校爲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的認識,不僅使學校承擔難以擔負的責任,而且也難以解釋何以學校只有監護責任而沒有相應的權利,何以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規範,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監護人一樣管理學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規範而言,沒有明確學校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或應當承擔監護責任。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總體上來講是基於教育與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關係,存在一些不同於其他法律關係的特殊規律,應當適用教育法調整。因此,學校並非學生法定意義上的監護人,儘管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同時,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

二、學校管理職責範圍與學校事故責任承擔

根據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判斷學校及教師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後果有無過錯、過錯大小,來確定責任主體,依此進行損害賠償,應是分析、解決此類糾紛遵循的一般原則。

1、意外事件。中國小生意外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學校及教師對事件無任何過錯,不負任何責任。但如果事故發生之後,教師沒有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救險,延誤了治療,造成傷害者傷情加重,就應負責,這是一種事後責任承擔。

2、學生在上課期間因互相打鬧而受傷害。上課期間,教師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在此期間發生的學校事故,教師承擔責任大小,要考慮到學生的年齡。但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管理職責上的不同要求並不意味着人爲地降低教師應盡的管理職責。

3、學生受傷不是學校所爲,但與學校場所設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保管、存放有關,學校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場所設施造成的學生傷害承擔責任,與學校建築設計、施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關聯,但更多地與教職工是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

4、學生課餘時間受傷。課休時間是事故多發段。教師的職責,是要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躲避危險的能力,這是其一;其二,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採取措施做好善後處理。中國小教師的職責並不是如幼兒園阿姨那樣履行保育員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監視每個學生的一舉一動。關鍵看學校在課間是否負有監管責任及到位情況。

5、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的自殺與教師有無關係,取決於:一是學生自殺與教師的`行爲有無一定因果關係;二是教師的行爲是否違法。如教師毫無根據地懷疑學生有偷竊行爲,停其課,強迫其交待甚至拳腳相加,學生不堪受辱,憤而自殺,教師自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學生考試作弊,被監考教師當場抓往,學生因羞愧而自殺,儘管教師的行爲與學生自殺有關係,但行爲是合法的,不應承擔責任。

6、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室。教師在上課時隨便離開課堂,期間學生打鬧造成傷害,學校責任所負的大小,主要決定於學生的年齡對該行爲後果的判斷能力。美國大多數法院在審理此類事故時,並不是將教師在不在場作爲唯一的侵權責任要件,還要考慮教師離開的時間長短、離開的原因、學生身心發育情況、上課內容及活動性質等。

7、學生上下學發生傷害事故。學生每日上下學,是維持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這時學生的雙親對其子女的保護監督基於親權關係,而學校教師也必須加以指導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但每一位學生在上學時從家中出發到學校放學時由學校出發回到家中,期間的請記住我站域名/]安全,除有特殊情況外,應由學生個人及親權等保護者負擔責任。如果學生集體上下學是學校規定,則可解釋爲學校已介入學生上下學的生活領域。這時,學校在法律上對於集體上下學就有安全維護的義務。

8、公休時間(包括寒、暑期)學生傷害事故。原則上說,學校對學生安全保護責任的職責範圍限於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時間,但這並不等於說學校對於公休時間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就不負任何責任,問題的關鍵在於學生在這些時間內發生的傷害事故的原因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無聯繫。如日本學校教育法規定,學生在寒暑期做作業時發生了傷害事故,教師是否承擔責任的前提是,教師在佈置學生作業時有沒有充分考慮到這些作業內容對學生人身傷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後果。

中國小生在校期間受到損害或致他人損害,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承擔多少責任?我認爲,應視具體情況綜合分析,其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學校方面是否應當爲去或留校活動的所有學生承擔責任,而在於學校事先是否承擔了對這種活動管理監督的責任。

三、我國目前現行的關於學生傷害事故的立法狀況

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案件時,我國法院一般依據現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而民法通則的相關條款過於原則,一旦發生校園傷害事故,同一類案件可能導致司法實踐中兩種完全不同的判決。實踐表明,僅僅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學校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已經不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依據民法精神,充分考慮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參照國外校園傷害事故依法處理的已有經驗和做法,針對校園傷害事故這一特殊人身侵權行爲,制定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就成爲解決校園傷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簡稱《方法》)已經實施。這是目前我國第一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規。《方法》中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範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提出瞭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方法》實施以來,法院及其他處理機關嚴格按照《方法》的規定,依法處理了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既保護了未成年學生的權利,又維護了學校的合法權益。實踐表明,制定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是必須的,而且是可行的。

總之,通過學習程老師講授的《教育法規》這門課程,我學習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尤其是老師的案例分析,特別精闢到位,爲處理教育教學實際問題提供了借鑑。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10

雖然多年來一直未間斷從事高校教育,卻對高校教育的政策與法規知之甚少。通過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與法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國高校教育政策的特點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體的法規政策,並瞭解和掌握了當前的現狀和熱點問題。同時,通過一個個具體生動的真實案例,也使我對這些問題解決的基本思路有了較爲清晰的概念和預見。這些知識,對於我們今後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師,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依法治教,科學辦學是我國進入法治社會進行教育活動的重要準繩,在平時教學活動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國家政策與法規相聯繫,並注意法律―政策-道義不同層次的靈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認識水平和覺悟。並自覺探究新時期下教育教學改革新思路,關注國家政策法規發展方向,並同實際聯繫起來,爲自己所從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貢獻。

通過對《高校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明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教育法學相關的基礎性知識:

在這個部分,闡明瞭教育法學的相關概念,以及其發生發展的過程。其存在的目的是爲政策、法律的正確制定和實施提供理論上的支持。高等教育法學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業的必要手段,同時,教育法制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認真學習,掌握以及運用教育法規,是推進我國教育制度發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國教育法的基本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保證教育社會主義方向的原則;2、受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3、堅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則;4、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5、教育與終身學習相適應的原則。

二、高等學校、高校教師和高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

在這個部分,主要明確了幾個方面的問題:

1、高等學校的相關法律問題,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學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能力、行爲能力及責任能力,具有辦學自主性、財產獨立性、機構公益性的特徵,通常是由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而確定。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依據在不同關係中的不同特徵分爲兩大類,一類是以權力服從爲基本準則,以領導與被領導爲主要內容的教育行政關係;另一類是以平等有償爲原則,以財產所有和流轉爲主要的教育民事關係。高等學校在辦學過程中與社會、教師、學生之間都會發生法律關係。所以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學校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

2、高等學校教師的相關法律問題,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師的權利和義務,考覈,培訓等;

3、高等學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如學生的法律地位,特點,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核心問題。

三、我國教育基本制度:學歷制度和學位制度

在這個部分,主要對於我國教育的基本制度進行了詳細的界定和劃分,同時吸收了與時俱進的特點,對於當前多種多樣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關的描述,嚴明瞭證書的管理和發放,督導等各個環節的細節問題。這些政策與法規的制定,使關於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嚴謹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四、針對高校領域常見的法律糾紛,以及相應的權利救濟問題

在這個部分,通過一個個常見的熱點問題和法律爭議的真實案例,生動的展現了當前凸顯的主要問題以及高校教育與相關法律法規之間的不足之處,對於這些問題的處理,也有了較爲清晰的思路。

作爲一名高等學校的人民教師,不光要傳道授業解惑,還應恪守紀律,對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規有深刻的認識。所謂家有家規,國有國法,高等學校作爲國家的人才“生產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關的政策法規來保障其基本秩序。通過對《高校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對教育政策與法規有了更多的瞭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後應當怎麼做好職業教育工作。此外,在學習當中,還進一步認識到目前我國職業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對我國職業教育現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認識。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繼續認真學習各種教育理論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關的教育法規,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規化、規範化的軌道,不斷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依法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爲推進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略盡綿薄之力。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11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可見,規矩對於一個人的成長甚至是一個民族的成長,是至關重要的。隨着我國教育法制的不斷建設和完善,作爲以教育法爲基礎法規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作用也日益明顯,作爲一名高教教育學的教師,應該嚴於律己,嚴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規來約束自己,規範自己的師德、師風和行爲,努力使自己成爲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師。

作爲一名高等學校的教師,應該要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有一個透明清晰的認識,只有這樣,作爲教師的我們,才能夠更好地傳道授業解惑以及培養人才。教師也要具備可樹性,知識的更新,也要求我們教師要不斷地學習新知識,不斷擴充自己的知識文化素養以及品德行爲素養。同時還要兼備教育的政策法規和法律意識,在傳道解惑的同時,嚴格規範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綜合能力。

下面就《高等教育政策法規》,談談我自人的心得體會。

高等教育政策法規主要探討了教育法學的原理、高等學校法律的重要性、高等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以及權利與義務、學生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權利義務、學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制度、高等教育督導與評估、高等職業教育與成人高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法律糾紛及權利救濟。

一、教育法學是教育學和法學兩門學科之間橫向聯繫而形成的學科。它以教育法學學科建設的基本問題、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教育法制、對國外教育法的研究爲內容,通過社會調查法、歷史考察法、比較分析法、個案研究法進行研究,揭示了教育法律現象及其發展的客觀規律,爲國家建立和完善教育法制提供理論依據;並通過研究教育法律規範在執行和監督執行過程中的各種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方法,爲教育執法提供理論上的指導;通過對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制和教育法實施體制等方面進行比較研究,爲我國教育立法和依法治教提供可資借鑑的方案和經驗。

此外,高等教育工作通過學習高等教育政策法規,可以全面瞭解和掌握黨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精神內容實質,在實踐中加以運用,不斷增長政策觀念和法制觀念,從而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覺性。

二、教育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地,“法是體現統治階級集體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嚴格程序的行爲規範體系”。它與一般法律相比較,具有形式鬆散性,教育領域的法律問題,既可能是教育行政問題,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問題;教育對象、教育法調整範圍以及法律關係的廣泛性;法律法規的複雜性;法律糾紛解決手段的特殊性。

我們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時,一定要堅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則:(1)保證教育社會主義方向的原則:始終不渝地貫徹實施,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2)受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教育平等,一般包括起點上的平等,終點上的平等以及過程上的平等。(3)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教育法》規定,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此外,教育必須爲國家和人民負責;堅持教育事業的公益性。(4)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的,在行使權利的時候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在履行義務的時候也享受一定的權利。(5)教育與終身學習相適應的原則,保障每一位公民獲得教育的機會。

三、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學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能力、行爲能力及社會責任能力。主要體現在:(1)高等學校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主要體現在高等學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經審批機關審批。(2)高等學校在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爲社會活動的參與者,有義務接逐級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和管理。高等學校是以行政複議申請人的身份進入行政複議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訴訟。但高等學校同時作爲行政主體,在依法享有並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同時,也要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法律責任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四、高等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教師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教師在各種社會關係中的位置。這主要涉及到教師的法定身份,以教師爲主體的法律關係的特徵以及法律規定的教師的權利義務等問題。教師的法律地位是教師社會地位的具體體現。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就要依法確定和保護教師的法律地位。

高等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具體來說是通過教師所享有的法定權利與義務表現的,而法定的權力與義務直接來源於法律對教師身份的確定和相關的具體法律制度。由於目前我國高校教師的身份與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確規定,加之處於轉型期的高教體制,都對教師的權利義務有直接的影響。高等學校教師既不是特殊公務員,也不是自由職業者,在現階段是從事高等教育事業的專業人員,擁有獨特的權利義務,其職業具有公益性質。國家應弱化對教師的人事管理性,增強行業自律性管理。對高校教師的救濟保障主要是通過教師申訴制度解決,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五、學生的法律地位。從法律意義上講,高等學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個羣體。根據我國《高等教育法》規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級中等教育基礎上實施的教育”,因此,高等學校學生就是在我國高等學校接受高等學校教育的學生。高等學校的學生也有參加教育活動權,獲得學金權,獲得公正評價權,申訴訴訟權,參加社會服務和勤工助學活動權,組強和參加學生團體團等。同時,高校學生基本都是已滿18週歲的公民,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尋釁滋事,嚴重破學校教育秩序,剽竊他人研究成果等,都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高等學校也實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學籍管理制度、高校獎懲制度、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對高校學生進行管理,切實努力爲提前學生素質服務。

六、學業證書制和學位制度。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學業證書制度。學業證書制度是我國教育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對於維護教育活動正常而有序地進行,保證教育質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國家必須建立和完善學業證書制度。《教育法》出臺的前些年,教育領域曾出現亂辦學、濫發學業證書的混亂現象,一些單位乃至個人不經批准隨意開辦教育機構,不經批准擅自招生,對不符合招生標準、不符合教育質量要求的學生,也發給學歷證書或其他學業證書。有些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發放超其層次、規格或職能範圍的學業證書。這些做法破壞了國家教育標準的'完整統一,危害着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獲得某種學業證書,通常是個人進入高一級學校學習或從事相應職業的必要條件,也是用人部門選拔和錄用人員的重要依據,學業證書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七、高等教育督導與評估。多年的實踐表明,教育督導與評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的有效機制,教育督導機構在推動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具體體現在:(1)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教育督導與評估體系;(2)加強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質教育順利推進的迫切需要;(3)建立教育督導制度,是鄧小平教育理論的組成部分。此外,爲了高校的發展,還要建立高校教育評估機構,對辦學思想、師資隊伍、教學條件與利用、專業、教學管理、學風、教學效果進行評估,實行長效的評估機制,穩抓落實學校的教育教學發展。

八、高等職業教育與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作爲一種獨立的教育制度,是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推動器,也是建立職業教育體系和調整教育結構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動的目的、方針、法律性規範及組織等運行的成人教育體系。成人教育作爲我國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整個教育事業中,與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過培訓,提前了工作人員以及未工作人員的思想道德素養,爲建設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義。

九、高等教育法律糾紛及權利救濟。教育糾紛是一種新的法律糾紛類型。過去,我們一直把教育機構作爲事業單位看待,其糾紛也比照行政糾紛處理,因此,一般利用內部調解等手段解決。主要解決的是人身糾紛和財產糾紛問題。與此同時,學校要探索構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糾紛解決方式,充分發揮協調、申訴、行政複議等途徑的作用,又要積極創新,創建新的有效的權利救濟制度。

實踐是檢驗真真理的唯一標準。作爲高校教師的我們,一定要在教書育人,爲人師表的同時,擔負起提高民族素質,增強綜合國力的歷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高等教育事業不斷向前發展的偉大實踐過程中。在傳道授業解惑的同時,也要加強自我約束能力,用相應的政策法規來約束自己,樹立法制觀念、拓展法律知識、規範自己的師德、師風和行爲,加強自我修養,努力磨鍊自己,使自己成爲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師,從而爲推進我國教育法制的建設和實施工作盡一點自己的微薄之力。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12

通過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與法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國高校教育政策的特點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體的法規政策,並瞭解和掌握了當前的現狀和熱點問題。同時,通過一個個具體生動的真實案例,也使我對這些問題解決的基本思路有了較爲清晰的概念和預見。這些知識,對於我們今後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師,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作爲一名高等學校的教師,應該要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有一個透明清晰的認識,只有這樣,作爲教師的我們,才能夠更好地傳道授業解惑以及培養人才。教師也要具備可樹性,知識的更新,也要求我們教師要不斷地學習新知識,不斷擴充自己的知識文化素養以及品德行爲素養。同時還要兼備教育的政策法規和法律意識,在傳道解惑的同時,嚴格規範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綜合能力。

通過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系統學習,我將本章進行了一個整理總結。本書分別從教育倫理與教師職業道德、高校教師職業道德概述、高校教師職業道德與職業素質、高校教師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高校教師在教書育人中的道德規範、高校教師在學術研究中的道德規範、高校教師職業行爲的道德選擇、高校教師職業道德品質的培養以及高校教師職業道德品質培養的基本途徑九個方面探計了高等學校教師的職業道德修養的重要性,以及培育等工作的開展。對於指導每一位高校教師甚至對於每一位教師來說,影響都是極其深遠的。

第一章主要從倫理與教育倫理的內涵、地位;道德與教師職業道德中的“道”與“德”;教育倫理與教師職業道德的關係三個方面闡述了教育倫理與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倫理,就是人們在從事教育活動的過程中所構建起來人倫關係以及人們在處理這種關係時所應當遵循的理則。它是作用一名教師在從業過程中的“爲教之理”,即我們所說的“爲師之道”。在教書育人過程中,只有有了和諧的師生倫理關係,教育活動才能順利開展,教育效果也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要達到這一目標,就要要求我們每一教師自覺遵守教育倫理關係,通過努力爲自己建構這樣的和諧。

第二章主要介紹了教育法及其地位。教育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地,“法是體現統治階級集體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嚴格程序的行爲規範體系”。它與一般法律相比較,具有形式鬆散性,教育領域的法律問題,既可能是教育行政問題,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問題;教育對象、教育法調整範圍以及法律關係的廣泛性;法律法規的複雜性;法律糾紛解決手段的特殊性。

我們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時,一定要堅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則:(1)保證教育社會主義方向的原則:始終不渝地貫徹實施,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2)受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教育平等,一般包括起點上的平等,終點上的平等以及過程上的平等。(3)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教育法》規定,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此外,教育必須爲國家和人民負責;堅持教育事業的公益性。(4)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的,在行使權利的時候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在履行義務的時候也享受一定的權利。(5)教育與終身學習相適應的原則,保障每一位公民獲得教育的機會。

第三章介紹了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學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能力、行爲能力及社會責任能力。主要體現在:(1)高等學校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主要體現在高等學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經審批機關審批。(2)高等學校在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爲社會活動的參與者,有義務接逐級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和管理。高等學校是以行政複議申請人的身份進入行政複議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訴訟。但高等學校同時作爲行政主體,在依法享有並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同時,也要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法律責任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第四章介紹了高等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教師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教師在各種社會關係中的位置。這主要涉及到教師的法定身份,以教師爲主體的法律關係的特徵以及法律規定的教師的權利義務等問題。教師的法律地位是教師社會地位的具體體現。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就要依法確定和保護教師的法律地位。

高等學校教師的法律地位,具體來說是通過教師所享有的法定權利與義務表現的,而法定的權力與義務直接來源於法律對教師身份的確定和相關的具體法律制度。由於目前我國高校教師的身份與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確規定,加之處於轉型期的高教體制,都對教師的權利義務有直接的影響。高等學校教師既不是特殊公務員,也不是自由職業者,在現階段是從事高等教育事業的專業人員,擁有獨特的權利義務,其職業具有公益性質。國家應弱化對教師的人事管理性,增強行業自律性管理。對高校教師的救濟保障主要是通過教師申訴制度解決,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介紹了學生的法律地位。從法律意義上講,高等學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個羣體。根據我國《高等教育法》規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級中等教育基礎上實施的教育”,因此,高等學校學生就是在我國高等學校接受高等學校教育的學生。高等學校的學生也有參加教育活動權,獲得學金權,獲得公正評價權,申訴訴訟權,參加社會服務和勤工助學活動權,組強和參加學生團體團等。同時,高校學生基本都是已滿18週歲的公民,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尋釁滋事,嚴重破學校教育秩序,剽竊他人研究成果等,都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高等學校也實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學籍管理制度、高校獎懲制度、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對高校學生進行管理,切實努力爲提前學生素質服務。

第六章介紹了學業證書制和學位制度。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學業證書制度。學業證書制度是我國教育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對於維護教育活動正常而有序地進行,保證教育質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國家必須建立和完善學業證書制度。《教育法》出臺的前些年,教育領域曾出現亂辦學、濫發學業證書的混亂現象,一些單位乃至個人不經批准隨意開辦教育機構,不經批准擅自招生,對不符合招生標準、不符合教育質量要求的學生,也發給學歷證書或其他學業證書。有些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發放超其層次、規格或職能範圍的學業證書。這些做法破壞了國家教育標準的完整統一,危害着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獲得某種學業證書,通常是個人進入高一級學校學習或從事相應職業的必要條件,也是用人部門選拔和錄用人員的`重要依據,學業證書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七章介紹了高等教育督導與評估。多年的實踐表明,教育督導與評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的有效機制,教育督導機構在推動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具體體現在:(1)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教育督導與評估體系;(2)加強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質教育順利推進的迫切需要;(3)建立教育督導制度,是鄧小平教育理論的組成部分。此外,爲了高校的發展,還要建立高校教育評估機構,對辦學思想、師資隊伍、教學條件與利用、專業、教學管理、學風、教學效果進行評估,實行長效的評估機制,穩抓落實學校的教育教學發展。

第八章介紹了高等職業教育與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作爲一種獨立的教育制度,是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推動器,也是建立職業教育體系和調整教育結構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動的目的、方針、法律性規範及組織等運行的成人教育體系。成人教育作爲我國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整個教育事業中,與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過培訓,提前了工作人員以及未工作人員的思想道德素養,爲建設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義。

第九章介紹了高等教育法律糾紛及權利救濟。教育糾紛是一種新的法律糾紛類型。過去,我們一直把教育機構作爲事業單位看待,其糾紛也比照行政糾紛處理,因此,一般利用內部調解等手段解決。主要解決的是人身糾紛和財產糾紛問題。與此同時,學校要探索構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糾紛解決方式,充分發揮協調、申訴、行政複議等途徑的作用,又要積極創新,創建新的有效的權利救濟制度。

作爲一名高等學校的人民教師,不光要傳道授業解惑,還應恪守紀律,對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規有深刻的認識。所謂家有家規,國有國法,高等學校作爲國家的人才“生產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關的政策法規來保障其基本秩序。通過對《高校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對教育政策與法規有了更多的瞭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後應當怎麼做好職業教育工作。此外,在學習當中,還進一步認識到目前我國職業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對我國職業教育現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認識。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繼續認真學習各種教育理論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關的教育法規,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規化、規範化的軌道,不斷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依法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爲推進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略盡綿薄之力。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13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有人說教師是春蠶,孜孜不倦;有人說教師是紅燭,燃燒自己照亮別人。教師這個職業是偉大的、神聖的、高尚的,人們用了太多的讚美的詞彙來形容它。人們給予教師信任之時,也說明着身處這個行業中的我們所要肩負的教書育人、爲人師表的責任和義務。與我們教師相關的法律法規很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這些都需要我們不斷學習。最近,學校組織我們認真學習了這些教育法律法規。通過學習,我收益頗豐,亦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在學習各項法律法規的過程中,我的思想和心靈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滌,法律法規的制定爲我們這羣教育工作者指明瞭目標,端正了方向。

關於此次學習的感受和體會,總結觀點如下:

一要有高漲的工作熱情。許許多多成功人士的經驗告訴我們,成功取決於積極主動的心態。而教師的積極情緒、主動心態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種內驅力,能促使我們積極向上,不斷進取。不僅如此,教師的良好心態還能給學生帶來很大的影響,促進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最終達成教育教學目標,並形成良性循環。反之,如果教師做事懶散,處世消極,那麼,勢必會使祖國的花朵耷拉着腦袋,打不起精神,自然也不能很好地茁壯成長。

二要有養成寬容公正的愛心,這是教師對待學生的核心原則。教師必須學會寬容。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更何況我們所面對的是涉世不深、缺乏辨別是非能力的孩子呢?嚴是一種愛,寬容也是一種愛。寬容是一種信任,是一種激勵,更是一種仁慈。它能溫暖滋潤學生的心田,開啓學生的心靈,給學生以安慰和力量,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教師還應該尊重學生的個性差異,接受所有的學生,以平等的眼光看待每一個學生,注意時時處處在細節中體現出公正的意識。

三要能無私奉獻,關心每一位學生的成長。一名教師應該對學生無私奉獻。熱愛學生,尊重、理解學生以人爲本,關心愛護學生,是教師正確處理與自己直接服務對象學生之間關係的準則,熱愛學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讓學生體會到老師對他們的愛更困難。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聖!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其道”。教育愛,作爲一種出自崇高目的、充滿科學精神、普遍、持久而又深厚的愛,其內涵極爲豐富,既包括要求教師精心熱愛學生,又包括要求教師精心教育學生。

通過此次對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我更加清醒的認識了自己,並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一定會不斷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師應盡的義務,使自己成爲一個真正合格的教師,爭做優秀的教師!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書匠,爭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國的花朵們培養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接班人!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14

中國高等教育正處於蓬勃發展的時候,我國的高等職業教育也在不斷崛起。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辦學規模已佔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我是從高等院校的學生走進高等職業院校的老師,對高等教育有一定的瞭解,在看《高等教育政策法規》之後,有着自己的對教育法、高校教師的權利與義務、高校學生權利與地位、高等職業教育等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認識,自己的感想!特別是我所從事的高等職業教育有新的體會和收穫。

一、高等教育法與高等職業教育

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回答的是高等教育在國家的教育體系中的地位,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是高等學校作爲一個法律參與的主體在社會法律生活中的地位,兩者不屬於一個層面。兩者的聯繫是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約和決定着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是高等教育法律地位的體現。

職業教育一般是指爲生產、服務、管理第一線從事工作的人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進行培養和培訓的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就是指在高等教育階段的職業教育。職業教育的特點就是教學內容緊密結合生產崗位或者崗位羣的需求,注重實踐訓練,做到在校期間基本完成上崗的準備,學生畢業就基本上能夠直接上崗工作。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應用技術型專門人才。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具有的主要特點:以培養適應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爲根本任務;以社會、市場需求爲目標,以培養專業技能爲主線,來設計教學體系和培養方案,實訓、實踐教學在教學計劃中佔有較大比例;實行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相結合

二、高等職業教育教師和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高等職業教育教師的權利:對高等職業院校教師有雙重身份,一是教師作爲普通公民所享有的各種權利;二是作爲教師所特有的權利,教育教學權,學術研究權,學生管理權,獲得報酬權,參與管理權,進修培訓權等等

高等職業教育教師的義務,教師也必須和任何組織和公民一樣遵守憲法和法律,也就是尊紀守法義務,教育教學的義務,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的義務,尊重學生人格義務,保護學生權益義務,提高自身思想業務,提高自身思想業務水平義務,

行政法律關係高校與學生之間的行政法律關係是指高校作爲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主體依據法律法規對學生進行管理時形成的法律關係。民事法律關係高校與學生之間還存在着民事法律關係,即平等民事主體(高校作爲法人、學生作爲公民)之間基於民事法律規範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在這種法律關係中,高校以民事主體的身份而存在,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對作爲相對方的學生並無概括支配、命令的權力,學生也無接受、容忍的義務,而是以平等的民事主體的身份而存在,例如學校因收取住宿費、爲學生訂購教材等事項而與學生形成的法律關係。

三、高等職業教育的特殊地位

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中的兩個發展方向、兩種教育類型,教育類型是由社會需要的人才類型決定的。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從大的方面來看,可以分爲兩大類:一類是發現和探索客觀規律,即研究科學原理的人才——學術型、研究型人才;一類是將科學原理應用於實踐,從而轉化爲工程、產品等物質形態的人才——應用型、實用型人才。在把科學原理轉化爲物質形態的過程中,一般要經歷兩個階段:一是將原理轉變爲具體的工程設計、工作規劃等;二是將設計、規劃等轉變爲工程、產品等物質形態。承擔第一階段轉化的.人才,稱爲技術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不同類型的人才要由不同類型的教育來造就。一般來說,學術型、科研型和工程型人才由普通高等教育來培養,而技術型、技能型人才則由職業教育來造就。其中的技術型、高級技能型人才一般由高等職業教育來培養。高等職業教育在類型上屬於技術應用型教育,而不是學術型、科研型、工程型教育。

高等職業教育在整個職業教育體系中處於龍頭地位,它引領了職業教育的發展方向現階段,高等職業教育是職業教育的最高層次,是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龍頭,引領了職業教育的發展方向。

四、高等職業教育法律制度

職業教育作爲一種獨立的教育制度,嚴格地說,是教育發展至近代才產生的,是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產業結構的變化、經濟水平的提高以及社會的進步而不斷髮展。其中高等職業教育作爲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通過《高等教育法》、《職業教

育法》、《勞動法》和《教育法》等對其舉辦主體和責任作出了相關規定。由於《高等職業教育法》沒有出臺,高等職業教育只能依附於《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勞動法》和其他相關的法律制度。一方面,《職業教育法》的規定,多是宏觀方面的條條框框和原則性規定,缺乏具體的操作程序和實施步驟。另一方面,管理體制不順。管理部門關係不順,內部管理不順。職業教育要得以發展必須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我過職業教育起步較晚,法律保障體系不夠健全,有必要借鑑外國職業教育發展的先進經驗,不斷完善我國職業教育的法律法規,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職業教育發展的康莊大道。

五、要制定具體適用的法律法規

從立法層面建議完善或者制定相關的《職業教育法》,用於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新的法律,指導職業學校與企業的合作,進一步明確和規範政府、學校、企業在合作教育中的責任和義務,其中要對企業在參與,人才培養中的地位和性質做出明確規定使之細化,具體化、加強執法監督力度,建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問責制度,把是否參與職業教育納入企業領導考覈內容。對拒不履行職業教育責任的企業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方式。

制定相關人事法規,完善職業教育管理,現階段,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管理權主要在地方政府,行業管理部門權限相對不足,行業管理部門對於高職教育的發展有政府部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爲行業管理部門與企業的關係最爲密切,對企業用人的預測,企業崗位變化趨勢掌握得最爲準確,如能發揮行業管理部門在職業教育中的積極作用。勢,必會給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辦學帶來巨大的推力。同時,要進一步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引進更多的企業高精尖人才參與學校的人才培養促進雙師結構教師隊伍的良性發展實現學校與企業更深入的合作

作爲高等教育迅速發展、快速進入大衆化階段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我國的高等職業教育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其改革不斷深入,質量不斷提高,一個基本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等教育新體系已初步形成。高等職業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職業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職業教育是屬於高等層次的職業教育,是一種有別於普通高等教育的特殊類型的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在我國的國民教育體系中具有其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

總之,作爲一名高等職業教育工作者,在傳到、授業、解惑的同時,更要擔負起提高民族素質,增強綜合國力的歷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教育事業的偉大實踐過程中。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未來教學工作中必須要用相應的政策法規來約束自己,樹

立法制觀念、拓展法律知識、規範自己的師德、師風,加強自我修養,努力磨鍊自己,使自己成爲一名合格的職業教育教師,從而爲推進我國教育法制的建設和實施工作略獻自己的微薄之力。

《教育法規》心得體會15

7月5日,我校全體教師在教育局培訓中心的組織下,由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副處長韓小雨通過開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使我對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教師的行爲規範、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未成年人的保護、義務教育法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其體會有如下幾點:

一、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必須知道國家和人民對教師的要求是什麼,什麼樣的行爲是合乎教師行爲規範的,哪些是違法的,教育的目標是什麼,教師應該擁有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教師應享受什麼樣的.待遇,教師進修培訓受不受法律保護,法規對學校和家長有什麼規定等。

二、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過學習,我更加堅定我的研究和學習理念,作爲一名教師要想做好傳道、授業、解惑的工作,必須不斷學習,不斷和專家名師交流,結合自己的教學實際,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始終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裝自己的大腦,用最先進的教學手段,給學生傳授最新的知識和方法,達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三、在教育的過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學生,用真心去關愛他們,發現學生的優點,發展學生的長處,使他們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溫暖,享受到學習的快樂和滿足,在這幸福的大家園中過一種幸福的學習生活。決不能單從學習出發去評價學生。因爲我們教育的目的是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都能成爲社會做所需的多層次人才。並不是每一個學生考上大學纔有出路。讓學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資源,而不是僅爲了那幾個“尖子”。應該把教育辦成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的場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四、對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講究方法。如果方法不當,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視差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體罰學生我地已有深刻的教訓)。歧視包括行動上的歧視和心靈上的歧視,比如在教學實踐中,不批改差生的作業,或者根據成績和表現排座位等都屬於行動上的歧視;而對差生不聞不問,態度冷漠,則是一種心靈上的歧視。體罰實際上也有兩種,一種是身體上的懲罰,如罰站、抄多少遍知識點等;還有一種是心靈上懲罰,也叫心罰,如語言上的諷刺和打擊,對學生的冷漠等。研究發現,心罰比體罰對學生的傷害更大,往往會摧毀它們的意志力,使他們對自己喪失信心、失去鬥志,丟掉了拼搏進取的勇氣,這是非常可怕的!

五、作爲教師一定要始終牢記“學高爲師,德高爲範”的教師座右銘,一方面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不斷通過教學反思,促進自己專業發展;另一方面要不斷按照教師行爲規範和教育法對教師語言和行爲的要求,加強自身的修養,規範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爲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成爲一個讓學生尊重的教育者。

通過教育法規暨師德師風的學習,使我深感自己做得還很不夠,一定要在以後的工作中,不斷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爲一個真正合格的教師,爭做優秀的教師!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書匠,爭做教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