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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產儲量
【意思解釋】經地質部門勘探,並被政府有關權威部門審覈批准的各類礦產資源的數量。中國規定礦產儲量分爲四類。第一類爲開採儲量,探明程度最高,可作爲企業編制生產計劃的依據。第二類是設計儲量,探明程度較高,可作爲大中型礦山企業設計和建設投資的依據。第三類爲遠景儲量,探明程度最低,僅作爲進一步佈置地質勘探工作和礦山遠景規劃的依據。第四類是地質儲量,又稱預測儲量,是根據地質測量、成礦規律等預測的儲量,僅作礦產普查設計之用。