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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衙門
【意思解釋】全稱“總理海軍事務衙門”。清政府管理全國海軍的機構。1885年設立,醇親王奕fe5c爲總理,奕、李鴻章爲會辦,實權由李鴻章掌握。1888年編成北洋海軍,制定《北洋海軍章程》,設置提督、總兵等職。北洋海軍在甲午戰爭中覆滅後,海軍衙門被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